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一個「是警察又不是警察的人」辦案──關於《在廢墟中乞求》
文/臥斧
「警察應該依靠的不是正義也不是道德,而是法律。失去了法律,再沒有什麼可約束警察,警察也沒有存在的理由。」
2021年,日本作家佐佐木讓的《警官之血》在臺灣重新出版,接受越洋採訪時,佐佐木讓講了這句話。「法律」並不單指列舉罰則的條文,而指適用於某個社會中所有成員的規範。社會制度不同,規範的制定者也會不同,在現代的民主社會裡,雖然大多必須透過代議士及相關流程進行,不過「法律」理論上由讓社會中的全體成員共同制定、共同遵行。警察的職責在確保社會成員不會踰越法律,倘若逾越就進行必要手段將其納入司法系統審判;而警察能夠這麼做,也在於法律──也就是全體成員──賦予權力。
也就是說,警察之所以是「警察」,完全依附於「法律」。
一個人擁有警察身分,就擁有法律賦予的某些權力來維持法律,包括在某些情況下執行尋常社會成員不被允許使用的暴力;同時,法律也約束警察,除了不能以警察身分做出警務範圍的舉措之外,也必須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遵守法律。因此,佐佐木讓在同一場訪談裡也提到,「既是擁有公權力的公務員、另一方面同時也是共同生活的居民,這樣的兩面性會使人產生糾結、矛盾,故事也就有了戲劇張力。」
從這個角度閱讀《在廢墟中乞求》,便會讀出佐佐木讓的巧思。
《在廢墟中乞求》是佐佐木讓2010年獲得直木獎的作品,與《警官之血》以一家三代從事警職的主角群串接、用警察工作反映時代變遷的大長篇不同,《在廢墟中乞求》是短篇連作,描述主角仙道孝司受託到各地協助調查案件。仙道孝司是個刑警,調查案件本來是分內應為,但《在廢墟中乞求》的六個短篇裡,仙道一直處於停職狀態──他擁有「警察」這個職業身分,但沒有伴隨這個身分能夠使用的權力及資源,委託他協助的大多不是同僚,而是一些因為過往案件而有交集的舊識,他受託前往的地區雖然大抵在北海道一帶,但並不在他的居住區域附近──仙道算不上是與案件當事人「共同生活的居民」,但仍然具備「警察/平民」的兩面性,以及伴隨而來的糾結矛盾。
況且,因為停職之故,仙道還得面對「是警察又不是警察」的兩面性。
擁有刑警身分可以從轄區警局獲得一些平民可能無法知悉的資訊,但轄區警員也會生出「這人是否要跨區搶功或包庇某人」的提防;拿掉刑警身分可以向平民探詢可能不願告訴警察的線索,但也無法使用警械,真遇上狀況也沒有警力作為後援。《在廢墟中乞求》的六個短篇裡,仙道都夾在這些情況中前進,站在協助的位置,一一尋著直觸案件核心的關鍵,一面利用警方資源一面顧全當地警方顏面,一面理解當地權力結構一面設法自保。
這種位置,讓仙道能夠以一種獨特的角度觀察案件。
「法律」雖是適用於某個社會中所有成員的規範,但一個社會裡的不同地區不同社群,會另外發展出不同的生活模式與人際關係──鄉下的漁港,會有漁船產業內的利益糾葛;許多外國人進駐、投資渡假的滑雪村,會有日本人與外國人之間的衝突。轄區警方不見得不明瞭這些狀況,但既然代表公權力,有時就不一定可以深入其中,有時則又會成為攪和在裡頭的另一股力量。仙道身為外來者,雖然無法動用警力,但仍保有警察的偵察技術與人脈,反倒能用一種更貼近一般人的角度,回頭檢視這些生活模式、人際關係,與「法律」這個大規範之間的互動牽扯。而隨著一樁樁案件的解決推進,佐佐木讓埋在情節下方、屬於角色設定的疑問也逐漸浮現──明明是個頗有能力的刑警,仙道為何會因精神問題而被停職?
這或許是佐佐木讓關注的真正核心。
警察具有兩面性的原因,在於「公權力」具有人民為了規範而賦予的、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但警察也是人,會有人的交際情誼,會被各種經歷滋養或打擊。仙道「是警察又不是警察」,所以他能以一般人的身分接受舊識請託,以警察的技術查案,同時,「失去了法律,再沒有什麼可約束警察,警察也沒有存在的理由」,是故仙道必須以「人」的身分去了解、整理案情。「案件」也因人而起,有人違反法律才有案件,法律可以因為罪犯違反規範而給予罰則,但違反同一條法令的人,可能各自出於千百種不同動機;即使是常見的金錢、暴力,或者感情問題,其下都還會有不同因由。
那是幽微的人性。
推理小說自然是某種智力遊戲,不過牽涉到罪行,就很有機會在小說當中挖掘人性,一如在現實裡深入探究某些罪行,常能發現與個人成長、階級傾壓,甚至環境與時代相關的議題。優秀的小說刻畫人性,優秀的推理小說會這麼做;佐佐木讓的《在廢墟中乞求》,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