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兒子結婚時資助買房,有些公婆以此要求媳婦生孩子
文/崔至恩;譯/梁如幸
「婚姻就像是江華島條約[12],攻擊來自四面八方。」
有時候我會想起,有位曾經一起聽女性暴力相關教育課程而變熟識的媽媽所說的這句話,雖然我們一起笑著,但是我知道那不是開玩笑。
不生孩子,難道只是夫妻間達成協議就沒事了嗎?雖然我很想這麼說,但是「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這句話,是韓國無法擺脫的陋習。從古至今被認為是真理的話,到現代仍然適用,從準備結婚的過程開始,就可以看到無數被父母擺布而飽受痛苦的新人,身在這樣的韓國,想不生孩子,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對於結了婚但不想生孩子的已婚女性來說,最感到負擔的外人大概就是公婆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女性在結婚的同時,「身體」就被認為是婆家的所有物,而「生產」是那具「身體」對家庭應盡的基本義務。
有些公婆甚至會干涉兒子媳婦的性生活情況,有時候身為「自家人」的配偶,並非出自於本身的意願,而是為了滿足父母期待才說想要孩子。
因此,我非常好奇,當已婚男性對妻子說想要一個孩子的時候,內心深處其實是「想對希望抱孫的父母盡孝道」的比例究竟占了多少?
閔夏:度完蜜月回來後,公公就立刻跟我說:「真希望能趕快看到孫子,」還對我說:「既然要生,第一個就生兒子不是比較好?」聽到這樣的話,我只是「哈哈哈」地敷衍帶過。但當先生說:「最近大家都很晚才生,也有人沒生孩子。」公公馬上就發脾氣了。因為公公本來就是一個非常保守的人,婆婆也說:「哪有,大家都有生孩子啊。」如果我們反駁的話,又要說個沒完沒了,所以我私下跟先生說:「別反駁,聽聽就好了」。
但在幾個月前,家人聚餐時,公公喝了酒後,語帶責備地問我,到底何時才想要生孩子,還質問我去年為什麼沒有考上不動產的證照。壓力累積已久的我再也忍不住,情緒潰堤,眼淚直流,轉頭就跑走了。在那之後,公公就不再提起生孩子的話題了。
勝珠:結婚三個月之後,有一天在公司接到婆婆打來的電話問我:「你們有避孕嗎?」之後又一直問:「妳們為什麼還不生孩子?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生孩子?」我用開玩笑的口氣回答:「要快點當上老闆,才能請媽媽吃很多好吃的美食啊」,婆婆又說:「現在那個重要嗎?先生個孩子比較重要吧!」和婆婆一起去百貨公司時,她會把我帶到童裝部,對我說:「妳看看這個很可愛吧?趕快生個孩子,我才能買給你啊!」我回答:「我要考研究所。」這次過年時她也是叼唸著:「今年可以讓我抱孫子吧?」
[這種時候妳先生有什麼反應呢?]我先生根本無視他媽媽的話,什麼反應都沒有,如果我說了什麼的話,他就會說:「因為老人家嘛……」現在我擔心如果對公婆說我們會繼續維持這樣的生活,先生會很為難,所以就一直忍著,可是如果繼續對我施壓的話,總有一天會火山爆發的,還是把希望連根拔起,一次就破滅會比較乾脆。(笑)
寶拉:結婚大概過了一年左右,公婆曾經問我:「那個……你們還不打算生孩子嗎?」我照著之前朋友建議的回答:「我們努力過了,可是沒有懷孕耶!」當我這麼一說,他們便把我單獨帶進房裡問我:「要不要考慮試管嬰兒?」我說「我們自己會看著辦」後就走出房間。之後去婆家時,他們又跟我們說朋友的女兒做了試管手術,還說人工受孕也沒什麼不好之類的話,所以他們是怎麼想的,我非常清楚。(笑)
[其實覺得就是「有缺陷」對吧?]是啊,因為不是自然懷孕,他們覺得是一種缺陷,還帶有一種「自己心胸寬大」的感覺。所以當我態度稍微強硬回答:「現在還不用去做。」他們就不再跟我說了。有一次公婆也問了先生,先生強硬地回覆說完全沒生小孩的想法之後,生孩子的事情就再也沒有被提起了。
閔夏表示「現在雖然暫時沒說什麼,但不知道何時又會提起」而總是很在意;勝珠是「撐到不能撐為止」;寶拉則是表示「大概再三年,等先生四十歲的時候」,那時才會向公婆明確表示不生孩子的想法。寶拉這麼說道:「不想因為這件事造成家庭的紛爭,一旦將不生孩子的事情詔告天下,不就點燃了戰火嗎?長輩們一定會努力拚命想改變我們的想法,我們就得不斷出招防禦,總之就先保持休戰狀態吧。」她很好奇其他的頂客族夫妻是否有什麼好的戰略可以說服身邊的人,但是除了「盡量各自解決來自自己家庭的壓力」的大原則外,我也沒聽過什麼有效的方法。
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參與訪談的人之中,對於生育問題,感受到來自公婆強烈壓力的人竟然不到一半。當然大部分的公婆都會「隱約」透露想要抱孫的意圖,身為媳婦的她們並不會感到嚴重的不悅或沉重的負擔,也能夠擺脫彼此的矛盾,這一點相當有趣。原因大概是以下四點:一、配偶的情緒獨立,不會被父母影響;二、配偶的經濟獨立,不會受父母牽制;三、配偶不想生小孩的意志強烈;四、女性收入較配偶穩定或更高。符合其中兩個以上條件的女性,幾乎都沒有來自公婆的催生壓力。
生小孩,公婆說了算?
其實我一直對公婆總是干涉生育的問題感到疑惑,簡單來說,「公婆在兒子結婚時買房給他們,難道就有權力要求媳婦生孩子嗎?」當然不是這樣,但是韓國在OECD國家中性別工資差距三四.六%,是位居第一的國家,對於女兒和兒子結婚時,父母給予的支援不同也是理所當然的。
二○二○年某家結婚情報公司針對兩百二十名未婚男女進行的問卷調查,對於「結婚時應該從父母那裡得到多少經濟援助?」的回答如下:「得到一部分」五一.八%,「得到一半以上」三三.二%,「幾乎沒有」十.五%,「得到全部」四.五%[13]。
在居住成本上升,加上就業不穩定的時代,如果沒有父母的幫助,想要結婚並非易事。而且根據「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經濟理論,提供金援的父母很容易介入女性的生育自主權。現今的婚姻既是一種交易,也是一種契約,實在是令人不太舒服。
英智:有一次先生的伯父把我叫了過去,問我為什麼不生孩子。因為我實在太生氣了,所以就直截了當告訴他,我們夫妻倆現在還有多少債務,先生薪水多少,還想知道更多細節的話,請直接去問我先生,在那之後伯父就沒有再過問了。
我們結婚的時候,完全沒有接受雙方父母的幫助,兩人把存下來的錢全都用在準備結婚和買房上,資金不夠的部分便貸款六千萬元,才租了全稅[14]的房子。
也因為這樣子,婆婆剛開始經常對我說:「如果我是有錢的婆婆的話,妳現在會這樣對我嗎?」雖然她現在也還是會像開玩笑地偶爾對我說:「因為我沒有錢,所以才會被媳婦看不起!」不過本來我就不是會在婆家殷勤幫忙做事的那種媳婦。
我準備結婚的過程也和英智差不多,雖然我們的收入不算高,但是到三十五歲左右,將各自存到的錢和銀行貸款加在一起,在首爾可以用比全稅還便宜的價格買了一間又小又老舊的公寓。打從一開始我和先生就沒考慮過要接受雙方父母的金援,從結婚當天到現今的婚姻生活,父母施加的壓力對我們都起不了作用。
在已婚婦女的圈子裡流傳著這樣的一句話:「無論如何都要被公婆干涉的話,與其選沒錢的婆家,倒不如找有錢的婆家。」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說法,也確實若沒有負債,生活會感到非常輕鬆。我能夠和先生站在平等地位,是因為我的父母過去提供給我的社會基礎,以及我的運氣也算不錯。但是之前提到性別歧視的現實,以及韓國父權體制的陋習,在很多情況之下,的確讓女性不知不覺就會淪為弱勢的「乙方」。
閔夏:結婚時雖然買了房子,有一半是貸款,一半是公婆援助的。與其說是為了我,不如說是買給他們兒子住,只是我對此並沒有想太多,因為我父母也有幫我準備嫁妝。
本來我覺得我和先生是處在平等地位,但是聽完剛才那些話後才發現,「啊,原來是這個原因,所以公婆才會在我們新婚才一個星期,就馬上對我說生孩子的事情啊!」(笑)
此外,我還了解到另一個事實,就是婆家給予的金錢援助與施予生育壓力往往不成正比,認為因為即將成為媳婦的女性會沒有收入,理所當然應該給予金錢上的援助,或是認為兒子要結婚了,所以買房子是父母基本的義務,的確也有公婆不會把這些事與生育問題混為一談,也就是說,一碼歸一碼,這在不同地區和不同狀況下存在著許多變數。
但是當我在進行訪談的過程中,發現和決定生不生孩子的關係最為密切的就是資產的多寡。接下來宰卿和子賢的分享,也可以證明我們的選擇,是因身處各自面臨的現實生活,在有限條件下所做出來的。
宰卿:如果資產越多,生孩子的機率應該會大幅提高吧。我曾經聽說一句話:「一旦有了孫子,父母真正的財產才會出現。」那麼有財產就是表示女性有很大的後援可以負擔懷孕、生產而產生的諸多花費。如果我能從家裡得到支援,或是自己能經濟獨立的話,或許想法就會改變。
實際上我身邊也有這種程度能力與狀況的人,他們付錢雇用保母幫忙育兒,所以可以全心投入工作,不知情的人根本不會知道他們是有孩子的爸媽。
子賢:雖然我們結婚時也得到了一點幫助,不過如果能有更多金錢的資助,可能就會想生孩子,例如在孔德(공덕/Gongdeok)[15]幫我們買間十億的公寓之類?(笑)雖然這種想法不太好,但是想想父母怎麼可能會白白給我們金援呢?當然對我們也是會有所期待的,所以拿到多少就得要付出多少囉。
[就算收了錢,但是並不會改變不想要孩子的堅持,這樣也沒關係嗎?]這樣當然會很辛苦啊!即便擁有「我住在○○大廈」的自豪,但一輩子都會感覺好像虧欠父母什麼,而生活得不自在吧。(笑)
聽了子賢的話,覺得不用為了公婆的財產和生育而苦惱,真的是很幸運。有時候看到談論婆家的綜藝節目裡,經常討論「公婆可以向已婚兒子要求他家的密碼,自由進出兒子家嗎?」類似的主題。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大部分的人都同意「如果房子是公婆出錢買的話,當媳婦理當得忍耐公婆這種行為」。
就算房子不是用媳婦的名義買的(自由進出私人住宅又是另一個問題),而是為了兒子買的,但認為理所當然可以任意進出他們的私人空間,這也太奇怪了吧?我認為公婆對媳婦要生小孩的要求,或許就是在這樣的邏輯下產生的。
他們仍然把已經成年的子女視為自己的所有物,自然也不會尊重兒子的配偶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過也不能保證沒有金錢援助的婆家,就不會強迫媳婦生育。
總而言之,為了不讓婚姻成為江華島條約,最重要的還是,和我同一陣營的配偶,應該比任何人更要牢牢地抵擋來自他家的外部勢力才對。
註釋
[12] 譯註:大日本帝國與朝鮮王朝一八七六年於江華島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要求朝鮮開放許多港口,以江華島條約為開端,英、美等國家也簽訂條約,大開門戶,因此攻擊四方八面而來。
[13] 陳加英記者,〈佳緣結婚情報公司,調查「子女期望父母能支援的結婚費用」〉,二○二○四月二十二日,lawissue新聞。
[14] 譯註:全稅是韓國一種租屋方式,繳交一筆鉅額保證金,房客就不用每個月繳房租給房東。
[15] 譯註:位於首爾市中心,地價高昂地段。
※ 本文摘自《我不想當媽媽》,原篇名為〈來自四面八方的攻擊──婆家的壓力〉,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