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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樂見衝突,衝突只能發生在小說裡

文/哥德夏

就像電影畫面上戴著曲棍球面具的瘋子拿電鋸將人分屍;《哈姆雷特》中殺人、自殺、兄弟相殘與亂倫通姦的情節;希臘作家索福克勒斯筆下的……悲劇、電視劇或者聖經裡的各種暴力、家庭內鬥與釀禍的性關係……這些講述失去與死亡的詩,都能帶給讀者莫大喜悅。
──平斯基《傷心手冊:失戀與悲傷的101首詩》

從前從前……有對父女來到一間雜貨店,他們走在陳列麥片的通道上。爸爸推著購物車,購物車的左前輪吱嘎作響。女兒麗莉才三歲,身上穿著自己最喜歡的衣裳。這件衣服色彩繽紛,剪裁流暢,當她快速轉圈圈,衣服會隨著她轉動的速度完美敞開。麗莉左手緊緊抓住父親的食指,右手握著已經被揉成一團的購物清單。

爸爸停在奇瑞爾麥片前面,抓抓自己蓄著短鬍鬚的下巴問麗莉:「這次應該買哪一種麥片呢?」麗莉鬆開爸爸的手,攤開清單,把單子放在圓滾滾的肚子上弄平。她瞇著眼睛看著清單上整齊的女性筆跡,用食指數著清單上的品項,一副自己看得懂上頭的文字,然後大聲說:「奇瑞爾。」父親讓麗莉自己選了一大盒黃色包裝的麥片,把它堆在購物車另一側。

之後,這位爸爸清楚記得目睹這一幕的客人如何走過他們身邊,也會記得那些來購物的媽媽們經過購物車對麗莉的微笑,以及她們如何對他點頭表示讚許之意。他同樣記得那位滿臉痘痘的店員拿著拖把以及附帶輪子的水桶經過他身邊,水桶裡的水晃動著。他清楚記得麗莉的小手握住他的手指,即使在她放手之後,他的手指還感覺得到脈搏的跳動。

讓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位戴著黑色眼鏡、紅色棒球帽,個頭不高的男子。他壓低帽沿,無精打采地站在帕塔餅乾所堆成的小金字塔前,低著頭對擦身而過的麗莉報以一抹淺淺的微笑,露出沾著口水微微反光的門牙。

這對父女往走道的另一端再前進,停了下來。麗莉抱住爸爸的大腿,爸爸則輕輕撫摸依靠在腿上的女兒的頭。他盯著女兒塞到他手上的那盒甜麥片,聽到她說:「爹地,拜託!」父親一邊看著食品成分一邊慢慢搖頭,看得都出神了(這包麥片裡頭根本沒有所謂的食物,只有化學成分,像磷酸三鈉、紅色四十號色素、藍色一號色素、抗氧化劑,還有維他命B6)。他的眼睛掃過營養成分說明,算著糖與脂肪的重量。

他沒發覺麗莉已經放開自己的大腿,也沒察覺她的頭已經從他的大手下溜走。他的眼睛盯著手上那盒麥片,然後大聲地說:「很抱歉,寶貝!這東西對我們身體不好,如果我們買了,媽咪會很生氣!」

麗莉不發一語,而爸爸轉身想要面對她,他知道女兒一定會雙手緊緊交握地站著,把頭壓低縮緊下巴直到貼近鎖骨,然後嘴唇嘟在一塊。但等他轉頭一看,卻沒見到麗莉,他慢慢轉身走動,依然看不到麗莉的身影。

那位戴著紅帽的小個子男人也不見蹤影。

現在想像這個故事的不同版本。

從前從前,一對父女來到超級市場,一路走到陳列麥片通道的盡頭,麗莉看到上頭印有可愛兔子的紅色盒子,她把脆司麥片丟到父親手上,然後抱住他的大腿撒嬌。這位父親根本懶得看上頭的成分標示,直接說:「抱歉,親愛的!這東西對妳不好,如果我們買了,媽咪會很生氣!」

麗莉放開父親的大腿,把頭從父親大手的保護下移開。用力跺腳,賴著不走,最後索性雙臂交叉,把雙手夾在腋下,皺著眉頭看著父親,而他則試著擺出不為所動的姿態,但很快就心軟了,女兒的魅力戰勝。於是爸爸把脆司麥片扔到購物車裡,露出一抹詭計得逞的微笑:「我們不怕媽咪,對吧!」

「耶!」麗莉回答,「我們不怕!」

兩人買了清單上列出的所有東西,然後開著小廂型車回家。媽咪只是作態對父女倆買脆司麥片稍微生氣一下,小家庭從此還是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小說與現實的差距

問問你自己比較想經歷哪個故事,第一個還是第二個?當然是第二個吧!前面那個故事根本是惡夢。但哪一個故事比較可能成為一部好的電影或小說?答案同樣很明顯。

前面那個故事引人入勝,讓我們急著想知道後續的發展:這位露出沾著口水還微微反光的牙齒的男人把麗莉帶走了嗎?或者她只是躲在帕塔餅乾的金字塔後頭,然後雙手捂住嘴巴偷笑呢?

現實生活中想要什麼(一趟平安無事的雜貨店之旅),跟小說中想要有什麼(充滿災難的旅程),兩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我相信這個鴻溝裡頭有小說演化之謎的重要線索。

小說被視為一種逃避現實的娛樂。當我問學生為什麼喜歡故事,他們通常不願意給我最顯而易見的答案:因為故事令人感到快樂。他們知道這個答案太過膚淺,故事當然會帶來快樂,但為什麼呢?

所以學生們要挖掘出更深層的原因:故事之所以令人快樂是因為它能讓人逃避現實。生活很苦悶,而夢幻島令人輕鬆愉快。當我們重溫「歡樂單身派對」或者閱讀約翰.葛理遜的小說時,我們可以從現實壓力中解脫,獲得一小段的假期。生活追著我們跑,而我們躲進小說逃避現實。

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這本書最先注意到小說的弔詭之處。我們被小說吸引是因為它能帶給我們歡樂。但事實上,小說裡大部分的情節,包括威脅、死亡、沮喪、焦慮、動盪不安,都讓人感覺很不舒服。細數暢銷小說中殘忍的場景,少不了大屠殺、謀殺與強姦,流行電視節目也是如此。再看看古典文學,伊底帕斯因嫌惡而刺瞎自己的眼睛,希臘神話中的美狄亞殺死自己的小孩,莎士比亞的戲劇舞台上到處都有流著屍水的屍體。這些盡是令人感到沉重的東西。

但即便是小品,主角的身邊同樣圍繞著許多麻煩,讀者還是會不斷關心問題的結果:「阿呆與阿瓜」可以克服種種困難贏回出走的伙伴嗎?電視劇「歡樂酒店」裡的山姆和黛安,以及影集「辦公室」裡的吉姆和盼恩是否會在一起?在最新的小丑愛情故事中,那位懦弱的圖書館員是否能馴服強壯的森林警察呢?「暮光之城」的貝拉會選擇吸血鬼還是狼人呢?總之,不管哪一種小說,如果裡頭沒出現棘手的問題,就不叫故事。

反映生活?

如果故事純粹是願望的實現,那根本就吸引不了我們,但如果故事是顯示我們真實生活的樣貌呢?一部真正模擬現實的小說作品或許描述的是一名會計師試著完成一件重要卻無聊透頂的任務。

這位中年男人坐在桌前,漫不經心地敲著鍵盤。即使只有自己一個人,搔癢時都還需要偷偷摸摸。他轉轉脖子扭扭頭,睡眼惺忪地盯著螢幕。他抱著希望看看整間辦公室,試著找到一個不用工作的藉口。整理一下東西,找看看有沒有東西吃。他慢慢轉動屁股下的椅子。一次、兩次。當轉到第三次,他看到窗戶中自己的臉,對著鏡中反射的臉擺了一個凶殘的表情。他用手指比畫一下眼袋,接著前後晃晃自己的腦袋,喝了一大口冰涼微酸的咖啡,之後視線繼續回到螢幕上。他敲了幾個鍵盤,然後動動滑鼠。隨即他又想到應該要再檢查一下電子郵件的信箱。

想像這個畫面,這段文字不像是一篇預告有事即將發生的故事。(舉例來說:這男人突然看到一個陌生、沒穿衣服、肥胖的女人出現在窗戶。她站在他身後,握著一把刀抵住他的背,又或者她可能只是伸出中指侮辱他。)想像如果這個故事繼續發展下去,沒有任何有趣的事情發生,那就會是十五個無趣又難看的章節。

事實上,有些作家在故事中已經做過類似的實驗。所謂超現實小說就是要廢除傳統小說中那種老舊的情節設計,試圖呈現出我們實際體驗過的生活片段。根據犯罪小說的作家倫納德描述,自己的作品就是要將生活中所有令人煩悶的部分剪掉,而超現實主義小說又把這些片段黏貼回來。

從實驗的角度來看,超現實主義相當有趣,但就像大部分有別於傳統說故事習慣的小說一樣,閱讀起來幾乎沒有幾個人受得了。超現實主義小說之所以有價值的主要原因在於,藉由呈現小說不是什麼幫助我們了解小說是什麼。超現實主義失敗的原因和純粹追求願望實現的故事是一樣的,因為兩者的情節設計都缺了重要的故事元素:麻煩。

普遍公式

小說,不論是小孩子的家家酒還是民間故事,或者是現代的戲劇,講的都是麻煩。亞里斯多德是最早看出此事的人,而現在這已成為英國文學課程與創意寫作的教材。布洛薇的書《寫小說》對此議題的態度也相當堅決:「衝突是小說的基本要素……衝突在生活中通常帶有負面的意義,但在小說中,不管是喜劇或悲劇,戲劇性的衝突都不可或缺,因為在文學中只有麻煩是令人感到有趣的,然而在生活中並非如此。」就像巴斯特在另一本書中提到小說時說的:「地獄是故事的常客。」

故事談的是麻煩,這個觀點如此常見,幾乎快變成老生常談了。但正因我們對故事中出現麻煩如此熟悉,以至於我們近乎麻痺,沒發現這有多麼奇怪。它所代表的意義就是,人類隨時隨地所講的故事中,不論表面上有多瘋狂,骨子裡頭都有一個共同的結構。我們可以把故事的結構想成骨架,在血肉與各式各樣的表皮覆蓋之下,我們鮮少會注意到支撐一切的骨架。這組骨架有點像是軟骨,具有延展彈性。但彈性總是有限,骨架仍會限制故事所講述的方式。

世界各地所有故事的內容幾乎都是人(或者擬人化的動物)和麻煩。這些人急於得到某些東西,想要生存、贏得佳人芳心或男孩的青睞、尋找失蹤的小孩。但在主角與所求事物之間總是存在著顯而易見的巨大阻礙。凡是故事,不論喜劇、悲劇或愛情浪漫劇,講的都是主角付出一些代價來取得他或她所渴望的一切。

故事=主角+困境+試圖解脫

以上就是故事的主要公式,看起來非常奇怪,因為故事應該可以有不同的鋪陳方式才對。舉例來說,我們從過去到現在都一直認為,逃避現實的幻想完全是追求願望實現。但是,小說的主角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之前,都一定要先和災難周旋,然後才能獲得好運。當英雄所面對的困境愈是棘手,我們就愈喜歡這個故事。

多數人認為小說是一種不受羈絆的藝術創作形式,其實這只是在一個牢籠限制下所能展現的創意。不論故事的創作者是否意識到,他們幾乎都是在問題結構的局限底下創作。他們寫故事都環繞著一套模式:複雜的問題、危機,並且讓問題得到解決。

過去一百年來,有些作家試著掙脫身上的鎖鍊,想從問題結構的牢籠中解脫。文學上的現代主義運動之所以出現,是因為大多數的作者驚覺自己是在慣例與公式所搭建起來的圍牆內工作。他們試著找出某些跟人性一樣久遠的事,也就是找出說故事的渴望,並且「大破大立」。

正如語言學家杭士基所指,人類的語言都具有基本結構的相似性和普遍的公式,而我認為故事也是如此。不論我們回溯多久之前的文學歷史,不論我們多深入民間故事的叢林與荒地,我們都會發現同樣令人驚奇之事:他們的故事和我們是一樣的。世界各地的小說都有一套普遍的公式,一種根深柢固的模式,講的都是英雄如何面對困難並努力克服的故事。

這套公式不只是骨架結構上相近,包括內容也很類似。正如許多研究世界文學的學者所指出,所有的故事大都圍繞著幾個大主題,普遍集中在描寫人類所面臨的巨大困境。故事談的是性與愛,是對死亡的恐懼,是對生活的挑戰。此外,故事寫的還有權力:渴望發揮影響力並逃避他人的征服。故事不會關心洗澡、開車上班、吃午餐、感冒或煮咖啡這些日常瑣事,除非這些小事與更大的困境連結。

為什麼故事會集中在一些大主題上呢?為什麼他們的故事結構如此著重於刻畫生命所遭遇的麻煩呢?為什麼故事總是寫這些題目而不寫其他內容呢?我想這些問題的答案

其實也就是故事存在的主要功能,因為人類心靈是為了故事而被塑造出來的,因此人類心靈也會被故事所改變。

※ 本文摘自《故事如何改變你的大腦?》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