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貓出版偵查課】賣書的基本概念
本文所謂賣書,指的是書從製作到被讀者買回家,這一整個過程。很多編輯不知道一本書如何從編輯台到倉庫,最後到達讀者手上。如果你不知道這個過程是如何發生,依據什麼的原理而運作,那麼你就很難在編輯生涯中自我改良,改進其中的效能。
有些編輯則堅持自己的工作只到印刷廠為止,再來都不關他的事;這裡最主要的盲點是,你是要把書賣給讀者的,書在什麼狀況下會引發讀者興趣,什麼時候會出現在讀者眼前,怎樣才會讓讀者真的掏腰包買回家,哪些因素左右這些事情?如果你不知道這些,碰到困難時(通常就是書賣不好的時候),你就不知道該做什麼事才能改變局面;編輯台並不是良好的避風港,那裡總是會不斷遭受市場的衝擊。
唯一的解法是把學習範圍從編輯台,擴充到整個銷售環節,編輯必須擁有行銷能力,這是無可逃的命運。
第一件事情是這是不是讀者感興趣的題目?
大部分讀者對大部分書都不感興趣,這是無可奈何的現實。原則上讀者感興趣,他才對你的行銷工作有反應,如果你的題目是讀者不感興趣的,你再怎麼作宣傳都不會有效果。
但這裡有個微妙的問題,感興趣牽涉的是解釋的角度,以及介紹者的分量。很多編輯有個期待,要先有眾多書評口碑推薦,媒體刊載,然後一本書才能引起讀者注意,達成銷售。
這個過程表面上看是真實發生的狀況,但其中忽略了一個前提,那就是作品先要有吸引人的本質。
就像侯孝賢的《刺客聶隱娘》一樣,未上映前,網路上已經鋪天蓋地的專訪、側記、隨拍記錄,一下子每個人都知道侯孝賢即將上映新片了。如果沒有侯孝賢這個人,你認為前面那些「宣傳」能有多少會實現?下次你來拍一部電影,也一模一樣照著聶隱娘的工作模式做行銷,你猜那些網路、平面媒體願意發刊轉載的機率有多高?
大部作者和某些編輯都不會問自己的作品到底夠不夠吸引人,而只會問行銷資源挹注得夠不。說實話,行銷宣傳永遠是只能錦上添花,沒辦法雪中送炭的。好東西行銷才有威力,普通東西,行銷助益有限。
第二,詮釋可以激發讀者的想像
編輯可以做的事情是用獨特的角度解釋一個相同的東西。許多書賣不好不是因為讀者沒興趣,而是因為讀者不知道這事跟自己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