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的心理輔導者「關老師」,由長官們擔任
文/王惀宇
「X 他媽的!」學長暴躁地把罰單本往桌上一扔。
學長會這麼生氣,也是可以理解的。案件一直來,已經忙成一團亂了,連巡邏表都沒空簽,結果督導官還說學長沒站路檢點,要處分他。
「站三小路檢點啦?!你去處理案件啊!只會出一張嘴……」
學長一直憤憤不平,對著不在場的督導官一陣痛罵。
「好啦,別講啦,到時候○巡官來調監視器,發現你在罵他,又要補一支申誡給你囉~」
通常警察都是這樣安慰同事的。
然而,辦公室氣氛還是一片低迷。最近督勤真的太多了,三不五時就會有長官來。如果加上今天,這禮拜已經有六個同事被處分了。
頻繁的督導讓大夥兒精神都很緊張,也比平常更容易激動。但這終究不是什麼好事,如果學長控制不住,因而在外面與民眾發生衝突,就更麻煩了。
「關老師」無法發揮實質效果
「我們應該有什麼心理輔導機制吧?」我問了一旁的師傅。
學長們聽我這麼說,露出詭異的笑容。
「你是說『關老師』喔?」師傅說。
關老師是警察心理輔導人員的代稱。依據警政署的說法,取這名字是為了要他們能「關心同事」。
「對啊,可以提供心理諮商之類……」
「那麼,你知道我們分局的關老師是誰嗎?──就是○巡官!」
「咦?!」
這也太荒謬了吧?專門查勤務紀律的督察組巡官是關老師?先不討論這有沒有諮商效果,光是要保護個人的隱私,都沒辦法吧。
假如學長因為這支申誡想要諮商,他打電話到督察組,找剛剛處分他的巡官:「長官,您好。我剛剛被您砍了一支申誡,心裡很不舒服。我找您諮商的事,要幫我保密,不要跟您說。」
怎麼想,都太荒唐了。
或許也是因為這麼荒唐。幾年過後,警政署下令將心理諮商業務從督察組移到祕書室,似乎認為這樣,大家就會比較安心。
但無論是督察組還是祕書室,他們都還是長官。只要還是長官擔任你的談話對象,沒有人會放鬆心情,暢所欲言。
何況分局內職務的調動稀鬆平常。有一年,剛好就是督察組長接著擔任祕書室主任。
前一年才說要「整頓」基層警員的人,隔年突然對大家說:「有問題,請來找我們。」「我們會幫助同仁。」聽了,我們只覺得毛骨悚然。
但終歸來說,這些「官老師」並不具心理衛生專長。畢竟長官們的業務也很多,沒時間去學習真正的心理專業,頂多就是聽過幾場講習,就被迫承接這個業務,甚至有人連自己是關老師都不知道。
他們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終究還是警察那一套。曾經有同事真的跑去找關老師,長官把他叫到辦公室,一直對他講著:「沒那麼嚴重。」「你要想開點。」……想當然耳,什麼都沒能解決。
從那之後,所有的長官都知道這位同事「有問題」。
真的能把我們接住嗎?
諮商輔導最重要的是建立對等的夥伴關係,讓當事人產生信任感,因而能真實描述自己的問題,並從中獲得支持。但只要雙方仍是「警官與警員」,就無法達到目的。除非他們是要找出「有問題的人」,建立「關懷輔導對象名冊」,將這些人貼上標籤,三不五時約談。
這些向我們伸來的手,真的能把我們拉起來嗎?
我從警這麼久,沒有一次遭遇攻擊後,有人跑來對我說:「你好,我是心理師,有沒有需要聊聊?」如果連事發後的處理都是如此,就更不用說有什麼事前預防動作。
面對外界的質疑,警政高層一直主張有完整的心理輔導措施,包括有設立心理輔導室、安排心理衛生教育、創傷後心理治療。
但當心理輔導室的主任是局長、執行長是副局長、執行祕書是訓練科長時,有誰會走進去說自己需要協助呢?而所謂的心理衛生教育,也是找衛生局的講師開堂講座,然而很多時候他們的主題與警察無關,無法獲得大家的共鳴。
曾經有一次轄區發生槍戰,分局辦了場心理輔導。
我非常震驚,因為以往無論被車撞、在街頭鬥毆被打、被抗議群眾衝撞、攻堅逮捕持槍犯嫌,我們隔天都是照常上班,不會有什麼心理輔導。
於是,我問被安排去參加的同事有什麼感想。
「感想,就是一個衛生所的社工來跟大家講如何預防自殺。」
不是重大事件後壓力調適嗎?怎麼會是防自殺宣導?我以為找了十幾個人參加,是要做團體諮商?
「也不是,就只是講課而已。真要說起來,參加的人,也沒有當天槍戰事件的相關者,連講者都感到很意外。」同事補充著。
※ 本文摘自《活得像個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原篇名為〈關老師──警察的心理輔導,是警察的長官……〉,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