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舉手】我沒想過這故事的結局如此哀傷扼腕──《野獸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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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舉手】我沒想過這故事的結局如此哀傷扼腕──《野獸該死》

文/elish

第一眼看到書名馬上猜得到是關於復仇的故事,腦中瞬間浮現死了妻子的男人拿著散彈槍在路上徘徊的畫面,好像很恐怖,但旁邊在牽一隻狗突然就溫馨起來⋯⋯咳,好啦,有點錯棚,而且這個想像在開讀之後立刻煙消雲散。

因為開場是1930年代的英國鄉間,空氣整個就不一樣,更別提作者尼可拉斯.布雷克(Nicholas Blake)這名字,還是英國桂冠詩人塞西爾.戴—路易斯(Cecil Day-Lewis)開來寫暢銷推理小說的馬甲,《野獸該死》(The Beast Must Die)則是推理古典黃金時期的代表作之一,描述暢銷推理小說家法蘭克.卡恩斯的獨子被肇事逃逸的車輛撞死,悲憤的他決定親自出馬調查,還真的找到兇手⋯⋯

雖說是人瑞等級的推理小說,但本作仍可為讀者帶來不少驚奇。小說開場是作家主角法蘭克.卡恩斯的調查過程與犯罪日記,描述他如何從半紅不黑的影星莉娜.羅森這條線,挖出殺害兒子馬丁的兇手就是修車廠老闆喬治.瑞特利,以及如何精心準備一個看起很自然的「意外事件」。

看到當下我想的是嗯,不意外,這招現在並不少見,日記裡面肯定藏了各種解謎線索,搞不好還有敘述性詭計對不對!呃,答案不能說全錯,但對的地方恐怕也不多,而且日記的用法還翻轉得非常出人意料。

故事來到中段主角終於決定下手時,突然文風丕變,日記不寫了,變成第三人稱視角!讓讀者驚愕的不只有寫作視角的改變,情節更是緊湊刺激,一場狂風中小艇上主角與兇手間的對峙張力十足,日記突然間成了整個殺人計畫的破口,雙方攤牌互摃的過程讓我擔心又緊張,而且最後的收場寫得挺有美感。

但也因此隨後真正登場的兇殺案徹底遭到迷霧籠罩,法蘭克.卡恩斯是最大的嫌疑人,卻也是最不可能成為兇手的人,因為他明明已經放棄殺人了啊!系列偵探主角奈丘.史川吉威在小說最後三分之一終於歡欣鼓舞地颯爽登場,應好友之請與新婚妻子喬琪雅一同出馬,要在警探布勞特面前替卡恩斯洗刷冤屈。這一查下去發現似乎人人有動機殺害死者(就推理小說而言也是理所當然),把一隻又一隻的燻紅魚都切片下鍋以後,偵探奈丘.史川吉威終於找出令人感嘆的真相。

整部作品的文學形式全是謎團佈局的一部分,透過小說前面的角色性格塑造,牽引出作為謎團真相的動機所在。正因為不齒野獸才決定野獸該死,於是有些人為了守護其他人,最終不得不化作野獸。

我沒想過這故事的結局如此哀傷扼腕,處理方式並不罕見,但讀到當下卻大受衝擊。也許等在盡頭的不是絕望,但正因為作為一個人無法忍受自己化為野獸,最終才走向偵探筆下「我接過最傷心的一個案子就這麼結案」。

除去劇情本身,閱讀這本小說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點,與時代有關──這故事竟然可以一邊性別歧視(除了偵探一句女人屬於廚房之外,還有很多細節都讓讀者感受到這點),一邊又試著批判有毒男子氣概與父權體制造成的扭曲與不幸。

當然期待近百年前的作品有能力、也願意把串起這一體兩面的結構性問題或許太苛求,所以本書這部分給我的感覺與其說是不舒服,更多的是覺得頗堪玩味。無論如何意識到某些事有問題總是個開始,從較為切身的問題先注意起也很正常,有個開始確實重要。

野獸該死》是不少推理小說百大精選的常客,讀完後感覺也真的很棒,放到現在依舊有新意的寫作手法、巧妙又別出心裁的動機型謎團設計、讓人印象深刻的人性書寫還有極具情感衝擊性的結尾,確實是十分優秀的作品,十分值得閱讀。

※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老故事,不老的衝擊:

  1. 這些台灣過去從未出版譯本的老故事裡,藏著有趣的創意
  2. 想殺人的沒殺成、沒死成的卻死了,不用變成殺人犯的則被視為殺人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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