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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習慣在關係中受傷,這是一個很壞的習慣

文/蘇絢慧

如果,你確認自己已是一名成年人──雖然尚須歷練自己的處事為人,但基本上,你已是法定的「成人」──這就意謂著,你的所作所為,都將由你自己負責及承擔。
這同時意謂著,關於你的人生,已不再是你父母說了算,而是你說了算。這是你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也自己承擔所做選擇要付出的代價。

但要能有「我說了算」這樣的氣魄,背後所經驗的歷練與煎熬,絕對是艱辛且不容易的。其中一個重要的歷練是:不再幻想有誰會來拯救及保護你免於受到痛苦和傷害。此外,還要練習給自己一個承諾:「我不會讓你經歷不必要的傷害,也不會對你的受傷置之不理,我會保護你、照顧你、不再忽視你、置你於不顧。」

如果,你肯定地給自己這份承諾,不再任由自己經歷那些故意的傷害──無論是身體的,還是心理的,你就不會再有意無意地以忍耐和壓抑,做為不致失去關係的做法和交換。
在關係中,若讓你承受不屬於你的怪罪、不該有的暴力侵害,或是對你故意的貶抑及侮辱,你都有權利請對方停止,並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與心理健康,拒絕對方施加於你的行為。必要時,可用離開或保持無法接觸的距離,保障自己的身心安全。

懂得終止惡性關係模式的循環

不要習慣在關係中受傷。這是一個很壞的習慣。你可能會說,也許對方不是故意的;你也可能會替對方找理由說,他只是心情不好才會這樣;甚至你會扭曲自己,認同對方而自貶地說:是我自己又差勁又糟糕,他才會這樣對我⋯⋯

這些合理化的理由,無非是說服你自己:不要去感受自己的感受,也不要嘗試去維護自己免於受傷。

你已是一個成年人,你要相信自己有能力去區辨,什麼是故意的?什麼不是故意的?什麼是對方在表達他的感受想法?什麼又是對方在漠視及貶抑你的感受和想法?
你並非仍是個孩子,還弄不清「不小心」和「故意」之間的差異。

所以,對於那些故意的,甚至是包裝在美麗糖霜底下的毒物(毒言毒語),你的確是有權利保護自己的。不接受就是不接受,不需要由外人來決定你該或不該承受。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支配你或指使你,應該去接受外來的攻擊和危害。這是我們過去在父權及階級的傳統文化下,似是而非的錯誤觀念(例如,我是主管,我就有權謾罵你是笨豬、白痴)。

所以,從重新賦予自己權利開始,你有權不受侵害、你有權不受侮辱、你有權不受支配、你有權不受貶抑、你有權拒絕對你有危害的要求、你有權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成為自己可以信任的保護者

你相信你能保護自己,也相信自己在關係中的反應和選擇是自由自主的,你才可能安心地待在關係裡。因為你知道,進入關係後,若遇到衝擊或傷害,你會帶自己離開或終止這段關係。反而是担憂自己一旦進入關係後,便只能任人宰割、只能被關係綑綁、被迫傷痕累累,卻難以離開關係的人,才是最害怕「有關係」的,當然也無法以開放的態度面對關係。

相信自己能保護自己,你的內心才能成為你的安全基地。即使在關係裡受傷了,在內在基地裡,我們的內在安全仍不會輕易遭到侵擾和傷害。我們的「自我」,不會因為關係的挫折而支離破碎,也不會再輕易地因為他人的傷害,而反過來更加傷害自己。

我時常看見困在人際關係傷害裡的人,他們恐懼和擔憂對方的反應或逼迫,因此寧可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並且任由對方侵擾。若從這樣的反應來看,他們其實有更深層的恐懼,也就是對自己有能力保護自己一事,感到不確定。在他們的想像中,只要對方吼叫、羞辱、威脅,他們就會被自己強烈的恐懼感壓制,根本無法行使什麼可行的行動策略,好知道可以為自己做點什麼,以遠離危險。

說穿了,他們太習慣委屈自己、漠視自己的感受,甚至太習慣處於驚嚇中,無所作為,因此在遭到威脅及恐嚇的情況下,他們只能期待有什麼人會出現、解救他,而不是自己可以有能力及勇氣解救自己。

允許自己強壯,不再弱化自己

一個人什麼時候,才能激發自己的潛能、成為一個強壯的人呢?

請注意,心理的強壯與外在體型及性別無關。不因為我們是女性,就一定是弱者,或是因為我們個子矮小,就一定是弱者。歷史上已經有很多勇者或是成就自我的人證明了:心理的強壯,來自於你知道要鍛鍊自我,而不是希求環境中他人的拯救及補償。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由自己成全,我們才能不再處於等待的位置上──始終在等一個人,來允許我做我自己,並為我實現想過的生活。

把自己的力量拿回來,這是自我在成長歷程中,非常重要的學習。而開始的第一步,從你的「意識」改變,願意告訴自己:「我允許自己成長及強壯,成為我自己最重要的保護者。」

※ 本文摘自《可惡的他人和可憐的自己》,原篇名為〈允許自己強壯,不再幻想拯救者出現〉,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