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子離群索書】說說說書的人
來說一下說書人的事情。這裡講的說書人,不是指古代那種說書業者,而是現代,不管在媒體,或網路,或學術場合,做些諸如書評、書介、導讀、分享等,話題圍繞著書,以書為焦點,為圓心的,都是。
1
不容易啊,不能靠靈感,不能靠想像,好不容易讀完一本書,又要構思一篇評介怎麼寫。很耗時,也很孤單──瀏覽人次少,按讚留言者更少。
偏偏書這種東西,新書讀不完,舊書讀了易忘──忘到極致就等同於新書。真苦惱。
讀到的新聞不會忘,聽過的八卦不會忘,會唱的歌不會忘,但為什麼讀過的書,記憶保存期限那麼短?
或問,既然忘光光,閱讀要做什麼?有人說,雖然表面上不復記憶,實則化為養分,沉在心底。
一般讀者或創意人或創作者是這樣沒錯,不記得也沒關係,他們對書抱持實用主義,所讀到的,化為春泥更護花。但說書人不能這麼瀟灑。有時候,論一本書,要比較,與他書比較,與作者其他著作比較,有時要旁徵博引,要有出處,記憶模糊了很難從容下筆。
更何況有些評論者、學者,要演講,要講課,要應付各種提問,腦子裡的資料庫若因記性差而庫存不足,支支吾吾就太遜了。
書讀過會忘記內容也就罷了,更奇怪的是,有時候一本書讀過卻不記得,以為不曾接觸。就像買過的書,有時重覆買進而不自覺。
以前「亞藝影音」店面還在的時候,租的DVD登記有案,拿到曾借過的,店員電腦一查,提醒你,這片租過了喔。
99.9%的顧客會換片重租,很少人想到,連租過都不記得,表示看過但忘光光了嘛。這時不是應該租回家乖乖重看嗎?
書也一樣。想不起來,說不出所以然來,就等於未讀,必須重來。不用不平,我們聽音樂,不會聽過了就不再聽,吃東西,喜歡的食物一吃再吃,喜歡的口味一嘗再嘗,不會因為吃過了從此不再吃。那麼讀過的書,又有什麼理由不再讀呢?
所謂溫故知新,溫故,也是為了憶舊,把失去的記憶找回來。利用重讀,把「沒有忘記只是想不起來」的部分補起來。說書人尤其需要重讀,以維持閱讀的基本量。
這樣可累了,但閱讀是自己所愛的事,也就無怨。
是的,新書獵奇,發現好的新書固然興奮,讀熟悉的書,老友重逢,快樂也多,像戀人或夫妻,同一對象雖也少了新鮮感,卻以角度姿勢配合慣習,做起來融合順勢。
2/h2>
說書人,與其說懷有什麼使命感,不如說是分享,好康倒相報的熱情。所以談的書多為自己喜愛的書,至於不喜歡的,感到反感的書,最好略過,不浪費時間。
然而,有的評論者或許不得不評述,或者有心批判,必須反覆讀自己討厭的某本書。可憐啊,等於深陷在厭惡的情緒泥沼中,不亦痛苦乎?又如套牢在不幸的婚姻中,情感糾纏難斷,說不出來的痛苦。
3
以談書為日常的評論家、學者、社群平台的閱讀推手,手邊書多,買來的或公關贈書,不快讀,堆積久了會腐朽。
書海中哪本要先上岸?或者書太多,有沒有不用看了直接沉入海裡就好?
有些書家匆匆瞄過前面幾頁便決定了。然而我不相信閱讀像吃雞蛋一樣:「一個雞蛋只須吃一口便知道壞了沒,何必吃完?」因為書不是蛋。
有些書如倒吃甘蔗,愈到後面愈有味道。翻幾頁便判生死,常常會看走眼。
書與人,看緣分,有時初見無感,隨著時光繞了一大圈,發現之前棄若敝屣的書是對的書,只因在不對的時間遇到,感覺不對,觀點不對,便不愛。
擔心錯殺,會想讀完,或至少讀個半本或三分之一,當然這樣也讀了好些其實不須讀的書,真是想不開啊。
4
說書人說書,一本書不限於只寫一篇,一魚可以三吃,一書也可三講、五講,以不同角度切入。是以同一本書,不同評家所述的重點不同,同一人也可談出不同主題。重讀之必要,重評之必要。
5
有些書一讀你就知道會跟它長相廝守,長相左右。長相廝守,是時間;長相左右,是空間。你會重讀,隔段時間拿出來重讀,或者你會把它放在手邊隨時閱覽。
說書、讀書,兩件事。雖然彼此針對同一目標,具有先後關係。說書前一定要先讀書,讀了書卻不一定要說,閱讀本身就已功德圓滿,沒有目的。
閱讀是這樣的:「我所相信的已經不再是果敢的行動,而是安靜的思考,我漸漸抵達了某種東西的深處,那個地方於現在的世界毫無意義,可其本身,十分美好。」這段文字引自〈大路〉,收錄於雙雪濤中短篇小說集《平原上的摩西》。
6
伊塔羅.卡爾維諾的《看不見的城市》有這麼一段──馬可波羅向忽必烈描述一座橋,卻一直反覆述說一塊塊石頭,大汗不耐煩,問:究竟支撐橋梁的石頭是哪一塊?他答:橋梁並不是用這塊或那塊石塊支撐的,而是以石頭形成的橋拱。大汗又問:那為甚麼只講石頭呢?馬可波羅說:沒有石頭,就沒有橋拱。
每個推書的人都是一塊石頭,無力形成橋拱,但沒有石頭,就沒有橋拱。就如此自勉勵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