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終有一死,如何不留遺憾?
文/土門拳,譯/嚴可婷
人都會死。無論如何到了最後,總有一天遲早會死。
雖說是遲早,其實並沒有很遙遠。即使最樂觀估計也不會超過一百年。如果減去我們存活至今的歲月,餘生恐怕不到五十年。
不過,對於自己終將會死的事實,人們通常完全遺忘,只是繼續過日子。深信只要今天還活著,就表示明天將會繼續活著;如果今年還活著,就表示明年也將繼續活著,對此並無疑慮。
當然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只要今天活著,明天應該也還活著,只要今年活著,明年也應該繼續活著。然而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沒有任何保證。如果遭到質疑「你真的確定嗎?」
一般人都會驀然心驚吧。如果要求客觀的保證,只有像天年、壽命這類統計學數字的可能性。過去日本人有「人生五十年」之說,現在平均壽命據說延長到六十幾歲,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享盡天年。
根據警視廳前的告示塔,昭和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東京都內的交通事故導致四人死亡,四十三人受傷。光是十月二十七日這天,在廣大的東京都某處就有四人悲慘地斷送生命。在受傷的四十三人中,或許有一到兩人送至醫院後搶救不治而喪命。未能壽終正寢的死法,不限於交通事故。
同樣在十月二十七日的黎明,板橋某間乾洗店發生火災,在二樓約八張榻榻米大的房間裡睡著六名員工,其中有三人分別是十六、十八、二十一歲,他們來不及逃出被燒死了。根據新聞報導,其餘三人全身都有嚴重灼傷,一名正值二十五歲的員工性命垂危。也就是說,光是在十月二十七日這一天,至少有七人在東京意外死去。這七個人的死並不是出於自願,而是當事人在出乎意料的情況下,面臨死亡降臨。
當然人類當中也有相反的特例,彷彿怎麼樣也不會死,我自己也曾經有過一、兩次體驗,不禁訝異於生命的頑強。但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有強韌的生命力,而是在於生命的脆弱、死亡的不確定性。身而為人,不知何時將以何種方式意外死去。
我平常會睡到十點、十一點才起床,當孩子要出門遠足的日子,卻總是會自動早點起來,目送著小孩出門,等到傍晚回來才能夠真正安心。
看到孩子平安回來終於如釋重負,所有父母應該都體驗過這種忐忑不安的心情。如果只在遠足時感到不安,沒什麼意義。孩子每天早上去學校,也同樣令人擔心。遠足或畢業旅行雖令人不安,但每天上學時的人身安全又有什麼保障?
某個夏天的午後,我去雜誌社洽談攝影工作。前後跑了兩間,黃昏回到家,出門時在玄關目送我的小孩,這時正躺在屋後三張榻榻米大的房間裡,臉上覆蓋著白布。他枕邊有線香的煙繚繞,白布下的臉彷彿陷入沉睡。
但是不管怎麼叫喚,那雙眼睛都不會再張開了。還有他每次看到我的臉就會笑,以後卻再也看不到他的微笑了。絕對的死,籠罩著那孩子的全身。作夢也想不到的嚴肅事實就在眼前。「買吉普車給我……」幾個小時前,他才撒嬌要我買玩具車,這個聲音明明還殘留在耳邊。
這樣的事實,孩子的母親也同樣難以接受,因為他說要跟朋友去捉蜻蜓,所以幫他換上了剛洗好的白色鋪棉長衣。就在十五分鐘後,那件白色鋪棉長衣跟綠藻糾結在一起,沉入消防蓄水池。
就在那孩子悄悄地墜入蓄水池的剎那,他的母親在家中正準備切西瓜給他吃,他的父親為了微不足道的工作,正朝與回家路線相反的路途疾行—恰巧就在三年前,他的祖母沒料到可愛的孫子竟然會溺死在這裡,還跟著附近鄰里居民一起辛勤地運土,協助消防蓄水池的完成。
如果有人說:人不會那麼容易死去,我一點都不相信。無涉於人的善意與愛,死亡會突然毫不留情地來襲。我們每天走在街上,不知有多少次因為身旁呼嘯而過的卡車、計程車飽受驚嚇。
站在月台上,每當電車疾馳入站颳起強勁的氣流,不知有多少次為此感到頭暈目眩。也就是說,死亡在日常生活中離我們近在咫尺,不斷從身旁劃過。死與生相鄰,近到幾乎彼此觸碰。是生或死,兩者之間只有一個嚴肅的答案,取決於我們活著的每一瞬間。
生與死都是絕對的,因為那是事實。脫離命運這種形而上的思考,它不僅是事實而且具有絕對性,決定人存在與否;不僅依附於生死決定性的瞬間,也成立於由日常生活一切構成的連鎖。所謂真相,也不過是從歷史、社會的角度所見的一連串事實。
我之所以對攝影堅守紀實主義的立場,也是對決定人類存在的事實及其絕對性表示歸依。而且就相機本身來說,它不僅可作為事實敏銳的記錄儀,反過來也是絕不寬貸的測謊機。攝影為自己與他人的存在,提供確切證據。
如果真正的志向在於形而上的思考,我們應該拋棄相機,提筆書寫或是拿起畫筆才對。而我本身所追尋的事物無法以文字或繪畫表達,因此選擇相機,達成紀實主義攝影,並試圖向世界告白。
本文摘自《生與死》,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