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貓出版偵查課】現在應該開始典藏否則可能會消失的翻譯書
Photo from Flickr CC by Erik Tjallinks
根據國圖今年(二〇一四)的統計,台灣去年總共出版了九千二百一十一種翻譯書,占全年出版量四萬二千一百一十八種的二十一.九%。約五分之一。如果累計國圖 ISBN 中心從民國七十八年開始發放書號以來,每年平均四千種翻譯書計算,這二十五年來台灣總共引進了大約十萬種翻譯書(我相信這是偏低的估計)。
而這些翻譯書絕大部分都已經消失在商業市場上,不再出版,不再供貨,在書店再也買不到。因為它們絕版了。即使在宣稱長尾庫存數量最大的虛擬書店也一樣。當出版社絕版斷貨,你即使有心想進書,也是無貨可進的。
這些書少部分可以在二手市場找到,絕大部份可能分散在全國數以千計的大小圖書館館藏深處等待淘汰的命運(大部分圖書館都會定期淘汰舊書)。但在未來電子書的時代,這些書有極大的比例(超過九十五%),將會像投入深海的石塊一樣,遭遇永遠禁錮的命運。
為什麼呢?理論上電子書因為長尾部分的供貨成本低到幾乎等於零,因此應該最有機會讓這些在紙本市場上絕版的書,重新在電書市場上恢復供貨。但不幸的是這裡有個要命的問題。
這十萬種紙書絕大部分沒有電子版的授權,還不只這樣,隨著五年合約結束,這些書絕大部分出版社也不再續約,因此連紙版授權也不復存。
手上有譯稿,但無法出書
因此我們陷入這樣的麻煩,我們曾經出過紙本書,花了各種力氣做出翻譯本,每本書付出的翻譯成本至少在十萬元以上,我們只短暫地擁有五年的出版權利;等到時間過去,合約結束,譯稿仍在,但出版權已經終止。我們手上有譯稿,但無法出書,連紙書都不能出。
在紙書時代,這不太造成困擾,因為我們通常是主動讓那個書絕版的;維持它不斷版、持續銷售的成本,超過賣它的利潤,得失衡量一下,我們就選擇了讓書絕版,因為不划算。沒有人會婉惜手上空有譯稿權利卻不印書這種問題。但紙版這些事,在電版卻是不存在的。
要維持紙版存續,有庫存問題、物流問題、理貨問題、印刷經濟規模問題,而這些問題在電子版一點都不是問題。
電書市場上維持長尾供貨的成本太便宜了,每個人都會想這些書應該變成電子版重新供應市場。可是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只有譯稿,而沒有出版權。重新取得出版權,成本太昂貴,我們可以想像那些書年銷量可能都低於二、三百本,而簽一本(儘管是舊)書的預付版稅,起跳通常是以三千本計算。
除非原版權利持有者願意在電書市場上用五百到一千本計算預付,否則出版社不可能為了年銷兩三百,卻要預付三千本的版稅。出版社不會有動力去談電子書的授權,這是這個問題為什麼難解的經濟原因。
所以結果就會是,明明大家手上都有譯稿,但市場上就是不會有書。那十萬種我們曾經支付的總價值超過一百億的譯著,就會變成無用呆滯的資產,無法在電書市場上重獲生機。
更糟的是這些書的稿子都是為印成書而製作的,我們可能對印刷網片管理得很好,而對排版檔管理得很糟。於是合約結束之後,我們手上所剩的製作材料,可能只剩下編輯部書架上僅存的一本編輯用書。至於原始文字檔、最後排版檔,幾乎都是找不到的。
我們可以想像就算最後真的重新簽約取得電書出版權,編輯部仍然要為電子書製作頭痛不已。
這超過一百億的翻譯稿產權,散佈在或大或小,或已經結束營業的出版社手上,而它們所依託的原著權利,散布的範圍更加複雜,會涵蓋歐洲、亞洲、美洲、大洋洲,也許連非洲都會有書曾經賣出台灣版的翻譯授權。此外原著的權利一樣也會有到期的問題,轉移到平裝出版社或者回歸到作者手上。
一邊是幾千家出版社,一邊是分布全世界,存續購併難明的各種語文源頭。如果沒有一個破除常規的做法,這些曾經出版過的書,很快將會在我們的現代文明裡消失。不用五十年,曾經餵養我們好幾個世代的這些翻譯小說、財經企管、科普電腦、世界經典,就會消失在紙世界,而電世界因為權利狀態太複雜,所以也不可能會出現。
面對這種問題我有兩個提議:
一、盡速修訂著作權法,讓合約到期的翻譯書能快速取得電子出版的強制授權
現在台灣對「孤兒著作」的強制授權法令太繁瑣,面對這種大規模的「雙重孤兒著作」(原著是一重,譯稿又是另一重),幾乎不可能有任何人有能力經過完整的行政程序,而取得原著加譯稿的雙重授權。這些著作如果不給予快速、批量式在電書市場存活的強制授權,它們就幾乎不再有存續的機會了。
二、在法律未完備之前,應該先啟動這些書的數位典藏
修訂法令可能很費時,但至少有一件事值得做,就是優先把這些書仿照古哥掃描圖書的方式,掃瞄建檔,OCR 轉換為可檢索的電子文本。它們可以保留在典藏狀態,不公開擴散,或者加入古哥的檢索,提供關鍵字少量前後頁的翻閱查詢。
這可以成為台灣的古騰堡計畫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