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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耳朵對情歌難以忘懷,都是演化搞的鬼?

文/丹尼爾.列維廷

「浪漫情歌是一場騙局,把不知防備的小毛頭迷得暈頭轉向。我覺得美國人心理問題這麼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大家都是聽『濫情歌詞』長大。」法蘭克‧扎帕說。

瓊妮‧米契爾則說:「世界上沒有浪漫愛(romantic love)這種東西。它是古蘇美人發明的傳說,又在中世紀重新熱門起來,但絕對不是真的。浪漫愛的重點全都是『我』怎樣、『我』那樣,可是真愛的重點是『對方』。」

毛姆則用這句名言入列:「愛情是在互不了解的一男一女之間發生的事」。從科學冰冷無情的臨床觀點看來,扎帕、米契爾、馮內果可能比烏龜合唱團、艾拉‧費茲傑羅,或帕德嫩‧赫旭黎更接近事實,而毛姆可能是最接近的那一個。愛情真能天長地久嗎?抑或我們有過的感覺不過是孩子氣的玩意兒?

愛讓人飄飄然

學者已經辨識出人體在一段感情關係最初數月間發生的神經化學變化:「信任賀爾蒙」催產素會大量湧現,此外,多巴胺與正腎上腺素這類與正面情緒有關的賀爾蒙,其濃度如此之高,我們可以說它們引發了臨床可驗證的意識狀態改變。文體學士合唱團(Stylistics)輕吟道:「我愛你愛得如癡如醉。」B‧J‧湯瑪斯則唱著「這種感覺停不了/光是想到就嗨/想到我們正相愛。」披頭四則在一旁合音:「當我碰到你,我心好愉快/親愛的,這種感覺讓我/嗨翻了天、嗨翻了天。」這是巴布‧狄倫對這首歌有名的誤解。最後一句歌詞其實是「我藏不住、我藏不住」。這種神經化學作用帶來的快感,讓我們在想到心上人時心跳加速,激勵我們立志減肥、增加運動量什麼的,還讓人充滿一種飄飄然的樂觀心態,覺得只要和對方在一起,什麼事都會有好結果。

不過在其他歌曲裡,嗑愛情這種藥的後果就比較凶險了。就像我最愛的詞曲創作人之一麥可‧潘(Michael Penn,他是演員西恩‧潘[Sean Penn]的哥哥、歌手艾美‧曼恩[Aimee Mann]的先生)寫的〈愛神有了把新手槍〉(Cupid’s Got a Brand New Gun):

這劑速效鴉片
能弄折天使的翅膀
就在你發現
你中槍倒地時
一種叫愛情的東西讓你重傷不治

潘暗示愛情是一種死亡:單身自我之死。就連我們的自尊、我們為最私密的心思與感覺所設下的界限,都會被愛情了結。這首歌隱約傳達著一種人人都有過的經驗,也就是愛情會讓你去做平常可能做不出來的事,曾經擁有愛情又失去它,可能會是畢生最痛苦的經歷。

史汀表示:「這些歌曲還真有種結合知識之歌與情歌的特色──它們想教你、警告你什麼是愛情:『老爸對我說過,小子,別相信愛情/我怕你會發現愛情就像那美麗的檸檬樹/美麗的檸檬樹啊香甜的花/但酸澀的檸檬入不了口』。」

就算愛情能化約為神經化學平衡劇烈改變這種敘述,也沒有讓它變得比較不真實。踢到腳趾、中了樂透也會改變神經化學狀態,但這不表示一旦你腦內的化學平衡恢復常態,腳趾頭就不會烏青、銀行帳戶也歸零了。

關懷的極致體現

長久以來,人類喜歡談情說愛的天性都奠基於與他人形成堅實伴侶關係的能力,而這顯然具有演化優勢。人類兒童的成長期很長,男性與女性若覺得彼此相繫、有所承諾,就比較有可能共同承擔育兒任務,孩子也更可能身心健全地發展。

可惜的是,神經化學興奮狀態不會永遠持續下去,有時只會歷時數天、數週、數月,有時則能維持個五到七年(所以才有婚姻的「七年之癢」這種說法)。流行音樂在情歌之外最常見的可能就是分手歌,或說失意情歌了。在〈任愛熄滅〉(Let It Die)這首歌裡,幽浮一族樂團(Foo Fighters)的戴夫‧格羅爾(Dave Grohl)寫道:

心冷了,無能為力了
為什麼你會任愛熄滅?

斯普林斯廷則在〈下行列車〉(Downbound Train)裡唱道:

她只說:「喬伊,我該走了
我們曾經愛過,如今情已經消散。」

這個捉摸不定、瞬息萬變,叫做愛情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從古到今,許多偉大的文學與音樂作品描述的愛情,難道都是幻夢一場?對那一大票無神論的當代思想家與科學家來說,此事早有前例可循──那些訴說著不存在的上帝的文學與繪畫,不就是幻夢的明證?

愛情受到這麼多文筆著墨與談論,外加大批相關電影與歌曲,一時之間我們可能會忘了愛還有諸多形式,像是親情、友情、對神的愛、對生活型態的愛,以及愛國情操。各式各樣的愛都帶有強烈關懷(愛的相反不是恨,而是冷漠),我們會在乎某人或某事更甚自己。馬奎斯在《愛在瘟疫蔓延時》一書中,描寫了一個男人在自殺前下最後一盤棋的情景:「傑瑞米亞‧聖艾穆已迷失在死亡的霧氣裡,下起棋來不帶絲毫愛意。」「不帶絲毫愛意」在這裡等同於「蠻不在乎」。

如同毛姆所說,愛情通常都很盲目。我們為自己並不真正了解的人動心,而這種愛會很自我中心。我愛她是基於我和她在一起的感覺;我和她在一起得到很多樂趣;我覺得她很美、很性感、聰明、有趣,諸如此類。當我們在乎對方幸福更甚於自身的時候,更成熟的愛才會出現。愛情會讓我們為了與對方在一起不顧一切,成熟的愛則讓我們想看到對方快樂,即便這意味著分離,就像史汀的名曲〈愛他,就讓他自由〉(If You Love Somebody Set Them Free)。

聽覺的優越性

要了解情歌的起源為何,我們需要爬梳人類的演化史,並且問兩個問題:第一,在所有能表達愛意的感官訊息裡,聲音為何會對情感起如此重要的作用?換句話說,聽覺與音樂的演化根源是什麼?第二,為人類帶來音樂思維的演化改變,又如何為我們帶來作曲、創作藝術與科學作品、建造健全社會的意識?

腦部大小與生存優勢

黑猩猩是與人類最相近的靈長類,牠們通常會在一天中會進行好幾次短暫聚會,大小與成員各異,跟人類很像。牠們可能會與親友分離,所以很需要確認彼此會再次見面與合作,聲音溝通可以消除疑慮。靈長類動物學家能靠猩猩的叫聲認出誰是誰,所以我們可以推論猩猩也會靠叫聲認出彼此。靈長類發展出初階的聲音溝通能力,可能就來自於漸趨複雜的社交生活。

人腦不只從身材比例看來很大,與音樂思維最相關的前額葉皮質,與其他腦區相較也很大。前額葉皮質(就在你額頭後方)在人類身上有了最極致的發展,而在社交生活最活躍的幾種生物當中,像是黑猩猩、矮黑猩猩與狒狒,前額葉皮質也是最大的區域。社交關係好的母狒狒會生更多寶寶,這些寶寶也會得到更好的照料,因為族群成員會出手幫忙那些人緣好、地位高的母狒狒。狒狒的社群階級關係來自於前額葉皮質,於是也有了演化根據。

人在想到其他人的時候,會活化前額葉皮質。社交行為、溝通行為與前額葉皮質的關係,又能借鏡另一類生物得到印證,也就是食肉目動物──牠們的腦部皮質是依照一種完全不同的生理規則獨立發展的。動物學家凱伊‧荷坎(Kay Holekamp)近來發現,斑點土狼(一種社會化程度特別高的哺乳類)也有增大的前額葉皮質。荷坎表示:「斑點土狼也過群居生活,族群大小與複雜程度都與狒狒不相上下。 」因為土狼與靈長類早在一億年前就在演化族譜上分支了,所以我們認為兩類生物分別遭遇到相似的演化推力,從而獨立發展出相似的適應之道:把社交能力安裝在前額葉裡。人類的前額葉又進一步演化出音樂、語言、科學、藝術,最終集大成於社會。

音樂思維的現實價值

音樂思維的認知三要素是換位思考、表徵與重新組織。換位思考包括了我們反思自己想法的能力(有些人稱之為後設認知或自覺),也就是把我們自身心智的內容攤開在陽光下,理性客觀地檢視。

表徵是讓我們能換個時空背景想事情的認知能力、去思考當下不存在的事物。我可以談論恐懼,卻不用因此感到害怕。我可以唱一首哀傷的歌,卻不一定要心情低落。

重新組織是把物件以不同方式組合、再組合的能力,根據某種理論把它們依特定層次與類別整理;我們對物件內容有了另一些想法,並因此為其加諸結構。

重新組織必須仰賴前額葉皮質的運算構造,其他動物的腦部可能也有這種構造,但只有人類才懂得物盡其用。換位思考、表徵、重新組織這三種能力可能是分別演化出來,不過當它們結合在一起,便成了音樂與藝術思維的基礎。

我們的穴居祖先可能就曾想拿一小塊木炭,把熊畫在石壁上。首先,他必須要了解,圖像看起來永遠不會與真的東西一模一樣;圖像只是本尊的一個版本、一個抽象表現。這需要換位思考帶來的客觀性──反思一個人自身的思考過程、我們的能力限度何在,與世界的關係又是如何。

試想一下,要打造與吹奏一支笛子,又需要哪些能力呢?我們至少要有那個直覺與實際經驗(即便不是出於理性與科學判斷),知道在骨頭上鑽洞可以帶來不同音高。某人想必在對骨笛吹氣前就在心中預設了音符。要是笛聲不如預期,他就會摸摸弄弄、一試再試、反覆思量,想辦法找到理想與現實的交集。這顯然就是作曲家想藉由樂器實現想法時會做的事,就連那些最高明的作曲家也一樣。

即便莫札特與貝多芬的故事,說他們的作品都是在腦海中完成,絕大部份作曲家的絕大多數作品都有一個現實世界裡的「試用期」。作曲家會反覆推敲,希望實際作品聽起來越來越符合他們內心的聲音。

不斷貼近完美理想

的確,許多作曲家就像其他藝術家一樣,會花很多時間追求內心典範。每個新作品都是一次更貼近理想的嘗試。如果創作失敗或不如預期,他們就繼續試下去。保羅‧賽門曾把這種音樂創作的過程,譬喻為用一個工具箱來追求美學目標。他拿滿是樂思與技巧的音樂調色盤來揮灑,越來越貼近腦海裡的聲音。

保羅說:「你在製作一張唱片的時候必須決定的要事之一,就是這張唱片要發出什麼樣的『聲音』。就比較宏觀的角度來說,你必須認得出來哪些聲音是你喜歡的。我們都有一個聲音資料庫可用,一大把各式各樣的聲音,也就是你的個人工具箱。這個工具箱以你這輩子聽過的所有音樂為本……那些你很喜愛並收進心裡的種種聲音。然後你會一直去尋找它們。有時候你甚至已經不愛這些聲音了,它們還是讓你魂縈夢牽。」

長期承諾與情愛

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The Descent of Man)書中論及動物的「愛」。從達爾文的行文看得出來,他指的其實是傳意與情感依戀,而不是(人類的)計算能力:

很多動物都有社會性。我們發現,就算不同物種都會混居在一起,比方說某些美洲猴子,以及會混成群飛翔的白嘴鴉、寒鴉與椋鳥。人類透過對狗的熱愛同樣表現出這種情感,狗也會對人報以關愛。大家一定都見識過馬、狗、羊等動物與友伴分離時的哀戚模樣,且至少就馬與狗而言,牠們與友伴重聚時又會如何表現出對彼此的強烈喜愛。狗的心理頗堪玩味,牠能安安靜靜地與主人或其他家人共處一室數小時,此時人再怎麼不搭理牠也無妨。可一旦讓狗落單了,就算只是一會兒工夫,牠都要不高興地吠叫哭號。

在稍後段落中,達爾文又探討了情感的演化根源,並提及我們心目中的人類之愛:

原始人類或近似猿猴的人類遠祖若要演變出社會性,一定要養成那種驅使動物結群而居的天性。原始人類無疑展現出了這種普遍天性。他們在與夥伴分離時會感到不安,會對同伴懷抱著某種程度的愛意。他們會彼此示警,並且在攻防間互助。以上種種都暗示了某種程度的同情、忠誠與勇氣……

心理學家瑪蒂‧哈瑟頓(Martie Haselton)主張,愛是人類發展出來的一種「承諾裝置」。在一項實驗中,哈瑟頓要求受試者去想自己有多愛伴侶,然後盡可能壓抑腦海中出現他們覺得很有性吸引力的其他對象的念頭。接著,哈瑟頓又請同一批受試者去想自己對同一位伴侶的性欲有多強,然後再次壓抑想及他人的念頭。結果顯示,想著你愛的人,比想著你「性之所繫」的人更容易壓下你對第三者的想入非非,就算你的愛人跟性欲求對象是同一人也一樣。

哈瑟頓認為,如果有哪種神經化學適應能帶來長期承諾,這就是我們會想要的效果。性行為也能強化彼此承諾。大部分的哺乳類動物只會在短時間內交配,主要是在雌性可受孕期間;人類與矮黑猩猩則是特例,就算無法生育時也會性交──在每月不會受孕的日子裡、雌性已懷孕及絕經後都會。動物學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認為,這是為了給雄性更多理由待在雌性身邊。再加上性高潮時釋放出來的一劑強力催產素,你就手握讓男男女女想長久在一起的妙方了。

人類音樂的接收與產出

人類的音樂有層次結構與複雜語法,我們也遵循這些限制來作曲。音樂就像語言與宗教,含有與其他生物共通的許多元素,但也有專屬於人類的元素。只有人類會為了特定目的寫歌,還會用在其他歌曲裡聽到的東西來寫成自己的歌。只有人類有海量的歌曲(美國人能立即辨認出來的歌曲,平均數量超過一千首),也只有人類歌曲的文化歷史才能分成六種不同形式。

我們在探討動物的音樂的時候,去區分音樂表達與音樂體驗有何不同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很多動物發出的聲音聽在我們耳中或許很像音樂,但對動物來說,實際上牠們是在傳意與分享訊息。沒有證據可以顯示,動物對音樂的感受與我們對藝術品或創造性作品的感受相同。

至於發生演化的也不是音樂本身,而是組成音樂的種種元素,各自遵循特定路徑來演化,且這些演化可能是各自獨立發生。腦部處理音高、節奏、音色的部位各不同,它們在認知處理過程的稍晚階段才會結合起來。旋律這個較高階的認知概念就是由這些元素組成,並且會因為單一元素的改變,或這類較低階元素彼此組合方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等到各元素的處理能力發展完備,我們所知的音樂才自演化中浮現。

演化為人類的音樂思維帶來一種大部分哺乳類所沒有的「接收─產出」神經連結。這種動作模仿系統賦予我們一種能力,可以設法把某種感官經驗運用另一種感官呈現出來。我們聽到音樂,然後唱它。你會唱的每首歌、會說的每個字,都是你用自己的聲音再現以前聽過的原版。人類可以用自己的聲音重現聽過的聲音,但只有極少數動物能這麼做,譬如說鸚鵡。哺乳類動物的智商雖高,大部分都沒有模仿聲音的能力,除了座頭鯨、海象、海獅之外。一般認為,這種學習發聲的能力來自基底核的演化,為聽覺接收與動作輸出帶來直接的神經連結。

唱情歌更能聽出真心

大部分的科學家與哲學家都認為,人類意識在本質上有別於動物意識──我們有種特別的自我意識,還能思索自己存在的意義。意識不是可以從腦部正常運作中抽離檢視的東西,像是各種來來去去的想法、知覺與心理狀態。就如同作家亞當‧高普尼克(Adam Gopnik)所說:「意識不是附在機器裡的一縷幽魂,它是這部機器發出的嗡嗡運作聲。」

我們在品賞音樂時並不全然清醒自覺,有一部分是出於潛意識對世界的感知。比方說我在第五章提過,音樂學家休倫與克羅斯便聲稱,人類音樂是一種帶有「誠實訊號」的溝通系統。這是出自生物學的概念,也就是生物彼此溝通時可以假造某些訊號,另一些則不行。生物會傳達不實消息,事出有因──變色龍會變色就是為了與周遭環境混為一體、避開天敵,負鼠裝死也是這個道理。

靈長類動物想彼此欺騙可能也有理由,像是為了藏匿食物、在複雜的社會階級裡往上爬。如果音樂有誠實訊號,人就比較難虛情假意地唱歌。換句話說,在我們心目中,一首歌傳達的訊息會比一番話來得可信。出於我們尚未完全了解的原因,人對歌者的情緒狀態似乎特別敏銳,這可能是因為唱歌的人要是不老實,聲帶會下意識地表現出緊張感。不過這個課題還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誠實訊號假說也與愛有點關係,或許還能解釋情歌為何會如此動人。如果有人對我們口頭示愛,我們可能會懷疑他的真心;可一旦他們唱起歌來,所有的疑慮好像就消失了。這可能是演化與生物遺緒,某種超過我們理性控制或意識影響力的東西──唱歌就是不可等閒視之。

得信且信的愛

愛與忠實的關聯顯而易見,因為我們愛人的時候會變得脆弱,許多歌曲都反映出這種無法遮掩的情緒狀態。真愛要求我們對另一人抱著最不可理喻的信任與信心。我們永遠無法「真的」知道伴侶是否始終如一。就像威爾‧史密斯(Will Smith)在電影《全民情聖》(Hitch)裡扮演的那個愛情顧問說的:愛就像縱身跳下懸崖。

對愛的種種憂慮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澄清,有時要耗時數年。但我們若不暫時放下猜疑,冒險讓另一人進入自己的生命與心靈,感情永遠無法持續到撥雲見日時。眾人各循其道,時而靠心理作用,時而靠實際作為來跨越信任的門檻。有人拒絕為了伴侶變得全然脆弱,為了安全感犧牲親密感;有些人在生意或友誼等各方面都很懂得自保,在愛情裡卻每每不顧一切。每段感情都是一個新的開始。我們對自己說:「唯有毫不保留的愛才值得擁有。」其他人則堅持要有婚前協議。曾有個律師告訴我:「天底下沒有哪份婚前協議書是我不能中止的。既然如此,當初何必要簽?」

愛情要我們對伴侶得信且信。領子上的口紅印與短少的保險套都是可疑跡象,不過大部分的「跡象」都很模棱兩可:在辦公室待到很晚;在半夜沒接起落腳旅館房間的電話──旅館會不會轉接錯了?他是不是關機了?在洗澡嗎?又或許是跟另一個女的在一起?有人說,愛情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騙。

動物沒有這個問題,因為牠們不會反覆思量,像偵探一樣把線索拼湊起來,想去推斷她是不是我的真命天女。動物的頭腦是靠直覺與費洛蒙行事。直覺與費洛蒙在人類為配對做決定時也會發揮強烈影響力,不過它們似乎與理性取得了某種危險平衡,抑或至少與自欺與藉口偽裝成的理性達成了平衡。這也是〈我會把你追回來〉(I’ll Get You Back)如此辛辣諷刺又好笑的原因;這首歌由朱利安娜‧瑞伊(Julianna Raye)演唱,電光合唱團(ELO)前主唱傑夫‧林恩製作,製作手法很出色:

當你從我身邊跑開,你都沒有回頭看
看我就在你身後,跑得跟你一樣快
且慢且慢,何不告訴我你要上哪去
我要知道你會不會回家吃晚飯
我煮了你最愛吃的菜

瑞伊的歌聲表現出一種歡快傻氣、無厘頭的困惑。她的男友揚長而去,還不只是用走的,而是用跑的。她追在後頭,想知道男友會不會回家吃晚餐。然後,對了,她還對著他的背影大喊:「我煮了你最愛吃的菜!」

她在第二段歌詞裡告訴聽眾,其實男朋友的風流韻事她都知道,不過她不在乎,只要他注意安全性行為就好。然後她開始唱滿滿童謠風、像帶動唱一樣的副歌:

我會追到你、我會追到你、我會把你追回來
我會把你追回來、我會把你追回來、我會把你追回來
我會把你追回來!

副歌最後一個「回來」落在一段漸強上行音階的頂點,也是全曲最高音。女歌手陰森的顫音讓我們不得不尋思,這段不清不楚的副歌究竟有何意圖:她是真的想追回男人的心,還是想追回他來大卸八塊?一旦聽到最後一段歌詞裡那令人屏息的劈腿行徑,我們馬上就會覺得恐怕是大卸八塊比較有可能:

瑪莉修女總愛說好話
說當她看著你,疑心就會消散
說真的,我發誓她的寶寶好像你
欸你快看看,可不是嗎!
我會追到你,我會追到你,我會把你追回來
我會把你追回來,我會把你追回來,我會把你追回來
我會把你追回來!

不過我們隱約看得出來,歌手仍想與男友復合,希望重新贏得這個如此虧待她的男人。以愛之名,一切都能得到寬恕。她深陷情網、狼狽不堪,但愛情確實需要這種投入,就算是盲目奉獻也罷,雖然我們通常不會自欺欺人到這首歌的地步就是了。澳洲的唯心合唱團(Mental as Anything)也在作品裡開了類似的玩笑:「如果你離開,我可以跟你走嗎?」

五花八門的愛情與情歌

有些情歌頌揚的是一段愛情剛起頭的階段,像是披頭四的〈我想牽著妳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對了,我想跟你說,我想你會懂
當我跟妳說這件事的時候,我想著牽妳的手
我想牽妳的手,我想牽妳的手

他們捕捉到年輕人剛開始談戀愛那種樂陶陶、飄飄然的感覺:

當我碰到妳,我心好愉快
親愛的,這種感覺我藏不住,我藏不住,我藏不住!

歌曲反映出我們害怕為了另一人變得脆弱的心理,也擔心愛情反覆無常──我們默認了這種美妙感受隨時會無預警消散。有歌曲表現出完全不想接受現實的心態。像是 10cc 合唱團的〈我才沒有愛上你〉(I’m Not in Love):

我才沒有愛上你,搞清楚
我只是正在一個愚蠢的人生階段
別因為我打電話給你
就想歪了,別以為你成功了
我才沒有愛上你,才沒有
我把你的照片掛在牆上
好遮掉一塊難看的污點
所以別要我把照片還回去
我想你知道,它對我沒那麼有意義
我才沒有愛上你,才沒有

另一方面,大衛‧拜恩也指出,這種在愛裡的脆弱有時是我們故意醞釀出來。除了否認我們的感受與脆弱,有時我們會對心上人說,「我是你的」(史蒂芬‧史提爾斯的〈組曲:藍眼茱蒂〉),或是「把我整個人拿去吧……沒有妳我一無是處」(傑洛德‧馬克斯[Gerald Marks]與席莫‧賽門斯[Seymour Simons]合作的〈全部的我〉[All of Me]),或是伯林為了音樂劇《假日旅店》(Holiday Inn)譜寫的〈小心輕放我的心〉(Be Careful, It’s My Heart):

你手握的不是我的手錶,是我的心
這不是你看過就燒,我傳給你的字條
這不是你從不歸還,我借給你的書

法蘭克‧辛納屈、蘿絲瑪麗.克魯尼(Rosemary Clooney)、平‧克勞斯貝(Bing Crosby)與許多歌手都翻唱過這首歌。它讓我們想起愛情帶來的無助,在接下來的歌詞裡又藉由重述歌名而強調出來:

我是如此甘願與這顆心分離
要珍惜要打碎都隨你高興
但求求你,在動手之前,小心輕放我的心

拜恩表示:「這首歌最成功的地方是和聲。世界上可能沒有比情歌歌詞更俗氣的東西了。這首歌的和聲增添了張力,讓歌詞顯得沒那麼老套。大部分情歌的歌詞都無法脫離旋律與和聲而獨立存在。瓊妮‧米契爾的〈你釀成的酒〉(A Case of You)是另一首很棒的情歌,歌詞很棒──講了一個完整的小故事,用一首三分鐘的歌,寫出一部迷你小說。」

史丹佛大學的柏格教授則說:「我覺得胡戈‧沃爾夫(Hugo Wolf)寫了幾首二十世紀數一數二的情歌。」沃爾夫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那個年代譜寫了數百首歌曲,所用的和聲之複雜,幾乎不可能拿來演唱,不過旋律、和聲與歌詞的交互作用,在這些歌曲裡達到很高的境界。

許多情感豐沛、令人印象深刻的流行歌曲,探討的是愛情裡的情慾成分。詞曲創作人克洛威說:「一旦原始人發明了音樂又加上節奏,音樂就有種性暗示。不然還有哪種人類活動比它更有韻律感呢?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歌曲,一定包括講性的歌。」

在 1940、1950 年代,很多藝人錄製了火辣的節奏藍調歌曲,像是公麋傑克森(Bull Moose Jackson)的〈我的十吋長〉(My Big Ten Inch)(歌詞描述的是某藍調樂團出的一張唱片內容),還有黛安娜‧華盛頓(Dinah Washington)唱的〈滑溜的大傢伙〉(Big Long Slidin’ thing)(講的是某位長號手的故事,表面上啦)。而早期的重金屬歌曲才不甩扭扭捏捏的暗示遊戲,像是齊柏林飛船的〈很多很多愛〉(Whole Lotta Love)、〈檸檬曲〉(The Lemon Song),外國人合唱團(Foreigner)的〈熱血沸騰〉(Hot Blooded),壞公司合唱團(Bad Company)的〈彷彿是做愛〉(Feel Like Makin’ Love)。

行刑者樂團(Stranglers)唱道「漫步在海灘上看翹臀」,瓊妮‧米歇爾則唱著一個情人如何「用手指攫取我的氣味/又看著女服務生的腿」。磁場樂團在 1999 年發行了大膽又古怪的《六九情歌》,是一套三張、共有六十九首歌的概念專輯,裡面有很多都可視為情慾歌曲,像是〈內衣〉(Underwear)這首歌:「一個小帥哥穿著內衣/還有什麼理由更值得雀躍/誰又在乎?」訴說情慾的歌曲也不是美國或西方文化獨有,從巴基斯坦歌手娜迪亞‧阿里‧穆吉拉(Nadia Ali Mujra)的〈我想吸那顆芒果〉(Chuupon Gye Chuupon Gye),到好幾首粵語暢銷金曲都是。

克洛威說:「我覺得我們這一輩聽過最色的一首歌,是查克‧貝瑞的〈二八甜姐兒〉(Sweet Little Sixteen),就老牛想吃嫩草嘛,活生生像一頭肉食動物。這首歌在天真的搖滾歌曲──像是〈搖滾搖到沒日夜〉(Rock Around the Clock)──和一種變態的色慾之間游走。歌詞本身看起來當然很單純,可是隨便哪個十八歲小男生、十六歲小女生,都聽得出來這個髒老頭究竟在講什麼。『每隻貓都想和二八甜姐兒跳舞』當然是譬喻。我們現在也對貝瑞這傢伙夠瞭解了。我的意思是,寫出這首歌的人,就是後來在自家浴室裡裝偷拍攝影機的男人。還有歌裡用的那些降七和弦,聽起來就很邪門。」

情歌在腦部的特殊地位

很多人都說音樂會觸發埋藏已久的記憶,這對流行情歌來說似乎特別真切。這可能是當代特有的現象,從我們所知的記憶神經生物學來看,這是人類記憶運作方式的產物。記憶理論學家普遍認為,人生所有經歷幾乎都儲存在記憶裡,如何提取才是問題。你所需的提取指示──能幫你從腦海中拉出那段記憶的通關密語──必須只與特定人事時地物相關。

流行歌曲通常都會在短期內透過廣播不斷播放,所以是很好的記憶提示,就像氣味一樣。國歌或是〈生日快樂歌〉當然也能帶來回憶,不過你從十四歲起就再沒聽過的一首歌曲,顯然更可能帶出深藏已久的回憶。

先前我曾經拋出一個問題,為什麼演化會對聲音情有獨鍾?音樂又為何特別能幫助我們表達深刻的感情,譬如說愛情?答案就在於音樂有誠實訊號,能保存記憶,又能引發我們的神經化學反應。換個角度來看吧:要是演化找到一種方法,讓你就算不在心愛的人身邊還是能留在他腦海裡,讓他因為你的缺席產生強烈的情緒。這種方法包括了有效的神經化學物質配方,能強化安慰、忠誠、信賴的感受,同時又能提振愛人心情,你覺得如何?

演化必須要基於既有的生理構造,開始一系列看似微不足道的適應性變化。要是可以的話,演化會想要對原始的動機系統下手;它會在被拋棄的恐懼和相聚時的寬慰之間,還有在愛與慾之間拿捏平衡。它也會童心未泯地刺激一下我們更高階的認知系統,一再整理與調控我們的認知功能。音樂為我們把這些事情全辦到了,情歌在我們的腦海中穩坐特殊地位。它訴說著我們最強烈的渴望與最崇高的品性,訴說著我們願意放下自我中心,渴望為更高遠的理想付出──我們在乎某人或某事更勝於自己。人的天性裡若是沒有這些東西,就無法建構社會體系。

天擇讓我們每個人都覺得小寶寶很可愛,賦予我們吸引配偶與避開天敵的能力,又讓我們覺得新鮮水果很好吃、會去欣賞以大千世界為範本的藝術品,諸如此類。性交本身沒什麼特別,只不過是有些人類祖先喜歡性交,而這些人的子孫存續下來,讓這個嗜好得以傳世。天擇也讓我們覺得抽象思考與想像力很引人入勝。別忘了道金斯的名言:今日的人類,沒有在嬰兒期就死亡的祖先。

※ 本文摘自《為什麼傷心的人要聽慢歌》,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