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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欺負女孩讓她受傷,大人說這是因為喜歡?

文/孫京伊;譯/樊姍姍

我經常與一些性犯罪者見面,因為他們有義務重新接受性暴力預防教育。見了面後,我才發現這些人所犯的罪行什麼都有,從性騷擾、猥褻到強姦未遂……甚至有人佩戴電子腳鐐。

如果問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大概會出現下列的回答:和女生一起看電影,對方靠在自己身上睡著了,這代表她要跟我上床吧;有人說,女生托著下巴看著我,一副在誘惑我的樣子,意思是想要和我上床。

還有人跟我說,他最近開始去教會,有個女生只要看到他就會高興地打招呼,還邀他喝咖啡;如果沒去,對方便會傳簡訊關心。「她這樣是喜歡我吧?她是想跟我進一步接觸吧?」但是我回答:「她不是喜歡你,只是想傳道而已。剛剛有人來跟我諮商,我也是倒咖啡給他,事後傳簡訊說『下次見』,我們談話時也會笑,難道這代表我喜歡他?」
 
看到我舉這樣的例子,應該很多人會覺得「瞎」,但是在我接觸到的性犯罪者中很多人都是這樣的想法。我們社會中有多少性犯罪者呢?隱藏在社會各角落未受法律制裁的性犯罪者又有多少呢?

更大的問題是,有更多人即使未犯下罪行,也是這樣同理性犯罪者的想法,認為「絕對不是只有他是這種感覺,對方一定也給了暗示」。說穿了,這些人和性犯罪者有相同的誤解,只是差別在程度上,而這種想法也是對被害者的二次傷害。

性接觸絕不是憑藉自己的想法就好,還要獲得對方的同意。具體提問、徵求對方同意,一定要對方說「好」才能繼續。

這個問題說到底,依舊是性自主權問題,受過完整性自主權訓練的孩子無論在何種狀況都知道要尊重對方,當然也不會同理性犯罪者的心理,對被害者二次傷害。即使只是為了不讓我們的孩子成為加害者,也一定要讓孩子接受性教育。

男孩欺負女孩表示喜歡她?

這是一位媽媽告訴我的案例,某天她接到學校聯絡說女兒受傷了,媽媽嚇了一跳,詢問導師女兒為何受傷?導師回答:「坐在旁邊的男學生推她。」媽媽當然繼續追問:「為什麼要推人呢?」沒想到導師竟回答:「可能是因為喜歡她吧?」後來媽媽帶著女兒上醫院,護士一面檢查傷口一面問:「怎會受傷呢?」女兒回答:「因為男同學推我。」結果這護士竟然也回答:「唉唷,他可能喜歡妳喔。」
 
這種論點太奇怪了吧?某個人攻擊另一個人導致對方受傷,卻解釋成「因為喜歡對方才這麼做」。意思是只要喜歡、愛,讓對方受傷也沒關係?我們是何時開始把「讓對方受傷」當成愛情表現?這種論點不只用在孩童間,情人、夫婦之間也適用,約會強暴和婚內強暴也因此而蔓延,這樣的論點無異是給予加害者一面免死金牌。

喜歡和欺負絕對是不一樣的,喜歡就是喜歡,欺負就是欺負。將男孩欺負女孩的行為解釋為表現好感,那都是大人自行妄想的。

我個人認為,曾經風靡一時的「壞男人症候群」也是因為這種錯誤的文化而形成。正常來說,遇到渣男自然是要離得遠遠的,誰知命名為「壞男人」後反而大受歡迎。錯誤的文化讓女孩在年幼不懂事時,把男孩欺負自己的行為解釋成「他喜歡我」;長大後遇到壞男人豈不是也會認為「他是真心愛我才會這麼做」嗎?甚至完全無法意識到自己是個受害者。

這一點請務必要區分清楚,不管是何種情況,暴力行為就是暴力行為,壞男人就是壞男人;錯誤的性教育會教出壞男人,正確的性教育會教出好男人。

※ 本文摘自《致,被兒子搞瘋的媽媽2:兒子,你鎖房門在幹嘛?不驚慌!擊破男孩性教育的43道陰影》,原篇名為〈加害者們的誤解?〉,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