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出版讓歷史成為歷史:對臺灣人文社科出版的思考(上)
莊瑞琳(衛城出版總編輯)
【按:此文為在臺大歷史系「我們的知識共同體」與東華大學歷史系「近來臺灣大眾史學讀物的編輯與出版」的兩次講座內容改寫而成。】
唯有出版讓歷史成為歷史。
這句話的原版是「唯有印刷出版讓人成為作者」,是 1690 年法人弗爾提耶(Antoine Furetiére)在《通用字典》(Dictionnaire universel)裡對作者的定義,何以要改裝這句話,用在臺灣史或人文社科的出版上?
空白、斷裂、摸索,所以沉默。因為政治使某些歷史不存在,使臺灣人或許更能理解歷史的深意。歷史不是已經存在的,歷史有時是經過抵抗才會存在,也就是人的意志的介入,它才會出現。《無法送達的遺書》收錄的九個抗爭者書信就是如此。它們在戒嚴時期是屬於國家的,如果沒有經過家屬爭取,就算過渡到解嚴後的民主時代它還是屬於國家的,不屬於家族,亦不屬於這個社會。透過歸還,透過出版,它們才終獲解放,開始對後人有了意義,成為社會的遺產(legacy)。
所以做為編輯與出版的實踐,臺灣史有其抵抗的本質,抵抗歷史對我們保持沉默與被掩蓋的任何可能,但還有第二層次的抵抗,就是抵抗書籍市場既有的商業資本邏輯,任何因視其為小眾而被擱置、壓縮、移換、荒廢的可能。所以,閱讀臺灣史的讀者也正在實踐,閱讀將使他收到一份抵抗的邀請。
但要深刻思考臺灣歷史出版或甚至知識出版的現象與問題,必須回到出版史的發展脈絡。
知識出版的世界史脈絡
如今我們所熟知的書籍形式與書市,基本上自十八世紀開始成形,到現在已是漫長三百多年的歷史,包括作家、印刷、版權、圖書販售等的成熟,大致底定了如今的閱讀市場構成。因此,這個行業的內容生產者、編輯者、印刷者與銷售者,甚至讀者,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其實已是長達三百多年的歷史糾葛。
因此在談論臺灣的人文社科出版時,我們必須認識到兩個脈絡的交集,一個是整體的書籍史,尤其是西方,因為目前出版的基礎結構與經濟模式是從西方而來,比如編輯、譯者與作家可以是一種職業,不同於中國文人或官員為了教育、典藏或理想,兼做出版的情況,另一條就是臺灣自己的出版史脈絡,這又會涉及與反映臺灣政治、社會、經濟與文化形構的特殊性。
從十八世紀至今的世界
如今的書市以小眾、分眾、大眾等概念描述市場,但回顧人類傳播的歷史,基本上是邁向知識不斷解放與民主化的過程,也就是知識愈來愈能被不同時代、不同空間與不同階級的人所共享。這牽涉到三個歷史上的演變。
A 從口語到文字:知識儲存的方式
知識要能保存,才能流通,文字的儲存使知識的流通力更強,但人類進入文字書寫時代,當時的哲學家如柏拉圖非常感傷,認為一切皆能書寫下來時,人們將「開始遺忘,因為他們將不再鍛鍊記憶」,事實上到如今,我們確實仍舊處在主要以視覺閱讀的方式。因此如今有人哀傷文字的退位,從歷史的角度看,就是很有趣的悖論——文字(如果)消逝,到底是再進展還是返祖的倒退?
B 從手抄本到印刷:知識流通的方式
印刷從十四、十五世紀之交(古騰堡印刷術改良)到現在,發展的歷史更為漫長。印刷使知識流通的幅度更高,其數量逐漸使書籍有經濟規模足以成為產業。手抄本與印刷之間的競爭,當時甚至有印刷的汙名的說法,正如有人拒絕進入文字時代一樣,也會有人拒絕進入印刷時代。(所以當代亦會有人拒絕進入電子書時代。從流通力來說,電子書亦是一種出版,因為它企圖面向的也是超越時空的讀者。)
手抄本代表高貴、限量的知識,只在貴族與宮廷之內流通,作家是一種業餘,不是營生。如此來看待印刷的歷史意義,它不僅使圖書可以成為產業,也促使作者與版權的出現。
C 從匿名到作者:知識歸屬的方式
關於作者的誕生,傅柯曾在〈何謂作者?〉(Qu’est-ce qu’un auteur ?)一文中,提到一個非常諷刺的歷史概念,就是受罰的使用。換言之,是為了思想控制(印刷流通的動力帶來的威脅),所以要寫上作者的名字,以知道要懲罰何人。傅柯也注意到,過往特別是文學作品往往作者不知其為何人,但到了十七、十八世紀,開始要求要印上作者名字,如英國 1642 年在內戰過後,要求要有作者名字以確定何為非法著作。
但推動歷史的因素除了受罰,還有一種動力是商業利益的面向。現在英文講的冊(copy)、刷次(printing),都是從印刷的概念而來。在英國,以前只要印刷商去登記都可以印書,後來書商或印刷商以他們得到作者授權為宣稱,因此可以有印製的永久權,這也是作者版權的開始。後來為了解決倫敦書商與蘇格蘭書商的搶書大戰,1709 年制定了版權法案,確定作者在法律上的地位。不過著作到底是習慣法上的財產,還是有年限的專利權始終爭辯不休,目前如美國是以作者死後七十年才進入公版領域為標準。
版權的確立也奠定之後國際版權市場的基礎,臺灣相對晚近發展出成熟的書籍市場,可說一誕生就受到這個市場運作的影響。
知識出版的臺灣史脈絡
因為政權轉換導致語言的轉換,臺灣出版的發展呈現斷裂的情形,書寫者從日治時期進入國民政府時期,面臨從日文到中文的轉換困難,許多知識分子雖還是能用中文書寫並出版書籍,但語言出現一種混合、不流暢的狀態,如張超英的父親張秀哲 1947 年出版的《勿忘台灣落花夢》就有這個問題。隨後,因 1949 年 5 月 20 日戒嚴令的實施,臺灣進入長達三十八年以上的戒嚴狀態,不論是報章雜誌與出版品都受到或緊或鬆的控制審查,要直到 1987 年才結束國家控制,可以說初步自由出版市場的形成,是要到 1987 年之後了,且很快的,受到美國智慧財產權制裁的壓力,1994 年有所謂的「六一二大限」,在該年 6 月 12 日之後,所有沒有版權的書都不能再流通販售,從此,臺灣正式被納入國際版權交易的市場,臺灣出版社跟著三月倫敦書展(2007 年後改成四月)、五月底六月初的美國書展、十月法蘭克福書展,甚至七月東京書展等節氣而進行。
運作成熟的國際版權市場,剛好補上臺灣出版市場發展的需要,臺灣圖書市場進入迅速發展的十年。1996 年博客來網路書店正式營運,2000 年推出超商取貨,主流書店開始新書全面七九折,2004 年達文西密碼出版,接連幾年出現許多翻轉市場的翻譯文學暢銷書,2005 年誠品也開始公布暢銷排行榜,除了官方新聞局每兩年的出版產業調查,誠品則於 2003 年推出《誠品報告》,為市場的正確統計資料跨出一步。從《誠品報告》的估算,2003 年在誠品銷售前五大出版社,翻譯書的占比最低是 45.02%,最高為 64.64%,平均已超過五成。在國家圖書館的統計報告中,從 2011 到 2014 年,以申請 ISBN 並出版的書種,翻譯書占比從 20.88% 逐步上升到 22.52%,此占比看來不高是因為國圖將個人出版、教科書、漫畫與政府出版品納進統計,因此全年的書種都是超過四萬種以上,但一般流通在店銷市場的書其實只有一半,因此可推測,翻譯書占比在店銷市場一直穩定約占五成左右(這些翻譯書應多是引進商業市場)。以數量來看可能更清楚,2011 年翻譯書為 8,833 種,到 2014 年是 9,366 種,在整體書種數不斷下降的情況下,翻譯書卻一直有實質成長。從暢銷排行榜更可見翻譯書的勢力,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就曾以臺灣主流書店暢銷排行榜八成為翻譯書為隱憂。
身為 2002 年後進入出版業的編輯,我幾乎同時置身這些現象的榮景,以及後來迅速產生的後座力。這些也都同時作用在所有出版工作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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