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人類大歷史》:自由主義也是宗教嗎?
希伯來大學(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史學教授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在《人類大歷史》中提出重要的洞見:人類現今的文明和力量,是來自於我們能思考和討論「虛構事物」,這讓人類有能力建立比其他動物更龐大的社群,並共享文化的刺激和進展。(更具體的說明可參考我的書評:〈人類大歷史:八卦讓人類更有力量〉)
道德規範、法律、社群原則、宗教規約,就自然的觀點或生物學的觀點,這些東西並不存在,然而人類必須依賴他們,才能阻擋社群中的自私者和破壞份子,維持彼此的合作。對於哈拉瑞來說,這些虛構事物是文明的基礎。身為不常違法的公民,這些說法對我來說有一定說服力。然而,我並不同意哈拉瑞於此延伸出的某些看法。
各種宗教
《人類大歷史》第十二章討論宗教。在哈拉瑞的分析當中,最新穎的說法之一,是他認為:既然都是源自於「虛構故事」,那麼道德立場跟宗教信仰就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哈拉瑞對宗教給了明確定義:
宗教是以「超人類秩序」為基礎的價值觀系統。
我們可以很容易辨認傳統宗教裡的「超人類秩序」:上帝的意念、佛教的因果報應……也可以理解相信基督教和佛教的人,會基於這些「超人類秩序」的不同,而遵從不同的生活規則。然而哈拉瑞的新點子是,他認為資本主義、共產主義等等規範性的理論,也都是宗教信仰:
共產黨人也像佛教徒一樣,相信有一套自然、不可改變的超人類秩序,引導著人類的行為。佛教相信這一套自然律是由釋迦牟尼所發現,而共產黨人則認為是馬克斯、恩格司和列寧找出了他們那一套自然律。
哈拉瑞指出,若某些規範或價值觀並不以超人類秩序為基礎,那麼它們就不算是宗教,例如足球規則。反過來說,若某些超人類秩序尚未發展出相應的規範或價值觀,那它也不算是宗教的一部份,例如相對論。
在這種分析下,哈拉瑞很自然地把平等主義、自由主義和納粹的種族進化論列為「以人為中心」的「人文主義宗教」,並且主張,是的,它們也都是宗教:
有神論的宗教,重點在神的崇拜;至於人文主義宗教,重點就是對人的崇拜……認為智人是獨特的、神聖的,從本質上便與其他所有現代動物有所不同……
……根據這些自由主義者的說法,每個智人都有著人性的神聖本質。……因此,自由人文主義最重要的誡就是要保障這種『內心聲音』的自由,不受外界的侵擾或傷害。而這些誡命統稱為「人權」。
納粹相信「人性」應該要進化,而自由主義者「人性」的價值在於每個個體有最大的選擇自由。哈拉瑞同意納粹和自由主義者對「人性」該如何發揮的理解天差地遠,但是他強調:既然這兩種道德立場都倚賴「超人類秩序」的存在,那麼它們就都算是宗教信仰:這兩種立場都預設了「人」是神聖的,和其他動物不同。
哈拉瑞認為,耙梳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有些「超人類秩序」建立在對事實的錯誤認知上,例如漢摩拉比認為神區分了奴隸和人、納粹認為亞利安人在基因上比猶太人優秀等等。哈拉瑞進一步指出,其實包含自由主義在內的「人文主義宗教」也不例外,他說,人文主義預設人擁有動物缺乏的某種神聖性,然而:
過去兩百年間,生命科學已經徹底顛覆了這個信念。科學家研究人類這個生物的內部運作,並未找到靈魂的存在。越來越多科學家認為,決定人的行為的不是什麼自由意志,而是賀爾蒙、基因和神經突觸;也就是說,我們和黑猩猩、狼和螞蟻並無不同。
哈拉瑞的誤解
哈拉瑞關於人文主義的這種說法被英國哲學家 Galen Strawson 批評為「愚蠢」(1)。我相信若對各種道德理論有所了解,不難看出哈拉瑞論據的問題,例如:
- 關於道德的人文主義(不管是自由主義還是保守主義)都不見得需要預設靈魂或者形上學上的自由意志的存在。
- 即便人文主義者需要說明人類和動物為何適用於不同道德規範,他們也不見得需要預設「超人類秩序」。例如契約論者就可以主張,因為動物本質上沒有訂定契約的能力,所以除非有某些契約訂定者要求,否則不在道德規範保護範圍之內。
此外,討論道德的理論家不見得都主張人比動物特別。例如當代支持動物權最有名的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就反對所謂的「物種歧視」(Speciesism)。辛格的道德哲學基礎是效益主義,或許哈拉瑞會主張說,效益主義(或者效益主義倚賴的那些效益增減的事實)也是一種「超人類秩序」,因此也算是宗教信仰。然而我認為哈拉瑞所謂的「超人類秩序」是廣大到幾乎無意義的概念,因為他認為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也是一種「超人類秩序」。
在這種意義下,原則上我們可以說,人類的所有行動考量和思慮,幾乎都涉及「超人類秩序」(物理法則、價值排序、道德規範)。還記得哈拉瑞對宗教的定義嗎?「以『超人類秩序』為基礎的價值觀系統」,若哈拉瑞對於「超人類秩序」的界定如此寬鬆,幾乎所有價值觀系統在他的判斷底下都會變成宗教,這個定義幾乎沒有意義。
怎樣算是「奠基」於超人類秩序?
或許有人會想起:那「足球」呢?哈拉瑞不是以足球作為「身為規範或價值觀系統,但不奠基在超人類秩序上」的範例嗎?
我認為哈拉瑞可能有點難堅持他對足球的分類。因為若這個世界的物理律則有所變動,足球規則很可能也會跟著變動,因此說足球並不奠基在超人類秩序上,或許不是事實。一種可能的回應是:
面對同樣的物理律則,我們不但發明了足球,也發明了其他各種規則完全不同的運動,這顯示足球跟物理律則的關連,並不如宗教和各種人文主義那麼緊密。因此,足球不算是「奠基在超人類秩序上」。
我可以同意用比較嚴格的方式來理解「奠基」,然這可能無法處裡我們眼前的問題。例如說,面對同一種超自然秩序(以哈拉瑞的例子為例:「苦由欲生」),不同的佛家弟子也可能發展出各種不同的佛學呀,而哲學家,甚至有潛力對於從同一個超人類秩序發展出完全相反的規範體系呢!
另一種可能的回應是:
佛教是為了解決苦由欲生的問題而出現,納粹是為了解決(他們認為的)人類進化的問題而出現,自由主義是為了解決人的無上自主性的問題而出現,所以,只有當規範或價值觀系統是「為了」解決某個超人類秩序帶來的問題而存在,我們才能說它是「奠基」在那個超人類秩序上。
即便足球比賽的進行仰賴特定的物理律則,我們可能很難說足球是為了解決物理律則帶來的什麼問題而存在的。然而:
- 我們能不能說各種運動綜合來說是為了解決人「需要被娛樂」的問題而存在的呢?如果是的話,既然用來解決「苦由欲生」的佛教可以算是宗教,我們似乎也可以說各種運動綜合來說可以算是宗教。當然,不同的運動有不同的規範,但是,誰規定「面對同一套超自然秩序的不同宗教流派」一定要有同樣的教條呢?
- 就算足球不是用來解決任何超人類秩序帶來的問題而存在的,醫療系統總是了吧?醫療系統除了各種知識和技術,也內含龐大的規範和價值觀,而它要解決的超人類秩序也很明確:「苦由病生」。
以上案例的考察,讓我懷疑哈拉瑞對宗教的分析是否恰當。哈拉瑞認為宗教是奠基在超人類秩序之上的規範或價值觀系統,但是目前看來,即便有辦法解釋什麼是「規範或價值觀系統」,我們好像也很難對「奠基在超人類秩序之上」做出恰當說明。
結論
雖然我不同意哈拉瑞對於宗教定義的分析,也不同意他對人文主義和宗教的判斷,不過那只是《人類大歷史》包含的論證的一小部分。
哈拉瑞的重要洞見在於,不管是人文主義還是宗教,都仰賴人們共同相信某些虛構事物,才能擁有為社會帶來秩序的功能,而人類具備能做到這些事情的能力,則可追溯到七萬年前的認知革命。以此洞見為主體,哈拉瑞也在書中討論許多更具體的問題,例如行政制度的演進、科學的興起、父權的由來等等,留待有興趣的讀者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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