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們堅稱自己奉命行事,不需為屠殺負起任何責任
文/奈傑爾・沃伯頓;譯/吳妍儀
在納粹德國,火車都準時行駛;艾希曼跟他的同類確保了這一點。他們很有效率,讓貨運車廂總是滿滿的,車裡都是男人、女人與小孩,全在一條漫長痛苦的旅程裡被送往死地,通常沒有食物或飲水,有時候處於炎熱與酷寒。許多人在途中死去,尤其是老人與病患。
活下來的人抵達時既虛弱又恐懼,只能被逼著進入偽裝成淋浴間的密室裡脫光衣服。密室門鎖上了,納粹用齊克隆毒氣謀殺了他們。他們的屍體遭焚燒,財物則被侵吞。如果他們沒有像這樣被挑出來立刻受死,比較強壯的人可能就會被迫在只有少量食物的殘酷環境下工作。納粹警衛會毆打他們,甚至為了找樂子射殺他們。
艾希曼在這些罪行裡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二次大戰結束後,他設法從同盟國軍隊手中逃脫,最後抵達阿根廷,在那裡祕密生活多年。然而在一九六○年,以色列祕密情報局莫薩德追蹤他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並且逮捕了他。他們下藥迷昏他,空運回以色列受審。
艾希曼是某種邪惡的禽獸或一個享受別人痛苦的虐待狂嗎?在審判開始前,大多數人都這麼相信。要不然他怎麼可能在大屠殺裡扮演那種角色?許多年間,他的工作就是找出有效率的方式把人送去處死。只有怪物才能在做過這種工作以後還能夜夜安睡吧。
哲學家漢娜.鄂蘭[1]是移民到美國的德裔猶太人,為《紐約客》雜誌報導艾希曼的審判。她很有興趣直接面對納粹極權國家的產物。在納粹那個社會裡,你沒有多少自行思考的空間。她想了解這個人,感受一下他是什麼樣子;她還想找尋他怎麼能做出這些可怕的事情。
艾希曼絕對不是鄂蘭遇過的第一個納粹份子。她自己就曾逃出納粹魔掌,離開德國前往法國,最後歸化為美國公民。她年輕時在馬堡大學就讀,老師是哲學家海德格[2]。有一小段時間他們是情侶,雖然她年僅十八歲,他則已經結婚了。海德格正忙於撰寫《存在與時間》,一本艱深得不可思議的書,有些人認為此書是對哲學的重大貢獻,另一些人則認為此書是刻意行文晦澀。後來他變成納粹黨的忠誠黨員,支持反猶太政策。他甚至把過去的朋友、哲學家胡賽爾[3]的名字從《存在與時間》的致敬頁上拿掉,因為胡賽爾是猶太人。
然而此時在耶路撒冷,鄂蘭見到的是一個非常不一樣的納粹份子。艾希曼相當平凡,他選擇不去多想自己的所作所為。他不去思考,結果造成了災難。但他並不是她預期看到的那種邪惡虐待狂。他這種人太過普通,卻一樣危險:他是個不思考的人。在戰時的德國,最惡形惡狀的種族主義被寫進法律裡,他輕易讓自己相信他做的是正確的事。周遭環境讓他有機會獲取成功的事業,他也掌握了這個機會。在希特勒的最後解決方案中,他可以展現自己有能耐做好工作,進一步飛黃騰達。這點很難想像,而且許多鄂蘭的批評者並不認為她看法正確,但她覺得當艾希曼自稱在履行職責的時候,他是認真的。
平庸的邪惡
跟某些納粹份子不同,艾希曼似乎不是受到對猶太人的強烈恨意所驅策。他完全沒有希特勒那樣的惡毒恨意。大批納粹份子會很樂意把一個猶太人當街打死,只因為那人沒有喊「希特勒萬歲!」而艾希曼並非其中之一。但他還是遵循並接納官方的納粹路線,更糟糕的是,他幫忙把幾百萬人送進死地。即使他正在聆聽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似乎也不知道他的作為有何錯誤。就他看來,既然他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也從來沒有親自殺害任何人或直接要求別人替他動手,他的行為就很合理。他被教養成要遵循法律,也受到訓練要服從命令,他周遭所有人都在做一樣的事。他聽從別人的命令,迴避了對自己日常工作結果的責任感。
艾希曼不需要去看人大批大批被塞進貨運車廂裡,不需要去造訪死亡集中營,所以他都沒這麼做。這個男人告訴法庭,他不可能成為醫生,因為怕見血。但他還是滿手血腥。他是一個系統的產物,這個系統以某種方式阻止他批判自己的行為,思考這些行為對真正活著的人所造成的後果。他好像完全無法想像別人的感受。在整個受審過程裡,他一直抱著自欺的信念堅稱自己無辜。他要不是真心那麼想,就是已經打定主意,認為替自己辯護的最佳策略就是自稱只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後者,他就騙過鄂蘭了。
鄂蘭用「邪惡的平庸性」一詞來形容她在艾希曼身上看到的東西。如果一樣東西是「平庸」的,就是很普通、很乏味、沒有新意的。她聲稱艾希曼的邪惡是平庸的,意思是說,那是一個官僚的邪惡、一個辦公室管理者的邪惡,而不是惡魔的邪惡。他是一個非常普通的男子,納粹的觀點影響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
鄂蘭的哲學是受到她周遭事件的激發。她並不是那種一輩子坐在扶手椅裡思考純粹抽象觀念,或者沒完沒了辯論某個字精確意義的哲學家。她的哲學連結到最近的歷史與生活過的經驗。她在著作《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裡所寫的內容,是奠基於她對一個人及他使用的各種語言與辯駁方式所做的觀察。她根據她的見聞發展出更具普遍性的解釋,說明了極權國家中的邪惡、還有這種邪惡如何影響不抵抗極權思考模式的人。
服從卻不思索背後的責任
艾希曼就像那個時代的許多納粹份子,無法從別人的角度來看事情。他不夠勇敢,不會質疑加諸他的規則:他只是尋找遵循規則的最佳辦法。他缺乏想像力。鄂蘭形容他膚淺無腦──雖然這也有可能是一種偽裝。如果他是怪物,他會非常可怕。但至少怪物很罕見,通常也相當容易辨認。或許更嚇人的是他看起來這麼正常。他是凡夫俗子,因為沒能耐質疑自己的作為,就參與了人類所知最邪惡的行為。他如果不是生活在納粹德國,就不太可能成為一個邪惡的人。環境條件對他不利,但這一點並沒有去除他的罪過。他順從了不道德的命令,在鄂蘭看來,遵守納粹的命令就等同於支持最後解決方案。他無法質疑他奉命去做的事情,還實踐了那些命令,結果他參與了集體屠殺,儘管他自認只是安排一張張火車時刻表而已。在審判中途,他甚至有一次聲稱自己是根據康德的道德責任理論行事,那彷彿是說他遵守了命令,所以算做了正確的事。
註解
[1]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1906年-1975年,美國政治理論學家。
[2]馬丁・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1889年-1976年,德國哲學家。
[3]愛德蒙・胡賽爾(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年-1938年,德國哲學家。
※ 本文摘自《哲學的40堂公開課》,原篇名為〈不問問題的人:漢娜.鄂蘭〉,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