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週E書】我可以自由地講,我為我講的內容負責
文/犁客
「有時我們容易把一個人神化,忘了他也是個活生生的人。」逗點文創結社的總編輯陳夏民,談起一本他最近編輯的書,講了這麼一句話。
這的確是我們在談論某些「非凡之人」時可能出現的偏頗。
我們當然知道那些「非凡之人」──倡議革命的英雄、衝撞體制的烈士、對抗強權的硬頸平民和獨排眾議的遠矚先知⋯⋯等等,全都是人,他們要吃喝拉撒,他們要行走休息,他們活得很慷慨激昂熱力四射,他們都會死亡;但我們很容易把他們展現在公眾面前或記錄在歷史當中的慷慨激昂熱力四射,想像成他們的全部形象,彷彿他們沒有疲憊、迷惘、性格缺陷或者偶爾想要偷懶躲事的時候。
或者我們會忘記他們可能得工作。
因為有些時候,那些他們慷慨激昂熱力四射投入的志業,不只是獨立在所有體制之外、直接挑戰掌權階級的運動,也是某種能夠透過體制,同時進行宣導教育、解釋理念、彰顯集權的荒謬,還順便掙錢過活的職業。
例如「出版」。
這麼想想,「出版」對於想要戴著「民主自由法治」面具但其實大權一手掌握的統治階級來說,真的既危險又討厭,理應查禁。就有一本雜誌,出版到總期數第95期時,總編輯算了算,雜誌累積的實銷數量超過一百萬本,而以各種理由被查禁、查扣、扣押、沒收的數量,大約也是一百萬本。
這麼一搞,出版這本雜誌自然很難仍有「掙錢過活」的意義;不過統治階級既然想讓自己看起來符合法治,那就表示有「法」可循,於是這本雜誌繼續發刊,在五年八個月的時間裡,總共出版了三百零二期,雜誌社申請了二十四張「出版事業登記證」,換過超過五十次刊名,用來應付統治階級的數百次查禁(手段從對內容的挑剔到直接派人把運書車攔下恐嚇員工都有)──這位總編輯明白,統治階級就是希望透過這種壓力讓他閉嘴,而他辦雜誌的核心理念,就是「爭取100%自由」。
這位總編輯,叫鄭南榕。
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都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現今看來理所當然,但在集權時代並非如此;閱讀鄭南榕當時寫下的「編輯室報告」,會發現他並非引經據典、長篇大論地闡述學說制度,他的文字相當平實,現在讀來還會觸發「啊那時發生過這個新聞啊」的回憶,而內容說的,其實就是「我應該可以自由地講,我為我講的內容負責」這麼基本的權力而已。
包括雜誌目錄頁那個寫著「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的文字方塊,講的都是這件事。
現在大多數人視鄭南榕為革命家甚或殉道者。但鄭南榕的總編輯工作及寫下的文字,可以把他還原回「人」──他認真地以自己的工作來宣揚理念,而他講的東西直接實際,不是打高空的某某主義。
言論自由會映射出面具底下的集權真貌。
閱讀《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你會深刻體會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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