那些祕而不宣的歷史如何慢慢顯露?轉型正義官方檔案開放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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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祕而不宣的歷史(一)如何慢慢顯露?轉型正義官方檔案開放簡史

稍後的一九九七年,國史館也從館藏的各機關檔案之中,將二二八事件相關檔案匯編成冊,出版了《國史館藏二二八檔案史料》上、中、下三冊,包含了國民政府、行政院、司法行政部、財政部、資源委員會、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臺灣省專賣局、嘉義縣警察局、彰化市政府、臺中縣政府等機關。誠如編者侯坤宏所言,國史館出版的史料多為非情、治、軍單位的機關檔案,屬於事件中心之外的「邊緣史料」,在當時並未受到熱中於挖掘「二二八祕辛」的學界重視。不過,編者認為這批史料有兩個特色。第一個特色是,這批史料的內容涉及公務機關單位、員工的「損失調查」,包括受害人資訊、時間、地點、原因、情形,可協助後人釐清事件爆發之初的暴動實況。第二個特色是,臺灣省專賣局各地方單位留下的「二二八日記」,可與各地方的二二八口述史相互對照,勾勒更為清晰的地方二二八全貌。

總結來說,九○年代官方釋出二二八事件檔案的過程,主要是以專案的方式,被動回應來自民間的壓力。官方並沒有建立制度性的規範,處理官方檔案的蒐集與公布。不過,受惠於這些官方檔案,一九九○年到二○○○年間的二二八研究才能採用來自民間、官方不同類型的史料,對於事件的梗概與性質的爭論,逐漸能找到堅實的經驗基礎。

一九九九年,立院法院三讀通過《檔案法》,行政院依法成立專職的中央主管機關「檔案管理局」。從此以後,官方檔案的開放終於有了法源上的依據。二○○○年後執政的民主進步黨,便依據此法立即展開二二八事件相關檔案的全面清查。同年三月剛成立的檔案局籌備處,接下了行政院研考會核定的「二二八檔案蒐集整理工作計畫」,負責二二八檔案的訪查、移轉、整理、編目等工作。這項工作自二○○○年六月啟動,至二○○一年二月完成。

相較於一九九一年的倉促,二○○○年的徵集計畫表現得較為周延與全面。檔案局籌備處邀集專家學者座談,確立了檔案訪查的統一規範。在實地訪查之前,還為工作人員舉辦了兩次的二二八事件講習,並編輯可資參考的工作手冊。籌備處選定了五十四個機關為實地訪查對象,由六個訪查小組分別前往實地探訪,清查一九四五至一九四九年期間的檔案。最後,從四十八個機關找到了二二八事件的相關檔案,共計有二三七九卷及一萬五六三二件。到了二○○一年十二月,共移轉了徵集檔案五萬七一九五件。檔案局成立後仍然持續徵集、移轉檔案,至二○○五年十二月已經累積六萬四二四一件的檔案。顯然,檔案局此次的作業,遠遠超過了一九九一年「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的徵集成果。  

目前檔案局收藏的二二八事件相關檔案,來自:(一)中央機關,包括總統府、國史館、國家安全局、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祕書處、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軍務局、軍法局、軍事情報局、軍管區司令部、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空軍總司令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史編局)及外交部等十七個機關的檔案;(二)教育機關與學校,包括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臺中技術學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高雄市立高雄中學、嘉義市立嘉義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等,九個學校單位的檔案;(三)司法機關,包括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臺南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等,七個機關的檔案;(四)公營事業,包括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鐵路管理局、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個機構的檔案;(五)地方與其他機關,包括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灣省文獻會、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臺中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北市警察局等,九個機關的檔案。  

檔案局正式成立後,也將這批檔案全面數位化,目前皆可於檔案局網站搜尋、申請使用。另外,由於當時尚在籌備階段的檔案局,曾將各機關移轉的檔案暫時存放於國史館。藉著「地利之便」,在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贊助下,國史館也在二○○二至二○○八年間,編選出版了十八冊的《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這套書是截至目前為止,規模最大的二二八事件檔案出版品。

戒嚴時期政治案件

在臺灣「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就是控訴威權統治的同義詞。正因如此,儘管兩者在時間、性質、範圍、受害者群體上皆有顯著的不同,但是在開放檔案的呼聲、平反運動的推動、民間大眾的認識、甚至是學界的研究之中,長年存在著混同兩者的傾向。再加上經過長年的平反與研究,二二八事件已是臺灣社會公共記憶的一部分。任何要求官方開放檔案與受難者平反的訴求,若是貼上二二八事件的標籤,經常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回應。因此我們幾乎可以說,二二八官方檔案的開放史,就是政治案件檔案的開放史。專就戒嚴時期政治案件檔案解密的具體要求,要到二○○六年之後才逐漸匯聚。

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檔案解密有個怪異的起點。從一九八八年就緊追著李登輝曾經參加中國共產黨地下組織並「出賣同志」的李敖,在一九九一年出版了他所謂的官方證據:從祕密管道取得的國家安全局編印的《歷年辦理匪案彙編》第一輯、第二輯。 按照原編者的說法,這是匯集前人辦案的心血結晶,用來教育後進幹部之用的教材。這兩輯的彙編是從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八年間的政治案件中,挑選一百六十二個案子,以官方檔案為素材,按照「案情摘要」、「偵破經過」、「陰謀活動」、「聯絡通訊」、「應變方法」、「綜合檢討」的體例撰寫。雖然是官方的二手資料,但在一九九○年代,這已經是學界、民間研究者唯一能仰賴的白色恐怖官方檔案。

一九九五年,當《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在立法院通過之後,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受難者為主體的受難者,也加快了推動政治案件平反的腳步。這一年,臺灣省文獻會邀集受難者團體「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在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間進行多次的口述歷史,於一九九八年出版《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彙編》五冊。第一冊《中外檔案》收錄了《歷年辦理匪案彙編》的部分案件以及該案件的判決書,還有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四年各年度的〈臺灣警備總部工作報告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