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可以找出療癒你的音樂,因為他明白:你想要的,不見得是你需要的──專訪蕾秋.喬伊斯
文/犁客
「我想我唯一無法忍受的音樂,是用管弦樂編制重新編曲的流行歌,在商店或電梯裡播放的那種;」蕾秋.喬伊斯說,「聽到那個我會有拔腿就跑的衝動。」
2012年,蕾秋.喬伊斯以《一個人的朝聖》入圍當年的曼布克小說獎長名單,也在同年因這本書獲頒英國圖書獎的「年度新秀作家」──這是她初試啼聲之作,一鳴驚人。接下來幾年,喬伊斯幾乎每年都有新作品,以一家專門販售黑膠的唱片行與店主人為主要角色的《街角那家唱片行》,她2017年的最新長篇。
選擇以專售黑膠的唱片行為故事場景,想像起來多少帶著某種基調:懷舊、中產階級以上的消費能力,或者對特定氛圍的品味堅持。不過,喬伊斯故事中的唱片行並非開設在流行精品充斥的地段,「聽黑膠」也不是為了「音質溫潤圓熟」之類原因。
「老實說,我們現在沒人聽CD了,大家都用線上的串流平台。」喬伊斯說,「雖然聽黑膠沒法子有你想要什麼歌就馬上可以播的那種方便,但我還是喜歡黑膠,不只因為音質,還因為『參與』──你得保養唱片、唱針,唱片封套上充滿回憶──對我而言,這更有意義。」
《街角那家唱片行》裡的唱片行只賣黑膠──不過各種類型的音樂都有,店主人法蘭克對音樂的品味多元,一如創造他的作家。「我對所有音樂類型都採開放態度,和法蘭克一樣,我聽得很廣。」喬伊斯說,「有時我偏好古典,尤其是需要平靜或想像某種巨大情緒的時候;搖滾樂有時也很有用。」
幾乎什麼音樂都聽,讓法蘭克擁有近乎超能力般的直覺──他可以替上門的顧客找出目前最需要的一首歌,就算顧客先前從未聽過這首歌或演唱者,也會發現法蘭克的選擇正中紅心。小說這麼寫無可厚非,不過⋯⋯這種事會在現實中發生嗎?
「我覺得有時別人的確可以帶你進入你本來不知道或不喜歡的音樂當中,要嘛是因為他們很喜歡,要嘛是他們知道一些和那些音樂相關的故事,或者因為你和他們一起聽,所以那些音樂成為記憶的一部分。」喬伊斯道,「不過法蘭克有種特別的天賦:他可以找出療癒顧客的音樂。他明白:你想要的,不見得永遠都是你需要的。」
其實《街角那家唱片行》的設定,有點「神奇書店」的調調──迷惘的人走進書店,遇上神祕的店長、獲得必要的書籍;喬伊斯也喜歡閱讀,之所以在自己故事裡選擇音樂而非書本,有她自己的理由。「聽音樂和讀書我都喜歡。這兩件事都可以引發想像力、也都能成為你的好朋友。」喬伊斯解釋,「音樂對我的作用更內裡一點──有點像是繞過我有意識的思考。我發現音樂在一些時候很有幫助:那些我想自由地思考、記憶或就只是單純存在的片刻。」
而「音樂」並不只有聲音,也包括寂靜。「音樂中的寂靜也是音樂的一部分,會讓音樂顯得驚喜、嚇人、好笑,或戲劇化。寂靜就像標點符號,給予音符某些形狀。」喬伊斯說,「如同法蘭克說的,你在每首曲子一開始聽到的寂靜和結束後聽到的寂靜是不一樣的。因為如果你真的『聆聽』,世界就改變了。」
《街角那家唱片行》雖然有種「神奇書店」的感覺,但聽音樂與閱讀相較,沒有那麼絕對的私密隔絕──就算一起讀書,每個人讀的仍是自己手上那一本書、以自己的速度在書中世界前進,觸動不同情緒。但一起聽音樂時,聽的是同一首曲子,每個人對作品的接收進度是相同的,在他人耳中造成感動的旋律,也同時在自己耳裡轟鳴。這讓「一起聽音樂」多了點互動,也就多了點可能。
畢竟,法蘭克並不是「神奇書店」裡那種遺世獨立的店長。《街角那家唱片行》不但是法蘭克用音樂幫助別人的故事,也是法蘭克藉著音樂成長、轉變,以及找尋自己的故事。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喬伊斯以承載回憶、衷心喜愛的歌曲所混音另創的樂章。「書裡所有歌我都喜歡,所以我才會把它們寫進故事裡;」喬伊斯道,「我猜其中我永遠最愛的大概是艾靈頓公爵的〈絲綢娃娃〉吧,因為這是我父親最喜歡的曲子之一。我們在他葬禮上播了這首歌,這讓我非常開心,同時也非常傷感。」
把自己喜歡的曲子放進自己撰寫的故事當中,喬伊斯除了希望讀者喜歡這個溫暖的故事,也希望讀者去聽故事裡提及的歌曲,如果讀者把這些曲子編成歌單、邊讀邊聽,那就更好了。「如果有讀者編了這本書的歌單,我會非常開心;」喬伊斯笑道,「沒有比邊讀書邊聽音樂更棒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