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警察自殺竟出自於這種原因
文/王惀宇
歷史的殘渣──員警自殺
幾年前開始,我盡可能蒐集所能發現的員警自殺紀錄。
每到長官們歡慶的警察節,在夜裡,我會打開這份名冊,默默地看著他們,回憶他們的故事。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這是每一次員警殉職之後,大家都會有的感嘆。
當然警政署都會一再宣示要改革,不讓遺憾再發生。然而,下一位死者往往都能追溯到以前就有的死因。久而久之,大家也麻痺了。
這些英勇的學長姊,有些會被送往台北內湖的警察公墓,每年固定舉辦春、秋祭,偶爾警察節時也會舉辦祭祀,警政署的長官與遺族一同向他們致意,讓大眾得以緬懷這些英靈。
然而有些人,雖然也是在工作中離世,卻是許多人避之唯恐不及,不願提起的黑歷史。
他們的存在,像是警察這塊招牌上不可抹滅的一道道傷痕。
我們也可能做出自殺選擇
在我報到前,隔壁單位有一位學姊舉槍自殺了。對我來說,「警察自殺」原本只是存在於報紙上的文字,但現在變成發生在我自身周遭。
隔幾年後,隔壁分局的學弟也舉槍自殺了。他自殺的那一條巷子,我曾經路過無數次。這是第一次遇到比我資淺的警察自殺。
死亡充斥在我們身邊,穿著同一身制服、受過一樣的訓練、身在差不多的職場。因此,他們發生的事,可能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又或許,我們也可能做出一樣的選擇。
有一天,我真的很累了,但我還是得上班。
我打開槍櫃,準備領槍出勤。槍拿在手上,我腦袋一片空白,就這樣看著它。
「……如果就這樣結束,好像也沒差吧?」
行屍走肉的日子過再久,也沒有意義。整天像人偶一樣虛度,不知為何而忙。
我們的生命就只是為了填補勤務表上的空白,沒有一刻屬於自己。
如果就這樣消失,就不用煩惱明天了。那些公務群組也不會吵我了,再也不用毫無意義地站在路口浪費生命。櫃子裡的公文、業務也不用管了……結束這空虛且毫無成就感的人生,好像,也不是壞事啊?
當然,我還是把槍放下了。
然而,有時到了夜裡,我忍不住想:「為什麼他們死了,我還活著?」
是他們不夠堅強,還是我沒有勇氣?他們走了,我還留著,是為了什麼?繼續看著愈來愈多比我更年輕的人離開?
這是「我們」的事
「那是他的事,不用管他。」「他們想不開,是他們的問題。」不對,不應該是這樣!這是「我們」的事!老愛講警察是一個團隊,犯錯沒有個人……但為什麼到這種時候……卻剩下他一個人了?
明明連自己人都照顧不來的警察,卻還要對外宣稱是「人民保母」。
這真是令人悲哀的玩笑。
官方將原因導向「個人因素」
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警察,其實不在少數。
自殺在美國是警察最主要的死因之一。非營利組織「Blue H.E.L.P.」統計二○一九年,共有兩百三十九名員警死於自殺,比殉職的人數高出三倍。
研究顯示,工作壓力、容易取得致命武器、執勤時遭遇的創傷事件,是導致警察自殺率高於一般人的原因。
而在台灣,二○○八年到二○一七年間,總共有六十四名警察自殺。他們的名字,絕大多數已經被遺忘了吧?
無論是美國或台灣,要能正確統計警察自殺的人數或原因都相當困難。官方並沒有明確的統計數字,就算知道有自殺案件,官方也大多會導向「個人因素」,例如感情糾紛、債務問題、久病纏身……一言以蔽之,本來就有病。
對於管理階層而言,警察自殺是不光彩的醜聞。因此,當有自殺案件發生時,機關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要如何協助家屬或輔導同事,而是要趕快釐清事件,以免對機關的名譽造成傷害。
大家也很快發現,機關發布新聞稿時所寫的自殺動機,很多時候都與同事知道的不一樣。
被掩埋在灰塵之中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晚上八點,蘆洲分局蘆洲派出所警員莊自強,因遭上級懷疑吸毒,被要求驗尿,後來與所長發生爭執,他朝所長開槍後自殺。
案發後,分局立刻前往莊員警住處搜索,而分局在第一時間也藏起所長所穿的上衣。所長原本做筆錄時,描述莊員警朝他開槍,但分局長張夢麟不滿意他的供述,要求他「顧全大局」,也重做好幾份筆錄,變成「所長要制止警員自殺,才被射傷」。而後家屬召開記者會,痛批分局官官相護,才讓這些內幕曝光。
案發數個月後,監察院報告指出分局明顯有違失。然而,分局長也僅是改任督察,繼續督導基層警員勤務。
三年過去,相關人士繼續升官,而莊自強這個名字,連同他被扭曲的不幸故事,就這麼被掩埋在灰塵之中。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蘆洲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蔡承宏,在分局停車場先持槍朝牆壁開兩槍,再朝頭部開槍自殺。
第一時間,分局對外表示蔡員警是因為感情問題而自殺。然而,家屬卻提出死者的遺書,表示上級刻意隱瞞工作壓力,導致蔡員警自殺。遺書中寫著:「工作有太多難言之隱,長官軟弱……基層豬狗都不如,專案勤務加身,警員疲於奔命,疏於家庭,只為求長官升遷之績效。」
但面對家屬的控訴,警方一概表示不清楚。就這樣,一切被帶過。
基層員警生前無法說話,但連死後說的話,都不能被聽到。
我想記住他們
同樣是被不健全的制度所犧牲,殉職的警察還有名字被刻在忠靈祠上,但這些被壓迫到喘不過氣的人,不會被記憶,甚至會被刻意遺忘。
對親友而言,這是難以提及的痛苦回憶。對警界而言,這是不願提及的難堪醜聞。不過,對我而言,這是應該要被眾人所記憶的歷史。
只有面對真實,我們才能不讓歷史重演。
韓國史學家申采浩曾說:「遺忘歷史的民族,沒有未來。」而遺忘過去的警察,自然也不可能走向未來。
回憶他們的故事
從幾年前開始,我盡可能蒐集所能發現的員警自殺紀錄。每到長官們歡慶的警察節,在夜裡,我會打開這一份名冊,默默地看著他們,回憶他們的故事。
周明德,五十二歲,台北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副所長,生前疑似患有憂鬱症,面臨巨大的工作壓力,在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舉槍自殺……
羅偉誠,二十六歲,台南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被同事發現在派出所內上吊,手機裡透露工作壓力大……
許文福,五十一歲,台南麻豆分局警備隊隊長,身體健康不佳,又被分局長以違反勤務條例規定,連排好幾天深夜勤務。他向分局報告,未獲得回應,最後在派出所停車場舉槍自殺……
儘管在表面蓋上紗布,但傷口還是存在。我把他們都記下來,就算眾人都遺忘了,但,還有我記得。
他們是我們的一部分。我會帶著他們繼續走下去,通往他們沒能看到的未來,讓他們的遺憾可以被歷史記住。
或許有人會問:「背負那麼沉重的東西,難道不覺得辛苦嗎?」
不過,要是放下的話,就不會有人記得了吧?
……這是他們僅存在這世界上的東西了。
本文摘自《活得像個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