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ek之真是個顯而易見的圈套】補完《論特權》使用手冊
《論特權》2014年10月於台灣出了譯本,開本很有「小冊子」的風貌。「小冊子」(pamphlet)指的是一張紙雙面印刷,摺對半乃至四摺不等,或是一小疊紙不加封面,直接以騎馬釘固定。這種出版形式成本低,向來是政治與宗教宣傳的利器。1788年的《論特權》及翌年的《何謂第三等級?》大大攪動了法國巴黎市民階級的腦袋,2014年重新在台灣出版,近一個月後站上博客來30日暢銷榜第51名,在TAAZE也獲得17人收藏(目前全館最暢銷的《字型散步》是32人收藏)。
反應不惡,尤其連勝文一直切割不掉權貴形象,《論特權》遂有一股炙熱的民氣可用,出版社的行銷策略也確實瞄準「99%對1%」(例)。不過,跨越語際,迻譯時代,特權的面具之下,是不是同一張臉孔、同一個人?不妨先從西耶斯反對特權的論據著手。
《論特權》開篇就直白點出特權的性質:「使人豁免於法律的管束,或是得到某些法律未禁止之事的專屬權利」,因此一部分人會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權利。接著,西耶斯擴張了「不要傷害他人」的自然法原則,聲稱「能夠防止損害他人權益」的法律是善法,「不能直接或間接防止損害他人的權益」的,就屬於惡法。
由於「當權者長期禁錮人民的心智」,人民固然有代表與立法機構,代表與立法機構卻反過來把損害他人權益的特權寫進法典,受益於特權的是一部分人,分不到一杯羹的人統統受了損害。
接著西耶斯鎖定「榮譽特權」發起連篇攻擊,尤其批評特權世襲制。西耶斯自己也很清楚,他把所有特權混在一起談,可能不太妥當,畢竟當時法國的特權五花八門,各自扣連不同社會或經濟領域,實難一概而論。
舉例來說,出版在當時也是特許權利,保障書商對該書「獨家且永久的出版權利」。《百科全書》的共同作者之一的迪德羅,於1763年應巴黎書商之邀寫了〈論出版自由之書簡〉,為書商的特權辯護。這很弔詭,因為《百科全書》各條目的立場,大致反對商業與製造業的獨佔,何況迪德羅自己跟書商向來不算和睦,每次《百科全書》換約,他都得費盡唇舌為自己爭取較好的待遇,遑論1764年他得知出版商在未知會他的狀況下,苛扣他某些條目文章的「薪金」,想必氣得想爆料給壹週刊[1]。
這些委屈,迪德羅全都吞下去了。他之所以幫書商寫這篇文章,主要是為了透過書商的特權,落實作者對作品的所有權——這在當時並非理所當然的事情(即使在今天也不是)。因為作者擁有他的作品,所以他跟書商簽的約有效力;迪德羅的論證則方向相反:因為書商對單一作品的特許權利是一種所有權(而不是國王偶然的恩惠),跟土地和不動產一樣可以買賣,所以回溯這項特權的源頭,勢必是作者對其作品的所有權。
西耶斯不會反對這個立場,只是印刷與出版的「特權」如果跟著貴族的特權一起廢止,迪德羅這套論述策略就會頓失所依。紅桌版《論特權》收錄吳叡人的〈推薦序〉,就有提到史家蘇威所謂「失憶」的狀態,亦即1789年的第三等級群眾,「將具有一定社會功能的封建特權視為合理」,誤以為該年八月四日僅廢止貴族階級的特權而已。
不過實情可能更複雜。根據勒費弗爾的記述,正因「舊制度」(這個詞相對於革命,指的是1789年之前、奠基於專制王權與部分封建殘餘的法國)的特權簡直就是構成社會的一束強韌筋絡,不僅貴族、教士有特權,自治市、公司、行會、學院等,都有各自的特權,因此貴族階級在第三等級內也不乏支持者。
在制憲會議上,這些可能會被西耶斯視為「抓耙子」的第三等級代表以拖待變,拿捏貴族和第三等級的喊價,於是制憲會議中另有約百人暗自集結,把根除全部特權提到首要議程上,在自由派貴族的配合下,表決通過。西耶斯肯定知情,卻沒參與八月四日晚上這場會議,他或許不苟同,總之到了八月底他才在一份備忘錄裡痛批制憲會議[2]。
西耶斯的炮火其實是指向貴族這個等級,他是「自由民」(市民,此指自耕小農、小本生意的商家、批發商等[3])的喉舌,推崇「金錢」與「榮譽」,然而貴族根本不匹配,因其「榮譽」僅存在於遙遠的過去,而他們的金錢也是靠特權討來的。在《論特權》當中,西耶斯並不反對金錢與榮譽,應該說他支持功績主義,支持機會平等的自由競爭,如此掙來的金錢與榮譽應受法律的尊重與保護。反之,不事生產、無實質貢獻卻享受特權的「被動收入」,合該淘汰。
那麼,回到一個關鍵問題:《論特權》到底能不能回應台灣當前的處境?吳叡人認為,雖然台灣有形式上的民主(投票[4]),然而:
新生的權貴集團以權養錢,再以錢買權(選票),於是權力生身份等級,身份等級生階級,階級鞏固權力,權力鞏固身份等級,如此權與錢結合,身份等級與階級合體,彼此循環,世代相傳…社會流動降低,乃至完全停止。
單論這段簡略描述的「權貴流水線」,1788年的法國差可比擬2014的台灣(以及香港、中國),但細究下去,套句蔡健雅的歌詞,相似的只是特權的臉孔,底下實在不是同一回事。國王不再是特權在法律上的源頭,那時的特權是將社會的各領域織進政治,反之,今日的特權成分裡,資本跟政治的力量已不相上下,反映的是社會各領域日益分化,各自的機制越來越複雜;今日政治要插手經濟,好歹不能下詔,而要透過央行,多少還得找n個經濟學者準備好(n+1)種理據。
社會運作涉及的知識複雜如斯,不能不分門別類,一一弄懂。西耶斯的觀察,如今至多能幫助我們辨認那「長得像特權的東西」,要破解特權,我們需要與時俱進、術業專攻的武器。
何況,西耶斯自己的際遇不也隱喻了教訓嗎?
在法國史家勒費弗爾筆下,西耶斯「既不是善言者,也不是行動者,因此在資產階級之外從來沒有聞名過」[5],人民佔領巴士底監獄後,他就在三級會議裡失去聲音,群眾的行動把他嚇壞了,拆特權的人猛然一驚,「他開始捍衛領主權利和教會財產」。他埋首於憲法的「科學」,在霧月十八的政變中,他參與解散督政府,方便路易.波拿巴(那個拿破崙的侄子,當時的法國人民挺懷念拿破崙席捲歐陸的榮光)掌權,孰料他規劃多時的新憲,被這個「冒牌貨」大肆修改,面目全非。
回到台灣。此時此刻,民氣的確可用,只是光《論特權》還遠遠不夠,尤其概念的用法今昔出入,也需要額外補充。衛城的《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繁中譯本,雖然是以法國的資料為主軸,書中示範的研究與分析套路,仍值得參詳與實作。台灣也已經有《崩世代》一書,報導了特權者對面的魯蛇,未來二十年會長成何種樣貌。
本土書寫,本土研究,才真的是鬥爭特權的底氣。台灣的出版社,加油。
註釋:
2. Lefebvre, Georges. 2010. 法國大革命的降臨, pp. 101-9. 洪慶明譯. 上海: 格致.
3. 雖然都是bourgeois這個字,但此時bourgeois還沒發展成九世紀的「資產階級」
4. 但由於選舉制度,即便能投票,還是有「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國會減半,一方面立委的權力變大,每個立委要跟的議題卻沒變少,還是得去跑紅白帖,經營基層服務,代價就是委員會的制衡力道反而變小。
5. Lefebvre, Georges. 2010. 法國大革命的降臨. 洪慶明譯. 上海: 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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