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為什麼我認為導盲犬協會歧視同志
最近臺灣導盲犬協會的文宣引起爭議,文宣當中「理事長的話」引用宗教教義主張:
是上帝定規,一男一女才能繁衍後代,沒有人能違反這個規律;家庭,是一個照顧後代的組成;如果沒有產生後代的可能,根本就不需要家庭這樣的組成。[1]
此文宣截圖被轉貼到各種論壇,在臉書上也有不少討論串,有些人認為這代表臺灣導盲犬協會歧視同志,也有人認為文宣並沒有直接主張同志不好,雖然被截圖的內容跟導盲犬看似沒有直接關係,但我們應該早就習慣「XX的話」各種跳痛,所以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然而故事還沒完,有人找出臺灣導盲犬協會的寄養申請規則,發現它明文規定的申請資格包含「以家庭為單位,至少一夫一妻」。雖然這只是「幫忙養育未來的導盲犬」的資格,而不是「申請導盲犬」的資格,所以並不會使得「家中沒有一夫一妻」的盲人無法申請導盲犬,但還是遭受許多批評。
面對這些指責,臺灣導盲犬協會昨天發出聲明否認自己歧視,也不認為文宣內容有歧視問題,並且一面強調外界不應該擷取單一段落來擴大誤會,一面承諾將來會小心措辭:
協會在此再次重申:本會並無對任何團體或個人有任何岐視,更無反同。協會所提供的服務,更不會因為個人宗教或性向而有不同分別。
本會理事長文章表達的是家庭中「愛與信任」的重要,並無任何岐視的意思,若以整篇文章前後文完整閱讀即可得知,讀者節錄單一段落做如此大誤會的解讀,本會深感遺憾。
本會往後對於協會刊物的內容文字之使用與校對,將會更小心仔細,以期不再造成讀者有任何誤解與不舒服的感受。
所以臺灣導盲犬協會到底有沒有歧視?先說結論:我認為有。不過在拿著這個結論去譴責他們之前,我們也該了解一下,是哪些條件使得這個歧視得以出現。
怎樣算是歧視?
臺灣導盲犬協會因為兩件事引起爭端:
- 文宣裡「理事長的話」主張如果不由能夠繁衍後代的一男一女組成,家庭沒有存在的必要。
- 規定家庭必須內含一夫一妻,才能申請成為協助照顧小狗的寄養家庭。
我們應該注意的是,就算這兩個爭端各自都是歧視的表現,它們分別對應到的歧視種類也不見得ㄧ樣。(1)是一種言論,而(2)是一種對於資格的規定。以常見的種族歧視例子來說,若(1)和(2)都是歧視,它們在「種類」上應該相對於:
- 在街上散布文宣,主張黑人的智商比較低。
- 規定黑人不可以進自己開的餐廳用餐。
在即將出版的書《護家盟不萌?》裡面,我把這兩種歧視分別稱為「歧視的言論」(就是「歧視言論」啦)和「歧視的差別待遇」。這兩種歧視至少在下面這幾點上有值得注意的差別:
- 歧視的差別待遇會直接導致某些人「失去某些權利或選項」,而歧視言論則不會。例如說,(B)直接導致黑人失去進去該餐廳用餐的權利和選項。(A)則沒有這種結果。
- 因此,歧視的差別待遇引起的損害很好理解。然而,歧視言論引起的損害,則需要進一步討論。
值得注意的是,當我們展現「歧視的差別待遇」時,也很可能同時有「散布相關歧視言論」的效果,例如若餐廳老闆把「狗與黑人禁止入內」印在DM上面發放,這不但是歧視的差別待遇,而且也會指責為歧視言論。
歧視的差別待遇
要搞清楚怎樣算是歧視的差別待遇,癥結在於怎樣可以把「歧視的差別待遇」和「並非歧視的差別待遇」區分開來。我們對待彼此並非一視同仁,政府對待不同人民也並非一視同仁,所以我們才有累進稅制,讓有錢人繳更高比例的稅。除了部分有錢人和自由放任主義者(Libertarianist)之外,大多數人不會認為這算是對有錢人的歧視,因為我們有公平的好理由這樣做,例如說:
- 對於有錢人來說,多繳這些錢造成的損害不算什麼。尤其是跟這些錢用在窮人身上的效益相比的時候。
- 有錢人自己在無知之幕後面也會支持累進稅制。
- ……
在這種意義下,或許我們可以說:如果我們有公平的好理由去支持某個差別待遇,那那個差別待遇就不是歧視的差別待遇。這個說法只確定了「歧視的差別待遇」的必要條件,沒有確定它的充分條件,不過這不妨礙它提供我們一些思考臺灣導盲犬協會事件的提示:如果臺灣導盲犬協會能提出公平的好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非得要一夫一妻,才能幫忙寄養小狗」,或許就可以舒緩這個規定的歧視嫌疑。
對於這個規定,臺灣導盲犬協會給了什麼理由呢?根據報導,協會理事長謝韻明回應指出:
導盲犬結訓後,會進入盲人家庭,因此,從小就要模擬「家庭環境」
然而,就如同北市府動保處長嚴一峰說的,這個理由似乎不是很好:
以動物行為論,該協會的寄養條件看似合理,但家庭型態多元,培養環境不必以「一夫一妻」為主。
即便不懂犬類心理學,我們應該也很容易理解,寄養家庭的環境最好要能幫助小狗習慣將來「工作」的環境。不過,特別規定「一夫一妻」對於這個有什麼幫助嗎?
這個問題或許還未定案,不過我們至少可以說,在臺灣導盲犬協會對於這個差別待遇給出公平的好理由之前,他們還是對那些「不含一夫一妻的家庭」有「歧視的差別待遇」的嫌疑。或許協會接下來會補充ㄧ些論點,例如:
- 「寄養家庭不是我們的服務對象,而是合作夥伴,對於要選誰當合作夥伴,我們應該有更大的掌控權吧!」
- 「我們並沒有壟斷『申請寄養家庭』的服務,如果你很想幫忙寄養小狗,還是可以找其他相關單位」
不過這些論點有多大說服力,還有待後續討論。
歧視的言論
在文宣裡主張「如果不由能夠繁衍後代的一男一女組成,家庭沒有存在的必要」算不算是歧視言論?對這個問題我倒是可以給更有自信一點的答案:應該是。
近幾年我發表了好幾篇討論歧視言論的文章,貫穿這些文章的一個重要分析是:
歧視言論是「會強化使弱勢成為弱勢的刻板印象」的言論。
這個分析有許多理論上和實務上的優點,如果你有興趣,或者你覺得這個分析是錯的,可以先參考這兩篇文章討論的論點,再往下看:
在聲明裡,臺灣導盲犬協會強調他們無意歧視同志,這個辯護在每個被指責為歧視的場合幾乎都會出現,你可以回憶一下,一定對這些話有印象:
- 我不是歧視同志,我只是……
- 我不是歧視原住民,我只是……
- ……
然而,根據上述分析,你的發言是不是對於同志的歧視言論,跟你有沒有惡意、是不是故意要歧視同志,其實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
- 同性戀伴侶在現代社會之所以是弱勢,是受到哪些刻板印象影響?
- 你的言論是否助長了這些刻板印象?
臺灣導盲犬協會的文宣「「如果不由能夠繁衍後代的一男一女組成,家庭沒有存在的必要」」涉及哪些刻板印象?或許你可以找到好幾個,不過我注意到的是這個:
對人來說,能夠繁衍後代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家庭的必要條件。
這個刻板印象並不單單是關於同性戀,而是關於所有人類。在臺灣這種目前還有許多長輩汲汲營營想要傳宗接代的社會裡[2],因為「繁衍後代很重要」這種刻板印象而落到更糟處境的其實不只是同志,還有許多不想結婚、不想生小孩的人。當然,不婚族因此受到的待遇應該沒有比同志慘,畢竟許多同志難以跟家人出櫃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家中長輩對於傳宗接代的看重。
在這種意義下,臺灣導盲犬協會DM上的言論是不是歧視言論,跟臺灣導盲犬協會(或者說,協會的理事長)是否討厭同志並沒有關係。畢竟許多歧視都是內隱的,歧視別人的人,不見得會察覺自己的歧視。這也是為什麼歧視的問題這麼難處理。
考慮到這一點,我也會建議關心此議題的人用關懷和協助取代譴責,無心的歧視言論,背後常常是無知而不是惡意。臺灣導盲犬協會的理事長可能只是沒搞清楚一些事情,例如:
- 即使人有責任協助維持社會永續發展,這也不代表人有責任生小孩,因為幫忙養別人的小孩也有助於完成此目標。特別是許多孤兒院裡還有小孩的時候。
- 認為只有能生小孩的組合才有資格成家,這對於某些群體來說,會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 上帝真的認為__________。
- ……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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