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任何一個第三者在現場,那種惡虎撲羊,都是不堪入目的
文/張亦絢
前面幾次說到討厭過的大人,除了是前人,也常是歷史人物──今天想講的「大人」不太一樣,是個在我生活中的成年人──這事我放在心裡多年,發生時,我九歲或十歲,覺得描述是很難的事。
我記不得他的名姓。他是我上小學時的書法課老師,對我來說,這人就是書法老師,書法課也許是一節吧,除了第一節課說了「永字八法」,後來就沒多教什麼──上課就是磨墨寫字。說這課堂與老師都沒有很大存在感,應該說得過去。似乎是月考完的那週,會讓我們改成帶課外書來讀,總之就是有堂書法課,不用寫毛筆了。我和其他同學一樣,規規矩矩地帶了課外書到學校讀。
快要下課時,書法老師走到我座位旁,對我說:妳看的漫畫很有趣,可以借老師看嗎?老師要跟妳借東西,雖然驚訝,倒也不大可能說不。所以,老師就把我的兩本漫畫帶走了。
這事到這裡,還看不出有何不對勁。接下來的日子裡,書法課照舊,因為沒有講課,所以對老師沒有深刻的印象,也沒有特別可說的記憶──然而,我一直惦記著我的漫畫。老師什麼時候才會還我漫畫呢?我想過這個問題。到了學期將近結束,我想到下學期就會換課表換老師,加上當時也是所謂結清時刻──被老師沒收什麼,這時也會開始還給同學了──我的漫畫不是被沒收,老師跟我借,總該還給我了吧?下課後,我就跑去問老師:學期快結束了,老師漫畫看完了吧?可以還我漫畫嗎?老師一口答應。他說了一個時間,要我到他辦公室去拿。這時我也並沒有想,老師明明可以把漫畫帶到教室還我,為什麼還要我去他的辦公室?去各種辦公室幫老師跑腿,這事我不陌生。
約定時刻到了,同學小蘇陪我去了老師辦公室。我一個人進去,小蘇在外頭等我。當時我和小蘇最要好。我從辦公室出來時,馬上跟小蘇說了,她用哭音道:「上次也是這樣對我。……不要臉他有鬍子好刺。鬍子刺人好痛。」我沒有細問小蘇,她怎麼被騙,我還驚魂甫定,而且,比小蘇老成的我,曉得發生的事,比鬍子刺嚴重多了。我當然也沒責怪小蘇,怎麼她先碰上壞事,不知道警告我──很顯然,她雖然痛恨「那種事」,但她根本不懂。她比我稚氣。但──稚氣不是一種錯。
我是在拿到漫畫的最後一刻,被偷襲的。
那個年代,「性騷擾」三個字還沒譯介到台灣,「戀童癖」也不常聽說。
書法老師的辦公室,不是大部分老師會出現的大辦公室。那間辦公室緊臨訓導處,是給負責行政的老師的──書法老師也是訓導主任以下的某個組長。偷襲發生過後,他或許認為如同舊小說中,誰強暴了女奴即為將女奴「收用」,有天還堂而皇之地,擺出懶惰的主人派頭來交代我,彷彿我成了他的家臣手下;他讓我做是他該負責的朝會講話,要我準備一個勵志故事,合乎當週中心德目,對著全校演講。
朝會當天下了雨,我站在訓導處的麥克風前,把故事講完──所謂忍耐的極致,就是這種東西吧。在家裡準備故事時,我一度把東西亂扔,因為我想殺人。
在被奸詐的陷阱包圍時,我卻只想著我的兩本漫畫──大人好厲害。書法老師撲上來時,我連恐懼,都來不及恐懼。在小說或電影裡,壞人使壞前,會有下流的表情,但在生活裡,根本沒有這種跡象。──我印象最深的是,書法老師一點罪疚感也沒有。肆無忌憚,現在想來,應該是因為「他並不是不小心」。
只要任何一個第三者在現場,那種惡虎撲羊,都是不堪入目的。然而,當天辦公室裡,只有他一個老師。我受苦至深,不知道如何開口說出那份不堪入目。小孩間有種溝通,用不太精確的話或是哭,就能交流,小蘇和我,就是這樣。但要和大人報告,才被大人欺負過……怎麼想都很難。說「老師親我」並不對,我也親我的洋娃娃和阿嬤,但兩者不一樣;說「老師嚇到我」最接近我的感覺,可是連我也知道,別人聽不懂;說「老師猥褻或襲擊我」也辦不到──那麼困難的詞,我還不會用。──現在我當然知道,適格的成年人,不會挑剔用語,就了解嚴重性──但是當年我不知道。
討厭多半會過去;惟獨這個大人「強凌弱」的卑鄙面孔,不曾在我心中消散──我始終記得,卑鄙並不是從他的臉上,就可以看到的。
※ 本文摘自《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原篇名為〈我討厭過「書法老師」〉,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