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立峰讀古文撞到鄉民】一下廢死一下判死,孔老師你搞得我好亂啊!
隨機行兇甚或是殺童好似成了這幾年的新聞關鍵字,每每當巨大難以承受的惡耗過後,伴隨而來集體無意識之憤怒、脆弱或恐慌,幾經驗算,總歸結到死刑存廢的爭論上。若說生死大權大限得自於天,由至上命令所主宰,那麼討論廢死之課題,恐怕也非人類的道德律得以負載。
然而刑罰的量度,教化的施用,人的善惡本體論……這些議題早在先秦諸子就已有充分討論,我們或許可以從繼續從《論語》切入。我覺得從理念或主張來看,孔子並不贊成無限度的死刑論,甚至可謂隱然有廢死的內在理路: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這段論述很著名,不過可以細究的或許是季康子的問題:「殺無道以就有道」並不僅止於「殺壞人保障好人」的邏輯。那是一種肅殺戮戮的集體畏懼,你可以想像成國家集體暴力的年代,如蓋世太保或白色恐怖。那麼孔子將之代換成上行下效、風行草偃的道德教化,很可能更具效度。畢竟我們中學都背過儒家先禮樂後刑罰的主張,然而刑罰不能廢,「刑罰不中,民安所措其手足?」
另外一個可與之對照的反例,是孔子誅魯大夫少正卯。這段《孔子家語》的記載還有個前言,說「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結果是孔老師才入閣七天,就斬了少正卯,比柯 P 百日新政還屌。如果咱們換了個法務部長,喜形於色,記者麥牌督過去問他「部長你開心什麼?」部長說「我想到可以執行死刑了有點爽」,不需要廢死聯盟抗議,一般民眾聽了也覺得不大對勁吧?儒家雖說「禮下不庶民,刑不上大夫」,但遇到大夫之惡、禍國殃民,還得除之而後快。
我覺得更有趣的例子是齊魯兩國的頰谷之會,此處孔子不僅沒再提他的廢死宣言,反而未審先判,親上火線按下電椅開關:
孔子相焉,兩君就壇,兩相相揖。齊人鼓噪而起,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而視歸乎齊侯,曰:「兩君合好,夷狄之民何為來?」為命司馬止之……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春秋穀粱傳》)
這段有個前因,齊魯兩公會於頰谷,齊國諸多矮化,比方說不准掛國旗、明明總統卻稱先生之類的,孔子應當是忿怒在先了。爾後齊國竟派了個侏儒來魯公帳前歌舞,孔子認為這已經是內亂外患罪了,直接將侏儒斬首。這事看起來霸氣,就像衝去地檢署門口,給兇嫌一記正義之拳那麼理所當然,但在儒家循循善誘的脈絡之下,卻顯得很突兀,因此歷代諸儒對此段頗有質疑,到了宋明理學的朱熹手下,更直接將此段刪芟隱去。於是我們在《左傳》和《公羊傳》再也看不到這段孔子砍斬首秀的隻字片語。
我覺得重點不在於孔子到底有沒有炮製伊斯蘭國,演出這場砍頭秀,而是對後代儒家信仰者而言,這不該是至聖先師應當有的舉措──衝動、暴怒、殺人以立威……制度與禮教都應該中立、親親尊尊,君君臣臣,就像那座矇著眼、僅依據天秤砝碼進行審判的正義女神雕像。
若義憤服膺死刑的追隨者,或許更青睞《荀子》的說法,堅持「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的荀子,自然非常倚重刑罰:
人固莫觸罪,非獨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且懲其未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荀子‧正論》)
先秦古文的「偽」通常不是偽造而是人為的意思。此處「象刑」即是墨刑,也就是臉上烙印。相對切割身體造成機能損失,墨刑看似較輕,但所造成的恥辱並無不同。《荀子》這段說得很清楚,若罪重刑輕,庶民不知惡的殘忍,在感化失能、教育無用的大前提下,我們只得動用刑罰,以禁止暴亂、打擊邪惡。於是乎有了「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套律令,讓加害者遭受到與受害者一式一樣的疼痛、創傷與身心靈折磨。
一旦論及善惡,正義,罪愆與悔悟,那可能是更深刻的辯證。死刑是否是為了報復?到底要對待加害者到怎樣的程度,他才能體會被害者及家屬的創痛?殘忍、贖罪、苦難或反省……是可以量化還是僅裝模作樣?從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以至於吉田修一《惡人》、東野圭吾《空洞的十字架》,文學作品在在觸及了這些議題。就邏輯或法條而言,這或許有解,但到了情感與救贖的層面,一切都如煙塵飄渺,不可解也不可說了。
我們義憤拳拳區辨出善惡與好壞,好讓自己看起來與加害者何其不同。只是回到那個率獸食人的古代,戰亂與殺伐太多太頻仍了。聖人也是人,在某個紊亂、失控、義憤的一瞬,難免會背離了理想。理想始終是理想。苦難不可逆,不可量化,無論懲戒或寬恕,當這些詞彙進入現實人生的時刻,都難免沉重又沉痛。我想這也是經典帶我們走的一條未竟的辯證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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