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2023第36屆師大梁實秋文學大師獎

【2023第36屆師大梁實秋文學大師獎】淺談《蠻骨猶存》的幾個翻譯策略    

文/馬耀民(譯者及學者/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莫娜.貝克(Mona Baker) 透過語料庫的研究,曾經提出幾個翻譯上的「普遍現象」(我常跟學生說是「通病」),包括譯文傾向於把原文意義明確化,而明確化的過程中往往加入了很多原文沒有的思維結構,像是雖然/儘管……但是、因為……所以,不只使得譯文的語言結構像貝克所說的顯得「傳統」,有時候更失之「囉嗦」。「明確化」是無可厚非的,畢竟「翻譯」就是莫娜.貝克有名的教科書In Other Words 所揭櫫的「換句話說」。但譯文的語言結構過於「傳統」,可能是「文學翻譯」的致命傷,也可能是「翻譯」被視為「二手貨」的罪魁禍首。

《蠻骨猶存》的譯者何穎怡顯然是有備而來。她的譯文往往不會有贅字,訊息與訊息之間、句子與句子之間更有連貫性。譬如說第十章開頭的場景:

I ate Skeet’s eggs and bologna. He was out in the shed with China, cleaning her. I ate them all. I cleaned the plate with my tongue, licked the plate clean. I could’ve eaten the plate.

噴子待在棚屋裡給瓷器梳洗,我吃掉他的蛋跟紅腸,全部掃光,舔淨盤子,根本連它都能嚼下去。

透過把噴子的動作前移,譯者就能把敘述者的動作緊密地連起來,如果被省掉的三個「我」都翻了出來,中文讀者會倒胃口的。有時候譯者處理原文裡過度「傳統」的思維模式,也是一點都不手軟:

Daddy tried to take the pole from her and she wouldn’t let him. His friends laughed, tried to get her to give it to them, but she held it in both hands and walked the shark up and down the oyster-shelled sand, in the biting marsh grass, under and out from the bridge.

老爸想接手釣竿,老媽不肯。老爸的朋友笑了,想要接過釣竿,她只是兩手緊握竿子,在布滿生蠔殼的沙灘上及刺到咬人的沼澤草裡,走來走去遛那條魚,遛到橋下再過去。

這個例子裡,原文「and」、「but」都去掉,但譯文又加了「及」。這讓我發現譯者翻譯過程的巧思。她不但凸顯了中文的優勢,同時又透過原文訊息的調度,讓譯文的空間感更有連貫性,所謂的「明確化」,就在最經濟的文字處理中達到,絕不「囉嗦」。

但是翻譯過程中若碰到中英文語言結構差異太大的時候,像中文裡沒有的文法結構「同位語」,譯者反而要採取更保守(傳統)的翻譯策略。以下舉一個例子做說明:

. . . the old RV Daddy bought for cheap from some man at a gas station in Germaine that only ran until he got it into the driveway, the front porch that Mama had made Daddy screen in when we were little.

……老爸在哲曼加油站跟人廉價買來然後只開到咱家車道就完蛋的老舊休旅車,或者我們小時,老媽叫老爸圍上紗窗的前廊。(粗體字是本文作者所加)

原文被逗號切斷後,就是「同位語」的出現,相關的訊息是「driveway」和「front porch」。因為主要句子和同位語都被嵌在更複雜的文法結構裡,要把兩個東西放一起以便彼此說明是有難度的,有可能需要回到比較笨拙的翻譯方法。譯者用了「或者」似是帶出「in other words」的意思,但是「車道」和「前廊」在譯文中相距實在太遠,無法產生「互相照應」的效果。

另外一個有趣的翻譯現象是是方言的處理。由於篇幅有限我只能簡略提出我的看法。《蠻骨猶存》的背景是二十一世紀初的美國南方一個黑人家庭面對風災的故事。文中常出現非裔美國人英語。在翻譯研究上方言的翻譯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因爲其翻譯策略會牽涉到文化刻板印象的複製,更嚴重的會有政治正確的問題。原文常出現的是比較典型的用語,像是主詞動詞沒有一致性、多重否定、省略be動詞、忽略過去式。本書譯者基本上是沒有處理方言的,當我發現時,其實我是鬆了一口氣的,如果是勉強用台灣國語,那可能是叫人反胃的(這當然是我個人意見)。不過原文中的「雙重否定」是有被處理的,往往被翻成「無有……」,我Google了一下,發現這個用語意思是「沒有」,來自《老子》,我想是不是譯者選擇這個用語,是要產生「陌生化」的效果?我記得在大學裡教《西洋文學概論》,必定會教希臘戲劇《利思翠妲》,有用過版本是用德州腔翻譯其中的斯巴達人方言的,也有不處理方言,翻成白話英語的,但在教學效果上後者是比較好的,因為會比較聚焦在作品的文學性上,這也是我閱讀何穎怡的譯本上所得到的樂趣。

《蠻骨猶存》在二○一一年得了美國國家圖書獎,必然是高品質的作品。譯本在台灣問世,進入了梁實秋文學大師獎的最後決選名單,也是經過不少挑戰。以上所述是粗略說明何穎怡的翻譯策略,我在閱讀過程中無疑是獲益匪淺,也做了不少筆記,(我已把這作品列入我這學期的「文學翻譯」課裡)。我特別在這裡舉例討論,希望這個部分對有興趣於文學翻譯的讀者來說,可以少走冤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