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對別人有感覺,就表示我不是真心愛我的另一半?
文/珍妮.W.哈帝、朵思.伊斯頓;譯/張娟芬
道德浪女所面對的挑戰之一,就是我們的文化老是認為「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我們鼓勵你,面對任何以「大家都知道……」為首的句子,還有「常識告訴我們,……」開頭的句子,請務必抱持著極大的懷疑。這些語詞常常是文化價值系統的路標,他們的信念是反對性愛、以一夫一妻模式為中心,以及相互依賴(codependent)。質疑「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很困難,也令人很困惑,不過我們卻發現這麼做使我們受益良多:質疑是創造一個新典範的第一步,一個或許比較適合妳的新典範。
文化價值系統往往埋藏在文學、法律與原型的極深處,也就是說,以妳的一己之力要去動搖它,可能很困難。但是了解它的第一步當然就是:辨認它。以下就列出一些非常盛行的迷思,我們聽了一輩子以後,終於知道它們都不是真的,而且可能對我們的感情關係與生命造成傷害。
迷思一:長期的一對一關係,是唯一真實的感情關係。
在人類歷史中,長相廝守的一對一關係成為一種理想的典型是相當晚近的事,在靈長類之中只有人類如此。然而長相廝守的一對一關係所能給你的,即使沒有那種關係,也照樣能夠得到。生意夥伴、深刻的牽繫、穩定的親子關係、個人成長以及老年期的照護與陪伴問題,這些都在浪女的能力範圍之內。
相信這個迷思的人可能覺得,如果他們沒有與別人配成互許終身的一對,那就表示他一定有些什麼問題。好比說他寧可維持「個體戶」,或發現自己一次不只愛一個,或者試過一、二次傳統的感情關係,但都沒有成功……他們不去質疑那個迷思,卻來質疑自己:我不完整嗎?我的另一半在哪裡?這個迷思告訴人們,你不夠好,單單是你自己的話,是不夠好的。這種人通常對於伴侶生活有著不切實際的想像:完美先生、完美小姐或者完美者[3]會自動解決一切問題,填平所有鴻溝,使他們的生命變得完整。
這個迷思有一個分支,就是相信一個人如果真的戀愛了,就會自動喪失對其他人的興趣,也就是說,如果妳對於伴侶之外的人還有性或愛的感覺,表示妳一定不是真的愛你的伴侶。這個迷思長久以來已經毀掉了許多人的快樂,但它不但錯了,而且簡直錯得荒誕:手指上套個婚戒,並不會阻斷通往生殖器的神經啊!
我們要問,如果一對一是唯一可接受的選項、愛情唯一的正確形式,那一對一真的是人們的自由選擇嗎?知情同意權(informed consent)的前提是能動性(agency),如果你以為你沒有其他選擇,那我們認為,你並不能算是有能動性。我們有很多朋友選擇一對一,我們也為他們喝采。但我們社會中有多少人是有意識地做出這樣的決定?
迷思二:浪漫愛是唯一真愛。
看看流行音樂歌詞或經典詩集:我們用來形容浪漫愛情的字眼並不盡然都那麼讓人愉快。「瘋狂地愛」,「愛很痛」,「偏執」,「心碎」……這些描述的都是心理或身體的疾病。
我們文化裡稱之為浪漫愛的這種感覺,似乎是一個混合著肉慾與腎上腺素的大雜燴,間雜綴以不確定性、不安全感,甚至是憤怒與危險。那種脊椎上的涼意,我們認為是激情,但其實那跟一隻貓面臨了一個「戰鬥還是逃走」的情境時,背上汗毛直豎,是一樣的生理現象。
這種愛可能令人戰慄,可能席捲而來,有時候極有趣,但它不是唯一「真實」的愛,對一段持續的關係來說,這種愛也不必然是良好的基礎。
迷思三:性慾是一種毀滅性的力量。
這個迷思可以遠遠地追溯到伊甸園神話,而且將牽出一連串令人發瘋的雙重標準。有些宗教的教義說女人的性慾是邪惡又危險的,它的存在僅只是為了將男人誘入死穴。從維多利亞時代開始,人們就認為,男人無可救藥地性飢渴,永遠虎視眈眈;而女人則應該保持純潔、矜持、沒有性慾,以控制男人、使他們走上文明的道路:也就是說,男人是油門,女人是煞車,我們的看法是,這樣很傷引擎耶。以上這些想法,對我們來說都行不通。
很多人也認為,可恥的性慾,特別是想跟很多人上床的慾望,會摧毀家庭。然而我們懷疑,恐怕為數更多的家庭是毀於通姦所導致的痛苦離婚,而非毀於有品的、妳情我願的開放關係。
我們寧可以開放的心,傾聽自己的慾望,然後再決定要怎麼做。
迷思四:只有在有承諾的關係裡有性行為,才合乎道德。
有句古老的諺語說,男人是為了性才進入關係的,女人則是為了建立關係才願意有性。相信這種鬼話的結果,就是把性當作貨幣,用來交換財務安全感、身體安全感、社會接納,以及其他專屬津貼,限定給那些服從文化指令、成功進入一生一世伴侶關係的人。如果你相信這個迷思,你可能會認為,如果為了有趣、快感與探索而做愛──除了將兩人綁死在一起以外的任何目的──就是不道德,會毀滅社會。
註釋
[1] 耶洗別是聖經裡誘人邪淫的人,卡薩諾瓦則以性伴侶眾多聞名。
[2] 一種用以戒除上癮習慣的心靈重建方法。
[3] 完美先生是Mr. Right,完美小姐是Ms. Right,但是在性別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又出現了Mx.這種稱謂,讀如「mix」,也是對人的敬稱,但這個「人」可以是任何性別。中文還沒有這樣的稱謂,只能勉強譯為「完美者」。「者」是不受限於性別框架的,可惜「者」不是一個稱謂。
※ 本文摘自《道德浪女》,原篇名為〈迷思與事實〉,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