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百姓們可不這麼想
文/劉佳
中國人的心裡是矛盾的,對於如何處理「貞節」與「貞操」的關係,澈底的表現出了言行不一的一面。
在中國人的嘴裡,「節」與」操」是無疑合二為一的,很難想像失操的女人如何能全節。「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婦人之不失節者曰貞,未嫁而不失節者亦曰貞,蓋言其有節操也,故貞可賅節而言之。」可以說,沒有「處女膜」你就沒有「節」與「操」可言。
迂腐文人的處女情結
於是,清人的口中,不吝辭色地鼓吹「處女」的純潔。似乎女性只有身體上白璧無暇,一生只屬於一個男人,她的品德才有資格被人表揚。「婦人者,伏於人者也。溫柔卑順,乃事人之性情。純一堅貞,則持身之節操。」
清代男性的處女情結非常之重。
直隸永平府某縣,其地閨範極嚴。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偵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樂喧闐,賀客雜遝,則大喜。若是日黯然,則女家為之喪氣,女之留否,惟夫家為政,不敢與爭矣。
自明朝開始還出現了一種特殊的職業女性──專門檢查處女的穩婆。她們可以出入宮禁,對入官的女子進行裸體檢查。到了後來穩婆還成為了官府常設的專司處女檢查的人員。
到了清朝,旌表列女有兩個條件:第一,丈夫死後妻子陪死,即所謂的「烈」;第二,如果一個女人被強姦殺害,假如您死了但沒有失身,您就是列女,如果您死了可還是失身了,不好意思您就白死了。
於是,清代的文人嘴上把「處女」吹到了天上。「女人保持貞操,從一而終是正道,真的碰上了不測之事,為了保持純潔,除了捨生取義外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百姓眼中的「貞操」
更多的人用行動反對什麼「從一而終」,「貞操」在百姓的眼中,並沒有那麼無上重要。
歸有光在《貞女論》中講到:「女人只是訂婚,還沒結婚,老公就沒了。這種情況下實際上還是未婚嗎?六禮不備,也沒走完結婚程式,既沒有各種禮數,也缺少長輩的祝福,怎麼能算結婚呢?而且老天生男人女人,就是讓他們陰陽結合,女孩沒結婚就要守節,這也不符合老天的意願。」他還引用孔子的話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曾子問日:「婚禮定了,但是吉日男方的父母死,這個婚還結不結?」孔子說:「這個事情好辦,男方應該和女方說,我家出事了,暫時不能結婚,先把婚期推遲吧。然後等到父母的喪事辦完了,守孝期限也結束了,再和女孩家商量,然後就可以高高興興地娶媳婦過門。」
在這一點上俞正燮的觀點似乎更為透徹。俞正燮言道:「結婚必須新郎親自迎接新娘,一起見父母,一起去宗廟裡拜見祖宗,男人人都死了,怎麼娶老婆,怎麼去拜見祖宗,憑什麼請客招待各位親朋?」一連串的發問,批評未婚守貞的愚昧和不可理喻。並由衷地感嘆「男兒以忠烈自責則可爾,婦女貞烈,豈是男子的榮耀也。」說到底,未婚守貞充其量只是訂婚而矣,婚還沒結,女性哪來的守貞義務。對喪夫女性的改嫁問題,大家其實更寬容。
清代很多學者都批評「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觀點。阮葵生說:「宋儒謂失節事大,餓死事小。噫!古今來多少名公卿賢大夫,尚多愧此言,乃責之煢煢少婦耶?」
甚至乾隆皇帝老師的朱軾認為:「今欲使婦人盡守從一而終之義,雖顛連無告而孤寡煢煢,至死靡他,恐堯舜之治,天下有所不能。」後來,當他女兒的未婚夫不幸身亡後,他還勸女兒另擇夫婿。
俞正燮的觀點更有代表性。俞說:「按婦無二適之文,固也。男亦無再娶之儀。聖人所以不定此儀者,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非謂庶人不行禮,大夫不懷刑也。自禮意不明,苛求婦人,遂為偏義。古禮夫婦合體同尊卑,乃或卑其妻。古言終身不改,身則男女同也。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子理義無涯涘,而深文以罔婦人,是無恥之論也。」
按俞的觀點,男女都應該從一而終,先賢之所以沒說男人,是因為先賢覺得男人應該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沒有說明的必要。那麼男人已經將「男亦無再娶之儀」的天理修改了,所以女人也不必拘泥於「從一而終」的古禮。對於改嫁,俞的觀點是「其再嫁者,不當非之。不再嫁者,敬禮之斯可矣。」學者們的這些言論實際上反映出社會上對寡婦再婚的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