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產階級的孩子為何渴望勞動階級的工作?
文/理查.E.歐塞霍;譯/馮奕達
二○一○年初,哈爾報名了單日的 BAR(「酒精飲料資源」)快捷學程,其中包括一場需要嘗出材料為何的考試。我在學程前一晚的活動中遇見他。那時他沒什麼信心。「我們幾個人昨晚花了點時間研究。我很擔心酒譜,因為我得嘗出當中的正確比例。我像個狂熱分子四處到酒吧嘗酒,我是靠風味認識這些酒,而不是憑經典的酒譜,也不是靠實際調酒。」雞尾酒有其分類,同類酒在材料上比例相近。多數酒保和其他報名學程的人會抄捷徑,從雞尾酒分類下手。但哈爾不然,他靠填鴨背下數十種酒譜。最後他依然通過了考試。
來春,我和哈爾在紐約公共圖書館總館入口大廳聊天。此地正是一年一度的曼哈頓雞尾酒經典節開幕式的地點,業界盛會就此展開。我們倆在開幕式上都有工作要做。
這場活動基本上就是個超大型派對,現場有數十個贊助商的攤位,酒保們調製一桶桶的材料,名廚上菜,還有 DJ 大聲播放夜店音樂,這些全發生在這個紐約市最安靜的室內場所。開幕式前幾個月,哈爾開始在各種活動中和強納森的顧問團「雞尾酒上師」合作。開幕式當天,他也和強納森一起調酒。哈爾告訴我,他獲選參加由 BAR 的專業酒保開設的五天密集學程。此外,他在隨後的雞尾酒聖會中,也會參加酒保見習學程。我一面恭喜,也一面提醒他見習學程簡直就是人間煉獄。見習生得幫研討會準備調製特色雞尾酒的材料,不僅要跟研討會主題相關,而且得使用該場研討會贊助商的產品。他們得整天東奔西跑,榨汁、準備裝飾,調出一批批酒飲。見習生會分身乏術、精疲力竭,就像在酒吧後頭不停輪班。
「我知道,他們有說,但我不在乎,我得去學如何能更快速進行酒保工作。只是,我很好奇 BAR 對我會有什麼影響。我的意思是,這個學程對我得到酒保工作來說會有什麼實際作用嗎?」
哈爾自問的這個問題並沒有明確答案。當我倆並肩站在會場時,我想到他這一路走來的進步。此時他才剛參加完一場認證,告訴大家他對烈酒與雞尾酒譜頗有心得,也曉得如何調酒,接著又準備參加第四場測驗,還要抄起傢伙為蒙特萊昂酒店與法國區一整週的忙碌和活動準備一桶桶的雞尾酒與冰塊。哈爾比先前更接近自己的目標了。不過才一年多,他已從一位雞尾酒狂粉開始,靠著個人部落格引起大公司注意,透過調酒界的認證學程取得門票、適應業界文化,並且在活動中工作,這些全都是為了有朝一日自己能以酒保為業。
「我愛死這了,」他環顧整個會場,話裡指的並非特定的人事物。
「你愛它哪裡?」
「一切。」
我點點頭。幾分鐘後,哈爾上台示範調酒。
如今被大眾認可的「酷」工作
對於擁有時尚品味的都會年輕人來說,這些工作場所透露著一股酷味。在他們看來,為了精調雞尾酒與獨一無二的小批次烈酒而走訪隱密的酒吧,為了剪出經典髮型與老式刮鬍而前往有如打獵小屋的陽剛理髮店,或者為了購買在地飼育肉品的罕見部位而光顧當地肉舖,這些皆是都市生活的基礎。對於個人為休閒所購買或從事的事物具備特定的敏銳度,對於商品製作與服務過程有一定程度的意識與要求,而且又有一定數量的金錢可用於這兩者的人來說,他們會在城市的眾多選擇中,找尋這些新型的都會奢侈。相較於來客更多的運動酒吧、嘈雜夜店、大廠牌酒飲、便宜快剪店,或以保鮮膜封在保麗龍盤上的肉,那些選擇代表了有趣、酷、都會性。在這些地方工作想必很酷。
在討論新經濟體系中什麼是「好」與「爛」工作中,「酷」工作占有相當獨特的地位。[3]「酷」工作就算同時是份「爛」工作,也擁有一種令人難以抗拒的特殊光環,足以克服或掩蓋其本身的負面條件。[4]
特定產業中的「酷」工作就是比其他產業多,例如文化產業裡有明星音樂人、藝術家與時尚設計師,為這事業增添一抹特別的光芒。不過,音樂、藝術與時尚等文化產業的從業者,就算不是一線製作人,而是幕後枯燥行政工作的從業者,依然承認自己的工作有種「體制性的魅力」(institutional charisma)──亦即深植在結構中、令人不得不服的吸引力。[5]
儘管工作枯燥、低薪(或無薪)、低利潤(甚至沒有利潤),他們仍然會因為能自己跟塑造文化的集體努力沾上邊,因而認為自己很特別。[6]本書中幾種職業所屬的產業──夜生活、酒精、理容與造型,以及食物──都算是今日都市中最時髦、人氣最高的產業,在都會的時代精神構成中扮演著重要角色。[7]長久以來,夜店、時尚與精緻餐飲一向代表著魅惑人心的都市生活。然而,從事這些產業的體力勞動者一直要到近期,才能跟都市中的名流精英共享些許關注,讓自己也成為獨特的精英。[8]
消費者一再對這些從業者說,他們的工作想必很酷,因為做這行要有創造力,而且工作又有趣。消費者親眼看到從業者為人製作、提供特殊卻又實用的商品與服務。他們看到從業者享受工作,也讀到生活風格與社交媒體如何以「明星酒保」、「吧廚」、「調酒師」、「蒸餾大師」與「文青」(hipster)等詞彙,將這些從業者形容成是各自領域中的明星。在這些體力活搖身一變、提升到新精英階級的過程中,「酷」這個要素可說舉足輕重。人家之所以會追求以此為職志,想必是因為做這行看起來很酷。
文青=潮、酷、懷舊?
「文青」一詞在媒體版面四處可見,也滲透到大眾對於這些職業的想法。至少「反諷」這個當代文青的特色滲透了這一切。[9]一般人認為,文青把每件事都當成天大的笑話看待。比方說,雖然受過良好教育,出身中產階級,但文青卻會認同廉價啤酒和卡車帽等工人階級文化的符號,而此舉既是為了展現自己的「酷」,也是為了玩起群體內部地位的遊戲。「文青」一詞經常帶有負面意涵:「文青」的次文化角色形象舉止既不誠懇,也不可靠。[10]對抱持如此看法的某些人來說,你大學畢業,卻決定從事傳統上實屬工人階級的工作,穿起老式風格的衣服,從事手作勞務,這種念頭本身就是文青文化的縮影。
但是,懷舊之情或許也對這些勞動者與工作場所的「酷」有所貢獻。這些工作場所與品牌採用的主題與樣式、工作習慣與某些從業人員的外貌,都能喚起一種失落的、更美好的、受人渴切懷想的風格。[11]地下小酒館與經典旅館酒吧、禁酒時期的蘭姆酒走私、木造打獵小屋與經典理髮椅,以及桌上擺的砧板。手榨果汁、罐式蒸餾、直式剃刀、全隻屠體分割。背心與袖環,鎖子甲與刀鞘。以懷舊的眼光單獨看待這些面向,便能將它們從原本的歷史時代抽離,讓當代版的它們更顯優越。[12]
比方說,超市內以保麗龍盤和保鮮膜封裝的牛排,就是比不上由功夫了得的屠夫以舊日手法從吊掛的屠體上現切的部位。讓失落的世界重新復臨的,正是這些新精英勞動者。
但是,鮮少有人會因為單純覺得這些工作很酷,便投入其中。雖然浪漫的往昔在他們工作場所的風格中,有時甚至在勞動背後的文化中發揮著一定的影響力,但為復興失落的文化而投身這些行業的人,甚至比因為覺得「酷」而從事的人還更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工作內容、職業形象與歷史關聯中的「酷」跟「潮」等因素,對從業者最初會選擇從事此行並無影響。他們也不會把大眾對其工作內容精髓或核心的想像納入考慮,而文青的招牌反諷不僅對他們的選擇沒有影響,在他們的日常工作與職業認同中也不具任何地位。
一般人之所以從事特定領域或特定產業中的工作,背後多有常見的社會機制,例如社會地位與名望、家庭影響、教育分流過程,但這些也無法直接套用在他們身上。[13]有些學者主張,中產青年做「爛」工作(例如零售業)是因為身分認同與消費之間的關係,或是因為他們認同店家品牌,想跟自己的朋友與「酷」同事相處。[14]這些解釋也無法說明本書所談的勞動者。那麼,這些勞動者何以會以此為職業,他們又何以不會把從事這種職業視為向下的社會流動?
這些勞動者從事酷工作,但不是因為工作酷,或他們想變酷。對他們來說,從事其中一種酷工作,是他們在尋求工作意義,尋求因工作而受人認可(同時得到消費者與職業社群的認可),尋求一種能安身立命、為自己提供目標的職業的結果。[15]這既是他們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由、以個人意願選擇職業的表徵,也是他們有能力看出當今城市文化潮流,並且運用這種能力的結果。這些特定職業絕非僅是生活風格的相關工作,從業人員也不認為是「爛」工作。[16]這些職業要求從業者展演文化套路(以職人意識加上理解、溝通特定知識的能力為基礎的技巧),而這些套路既能達成提供意義的目標,也能讓從業者不會將從事這些工作視為向下的社會流動。一旦決定以此為職,這些勞動者都是將自己的工作視為某種召喚或天職。[17]
有好幾條路能讓他們達到這一步。正如許多主廚是「跌跌撞撞」踏進了自己目前的職業,書中若干勞動者亦然。他們多經歷過一段在各種職業中浮浮沉沉的時光,不清楚自己有意追求的職涯,而後才發現現職。[18]對這些曾經的職場飄蕩者來說,有幾種原因領著他們踏入了這些領域,例如師父引進門之後反而離不開這個社群,或是發現了支撐著這些職業的奧義。最後,這些勞動者中還有少數人確實欣賞這種酷文化,或是在年輕時便浸潤於這些職業的精英版本中,這便讓他們有別於時常換工作與轉換職業跑道的人。
註釋
[3] 我這裡提到的是阿內.卡勒伯格(Arne Kalleberg)飽受讚譽的相關主題研究,尤其是他二○一一年的書《好工作,壞工作:美國極化與不安定就業體系的興起,一九七○年代至二○○○年代》(Good Jobs, Bad Jobs: The Rise of Polarized and Precarious Employment Systems in the United States, 1970s to 2000s)。卡勒伯格在這本書與其他研究中探討的是:全球化、放鬆管制、知識密集工作興起、科技創新、服務業擴大,以及從集體問責轉向個人主義與個人問責的意識形態轉變……這一切的結合是如何導致更嚴重的工作不穩定性(也就是朝不保夕的勞動環境)、全天候勞動生活,以及工作品質產生的巨大差異(以安全與穩定、保險、自主性,以及花在工作上的時間為標準)。
[4] 見Neff and colleagues (2005)對於時尚模特兒與新媒體工作者「酷」工作的研究。
[5] 「體制性魅力」的概念在社會學中有悠久歷史。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社會學理論經典中地位穩固。他用「魅力型」(charismatic)來描述三種理想權威類型之一(「傳統型」[traditional]與「法理型」[legal-rational,例如官僚機構]則是另外兩種;Weber 1947)。魅力型領導人擁有深不見底的感召吸引力,能打亂社會秩序。他們的追隨者相信他們內在有種超自然力量,讓追隨者受到無法解釋的吸引。當然,問題在於一旦魅力型領導人死後,集體還能維持多久。韋伯主張,少了神聖力量的來源,該團體若非化為法理型官僚組織,就是消失。雖然韋伯的魅力概念多半應用在領導人身上,但學者也會把這個概念套用在體制上。Shils (1965)主張體制可透過其「角色與規則的階級體系」(hierarchy of roles and rules)分配魅力(205)。綜觀Kanter (1972)對烏托邦社群的研究,她始終主張體制性魅力才能解釋成員對團體的輸誠,而非魅力型領導。Biggart (1989)將這些對魅力的詮釋應用在她對直銷組織的研究上。她發現,這些營利機構透過體制化的敬畏來確保社會秩序與勞動者的效忠。Chen (2012)在《燃燒人》(Burning Man)一書中的研究顯示,就連組織這起醉人藝術活動所不可或缺的例行公事,也都已「魅力化」,亦即因全心投入的成員透過講述故事而獲得意義。最後,Frenette (2013)研究音樂產業的實習生:裝信封、影印、端咖啡等長時間乏味工作構成了他們的白天生活,而做節目等有趣工作與晚歸又勢必在晚上發生,他的研究呈現出實習生在這兩者之間的日常擺盪。他的論點是,音樂產業的工作雖然具有高度不穩定的特質,但該產業帶動的體制化魅力,卻足以讓實習生與雇員至少能短時間全心投入這個產業。
[6] 「酷」產業「爛」工作的例子,包括不支薪的唱片公司實習生(Frenette 2013)和錄音室助手(Siciliano 2016)。
[7] 見Currid (2007)對於紐約市這些文化產業彼此重疊之處,以及扮演的重要經濟角色所做的探討。
[8] 關於另一個體力勞動工作變得大受歡迎的例子,見Leschziner (2015)所研究的明星廚師。
[9] 「hipster」一詞起源於一九四○年代的爵士樂年代,用來指那些很「潮」(hip),也就是音樂與藝術圈的「內行人」(見Hobsbawm 1959)。(「hip」這個字做為「酷」或「內行」的同義詞出現,其起源甚至更古老而費解。有好幾種解釋。)當代「hipster」的用法始於一九九○年代,是指對獨立音樂與藝術有興趣的都市仕紳(gentrifier)。
[10] 關於對「文青」一詞的一般性討論(多半帶負面意涵),見Greif et al. (2010)。並見Perry (2013)對於文青運用工人階級文化做為自我風格的分析,以及Schiermer (2013)對於文青與反諷的理論處理。
[11] 作家柯特.雷利(Kurt Reighley)二○一○年的《美國形象中的美國:後院養雞、脫衣舞孃與手作苦精:新美國尋根運動田調守則》(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a: Backyard Chickens, Burlesque Beauties, and Handmade Bitters: A Field Guide to the New American Roots Movement)一書中,便納入全隻屠宰、雞尾酒與烈酒蒸餾,以及男仕理容為例,提到這幾個行業有意喚起、視為失落過去的人氣概念。
[12] 有關懷舊之情的理論探討,見Davis (1979)與Wilson (2005)。關於人們如何在各種社會脈絡中定義、運用懷舊之情的討論,見Kasinitz and Hillyard (1995); Milligan (2003);與Ocejo (2010; 2014)。
[13] 關於人們之所以追尋職涯的動機與受到的影響,以此為題的學術著作可謂汗牛充棟。有些研究呈現出早期教育扮演的角色。Lareau (2003)深入研究中上層階級與工人階級父母,發現前者如何讓孩子參加各式各樣的活動,試圖陶冶特定的技藝、能力與興趣。她發現工人階級父母缺乏這些作為(並見Rivera [2015]對於人們如何獲得上層工作的研究)。Willis (1977)在〈勞工階級的孩子何以從事勞工階級工作〉(“how working class kids get working class jobs”)這項經典研究中,主張工人階級的「反學校」(counter-school)文化受到教育體系結構的促成,在結構中扎根,讓工人階級「小伙子」準備好一輩子為低社會地位體力勞動職業付出其勞力。上述這些分析都著重於不同社會階級背景出身的小孩在學校的表現,而Khan (2010)則主張今天的新型社會與經濟精英得天獨厚,提倡「在家庭中發展、培養於青少年時期的能力(或者說「慣習」[habitus];Bourdieu 1984)影響了自己選擇進入的領域」的看法,並內化、展演之。最後,Judge and Bretz (1992)發現大學生會在符合自己價值取向的組織內找工作,而「價值」則是由出人頭地的機會、他人的關注,以及誠實與公平的程度決定。這些各式各樣的機制,代表著影響人們選擇自己從事職業的諸多因素中小部分的取樣。
[14] 見Besen-Cassino (2014); Gatta (2011);與Pettinger (2005)。並見Misra and Walters (2016)所下的不同結論。
[15] 就社會學而言,「意義」指的是人如何把價值歸因於其生活中的各個面向,亦即認為其生活的各個面向充滿意義,而這會反映以及/或是影響社會立場與文化觀點(Geertz 1974; Mead 1934)。Ross and colleagues (2010)觀察勞動意義相關研究概況,識別出學者關注的兩個關鍵議題:勞動意義的來源──尤其是自我、他人、工作環境與精神生活;以及透過什麼機制得以讓勞動有意義──例如真實性(authenticity)、自我效能(self-efficacy)、自尊、目的、歸屬感與超越,以及其他文化與人際意義建構。本書裡的新型精英勞動者是從上述的幾種來源,透過這幾種機制,在職涯道路上的各種時間點找到效力各異的意義,但不包括明顯的信仰源頭與機制(精神生活與超越)。
[16] Besen-Cassino (2014)研究年輕的咖啡店店員,她主張這些年輕人在製作商品時也在「消費勞動」。他們對於自己服務的公司品牌有自我認同,他們的生活方式也符合這種勞動的本質。她的研究也是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t)研究方法的典範,在斷定一種工作是「好」還是「壞」的時候,是從勞動者的觀點來爬梳。這也是我在書中採取的方法。
[17] Wrzesniewski and colleagues (1997)以Robert Bellah及其研究團隊在Habits of the Heart (1985)一書中的論證為基礎,探討人與其勞動的三種關係:作為工作(jobs,提供實際收益,額外的意義不多);作為職涯(careers,除了實際收益之外還提供發展的機會,包括更高的社會地位與自尊);以及召喚(callings,提供內在的回報,從跟生活密不可分的勞動中獲得滿足)。當然,「召喚」的概念有其宗教起源,這點韋伯已經探討過了(1958; 1963)。有些人感到神「感召」他們投身於特定的勞動。這種神聖的干預會讓勞動充滿道德重要性。Wrzesniewski和同事談的是世俗版本的召喚,也就是本身就帶有意義與滿足感的勞動。「勞動帶來個人價值」的直覺,或是(在我看來)從為工作所做的勞動中自我發掘到的魅力(這是我在本章中所主張的)取代了神在召喚人從事社會與道德重要性的勞動時所發出的聲音。這幾種關係(工作、職涯與召喚)並不互斥,也跟職業無關。易言之,人可能同時在一種職業中感受到這三種關係,而同一種職業對不同人來說或許只是種工作、職涯或是召喚。我得重申,並非所有人都能隨心所欲追求某個能為他們帶來實際收益與社會地位的發展前景、增進其自尊的職業,或是在自己的勞動中以一種與自我認同交織的方式尋得滿足感。書中這些勞動者屬於那些夠幸運能如此追求的人。
[18] 見Leschziner (2015)對名廚的分析。
※ 本文摘自《職人新經濟》,原篇名為〈中產階級的孩子何以渴望勞動階級的工作〉,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