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人為的場合,自然的談判──讀《我把韓劇賣到全世界》
文/翁玉玲
《我把韓劇賣到全世界》不慌不忙地將其中的技巧傳授給大眾,不藏私且風趣的表達,讓人學習到許多,也更加親近韓劇周邊的製作,學習如何在談判桌前,施展軟硬兼施或以退為進的行銷技巧,廣結善緣、避免因小失大,如期完成任務。
韓劇的行銷推手
韓流颳起的風浪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除了經年累月的培育人才,台前幕後的行銷人員更是重要的推手,整部韓劇的包裝、形象塑造、新聞發布、經銷管道、行銷推廣等等,都涵蓋著看似簡單實則繁複的創意發想和現實考驗,才能在眾多競爭當中脫穎而出,廣受觀眾與消費群青睞。
作者思路清晰地將自己所擅長的行銷手法一一解讀,書中提醒後輩要小心處理「數字」問題,尤其是數字使用的時間點,應避免過早討論製作費、簽約金等敏感議題,以免讓公司立場處於下風,但有時也有例外,畢竟商場上不能總是計較得失,「價值往往更甚價格」,良好的合作關係才是真正的勝利,撕破臉則是下下之策。
無論是團體戰還是個人出戰,準備好備案是基本常識,既可以緩解緊張,也可以拉長戰線,讓整個交易過程比預期更為從容,平日培養良好的EQ,在談判過程中可用些理論或原則,以退為進、定錨效應、莫菲定律、柏拉圖法則、帳篷支架、煤氣燈效應、馬其諾防線,都是實務上常見的行銷技巧。
孔雀、花、話家常
善加運用公司的影響力,提及連續劇的重製權時,展現個人行銷能力之外,真誠與人情味也可為提案加分不少。相對地,因為手上拿的不是自己的作品,而是公司交付的重責,雙方都有不能輸的壓力,因此,從雙方對合作案的意願去推估採取主動或被動,刷存在感的同時,也要清楚對方以往和目前的收購計畫內容,在自己公司推廣的作品和宣傳影片上做足功課,讓想拉攏的對象有好的第一印象,即便只有2%至3%的回覆率也是成功的奠基石。
雖然談判桌上很多時候必須秉持原則,甚至是法律規章,雖然刺探對方的意願、獲取更多的情報,才能有效掌握談判時的籌碼,但若想延長合作關係,還是拿出誠意,儘量在雙方都舒服的情況下比較容易完成,必須時時提醒自己,那不僅是作品的評鑑,更是人與人之間的商討,畢竟人心是肉做的,將心比心或迎合所好,都可能讓對方因此優先考慮與己方進行合作。
競爭市場,利器多變化
熟悉並緊抓住己方的優勢,了解彼此的供需、不強推,面對買方的需求與期待,無論是預售還是搶獨家播放的合約案,都應維持住對自家作品的名牌價值,善用公司提供的良好資源,提升成為適當的助力。
連續劇或綜藝節目、新舊作、紀錄片,迷你劇還是日日劇,不同的商品和名氣等級,都會影響銷售方式,彈性運用高價或低價策略,將合約的時長、允許的設備、放映的次數、寬容的匯款期限等條件納入考量、多家比較與審度,在取得續約或開闢新市場時也比較能維護自家公司形象,有效降低成本風險。
《我把韓劇賣到全世界》提及無論是遇到怎樣性別、年齡或職位的談判對象,都有自己一套應對方式,因人而異,慎選合作方也是必須考量的一環,友好關係的拿捏、公私交情上的界線,都考驗著行銷人員的智慧,就算公司有輪替制度也要自己知所分際,銷售人員本身就是形象之一,如何讓自己時時保持一定的實戰力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