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寫這個人,究竟想揭開什麼?《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文/于翎
提到「女性殺人犯」,你的直覺印象是什麼?惡女?黑寡婦?抑或是驚世媳婦?這些印象源自於媒體報導的詞彙選用,也許形容貼切,但也可能是刻板形象的套用。由資深記者胡慕情執筆的《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書寫對象為過去震驚臺灣社會的女性死刑犯林于如。關於這位死囚的犯罪歷程,讀者已經從當時大肆報導的新聞媒體上知道的太多,如今作者再以此人為題寫書,目的究竟為何?這個疑問不僅是尚未閱讀本書的群眾的困惑,作者自身也在書中反覆自我詰問──「我想揭開的是什麼?」
書寫社會紀實文學本就存在著「保持客觀」與「完全寫實」的難度,當書寫對象從事件替換成「人」(特別是罪犯),書寫者自身能否把持住心中的那條界線,將決定作品的高度與存在價值。作者選擇的書寫視角特殊,是以第一人稱去旁觀、側寫死刑犯林于如,那麼本書的主角僅有林于如一人嗎?其實不然。除了林于如親筆寫下自白內容之外,作者的身影在書中如影隨形,有時甚至超越林于如於此書的份量。
閱讀《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時,常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受。並非因為林于如所犯的案情驚世駭俗、使人髮指,也非林于如展露出令人驚愕又可憎的狡詐面貌,而是作者心中雖有一條採訪底線,卻不時會因為與林于如接觸後的印象而讓這條底線模糊擺盪。讀者站在與作者相同的視角,一邊閱讀作者猶疑不決卻又因心中對真相的渴求而勉力向前的筆觸,一邊與作者共同激盪腦力,試圖解析林于如的自白究竟有多少可信度,讀者心中的林于如形象是否會因此翻轉。然而這樣的視角顯然落入了某種狹隘的主觀意識之中,狀似與紀實文學的本質有所牴觸。於是,我選擇再退一步,將作者胡慕情放置於林于如旁邊,視野囊括兩位女性的身影繼續閱讀,這才讓書中所蘊藏的屬於臺灣女性的獨特輪廓明朗化。
本書的書寫層次約可分為三個面向:案情梳理、傳媒效應、體制混沌。
首先是案情梳理的部份。建構林于如案件的重要因素有簽賭、保險金、弒親,作者分別以這三個要件進行資料調閱與田野調查,其中尤以簽賭的敘述篇幅最多。作者自臺灣賭博進展史開始爬梳,並援引許多國內外學者從心理學、社會文化、腦科學等層面的研究論文節錄,探討「賭徒」性格的構成主因,以及染上賭癮後常見的人生變故。這樣的書寫配置不只是因為警方對林于如案定調的犯案動機,更與作者本身的成長歷程息息相關。
第二個層面傳媒效應方面,當刑事案件爆發時,媒體們爭相報導乃理所當然,但這些報導所使用的素材源自何方?是否有經過查證?能否提供閱聽人公正客觀的資訊?透過本書的內容比對後,不難發現我們所認知的「報導原則」顯然未在林于如案完全落實。依照作者的田野調查,本案的新聞報導內容由警方提供的資訊為主,記者採訪案發地的周邊人士為輔,表面上看似符合公正客觀,但實際上在求證這個區塊較為薄弱。特別是書中引用當年臺灣兩大報社《自由時報》與《聯合報》的報導內容,兩相對照之下竟出現了案件基本資訊的差異,著實讓人感到不可思議。而站在案件最外圍的大眾唯一獲得相關資訊的管道僅有此處,對林于如本身以及案情的印象容易受到報導內容左右,並以此刻劃出不易撼動的既定印象。事實與真實存在著難以消弭的距離,也是作者最初起心動念想探究本案真相的原因之一。
第三個層面是體制的混沌。作者在採訪林于如過程中,除了這位死刑犯總是語帶保留,不輕易透露關於案情與自身的生命故事之外,更礙於現行司法體制的種種規範而使得採訪腳步總是停滯不前。作者於書中詳實記錄曲折蜿蜒的採訪過程,並提出許多可能無法獲得清楚解答、關於體制規範的疑問,其中亦包含敏感的廢死議題的粗略探討,引動讀者深思矯正機關的存在意義與價值。
閱讀至此,可以明確看出作者在處理林于如案時,試圖以更為客觀理性的立場書寫,但最終仍以林于如親筆寫出的自白內容讓讀者看到案情的另一面向。就此點而言,初次執筆人物紀實文學的作者或許仍有進步空間。儘管如此,《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的出版依然彌足珍貴。若說本書能帶給讀者何種閱讀意義,我想是更進一步瞭解促成此樁悲劇的遠因、看見臺灣司法體制的改善空間,以及臺灣女性在傳統框架下尋求幸福的無奈與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