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小說裡的英雄行徑,在現實裡可能就壞了事情
文/Certain
原載於「分享書」,經作者同意轉載
《13.67》是一部充滿「港式風味」的警探推理小說。六個短篇故事,時間橫跨2013至1967年,以倒敍的舖排帶出香港不同時間下的社會景況,甚有社會派推理小說的味道。然而其故事中的仔細布局,嚴謹的推理,卻是滿滿的本格推理元素。限於篇幅,每個故事的懸疑感不算十分強烈,有部分橋段甚至不難猜到。但即便讀者猜到,每每作者仍能帶給你驚喜。感覺就像在看魔術表演,即管你已經知道當中的竅門,但你仍能從其細膩的手法感受到欣賞的樂趣。
至於故事背後,作者想表達的,是警察應該要以守護市民為己任,不應只懂遵從守則,墨守成規,乃至淪為別人工具。就此我也想寫寫自己的看法。從大道理處想,這當然無可厚非。但理論、概念,終有別於現實。我們看電影、讀小說,看見主角們英雄們在適當的時候破除守舊的規則、漠視死板的上司,以自己英明的洞見和果敢的行動守護了正義,無比的暢快!可惜現實生活中,又能有多少個英雄?但社會就是要人去執法,偏偏百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的看法思想都不一樣,所以才有各種的守則規矩。當然沒有守則是完美,它也是要以經驗的累積,透過不斷的檢討改進得來,為的是讓不論資質的執行者,在盡可能涵蓋不同的情況下,把成功執法/達成正面效果的機會提到最高。
尤其是香港雖為法治之地,但某程度上其實是一個犯罪天堂。香港法律,出發點傾向寧縱莫枉,為的是保障一般市民不會輕易含寃,所以要起訴要入罪其實都是很困難的事,要下很多功夫,很多無可辯駁的証據。亦因此,要有一套桯序需要遵守,規管著調查、取證的方法。這亦是為了保障市民不會隨便被栽贓,但無奈同時亦被罪犯利用脫罪。很多時看電影、劇集,描述主角以非常手段,不按規矩而最終獲得証據,我總會想,在現實這叫做毁了證據!沒有比明明鐵證如山卻因取證不按程序而未能成功起訴更教人氣憤!這就是香港的法治,又怎能隨便指責執法者因循守舊?當今很多人指駡前線執法人員,但當中有多少曾嘗試切身處地去想想?
有點離題了,回到 《13.67》。也想談談到故事內容的,所以以下有劇透,敬請慎閱。
作者以一個警探貫穿六個故事,而且在最後的故事在人物上連接第一個故事中的當事者,把六個故事套成一個環,加强了這本書的整體性,帶給我一點驚喜。不過我覺得,這連接方式,給讀者的感覺來得不太强烈。始終所連接的角色,只出現在首個故事中,當讀到最後的結局,其實對首個故事的角色之印象已變模糊,要讀者發現「原來是他」的時候,卻會變成「是不是他」/「作者這樣寫,應該是他吧」的感覺。作者想帶給讀者的玩味衝擊減弱了。反而我覺得,如果用插敘的手法,在第一個故事先不揭開結局而插入其餘的故事,到最後再回到第一個故事的結局,可能帶出的衝擊更大。因為在首個故事已寫到主角的死亡,但其實當時讀者還沒有對主角建立起一個深刻的感情,整個角色還沒有很鮮明的在讀者心中塑造出來,讓這角色死去只會有「就這樣死了」的感覺。反為把他的死安排到最後,讓讀者透過前面的故事與角色建立感情,然後才安排其離去,更能震撼人心。現在這樣的布局,感覺上有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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