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E書】「他們希望我幸福,但看到我真的過得不錯的時候,又覺得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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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E書】「他們希望我幸福,但看到我真的過得不錯的時候,又覺得很意外。」

文/犁客

十二年前,韓國恩情洞一棟公寓發生火災,因為外牆是易燃材質,火從十一樓一路燒上十四樓,造成十人傷亡──當時是下午三點,也就是說,待在家裡的都是老年人和已經放學的小學生,沒想到在理應安全的場所遇上不幸。

這場大火當中,住在十一樓的劉願是唯一的倖存者。

那年劉願還在唸幼稚園,中午被姊姊領回家,姊妹倆一起睡午覺。失火的時候,姊姊驚醒,很快就發現不對,當機立斷地以溼棉被牢牢裹住劉願,把她扔了下去──老實說,十一樓蠻高的,就算裹的棉被再厚,也很難期望劉願平安落地,不過有個經過的大叔見到高處拋來一個不知什麼東西,居然主動伸手去接,結果撞擊力道太大,大叔一時失去意識。

姊姊沒能逃出火場,在大火中喪命。用身體接住劉願的大叔有腦震盪,全身多處擦傷挫傷,右手骨折,右腿骨支離破碎,成了跛子,失去原先擔任貨運司機的工作。姊姊成了犧牲自己、冷靜拯救妹妹、做什麼都很行的品學兼優的令人懷念的好孩子;大叔成了以生命保護陌生孩子、奮不顧身情操高尚的大英雄。而劉願則被視為幸運的、被姊姊的生命與大叔的慈愛救助的、被守護的、經歷可怕遭遇所以一定不願回首、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未來一定會有美好成就的充滿希望的女生。

但真是如此嗎?

十二年後,劉願已經唸高中了。她沒有太親近的朋友,因為大家對她都有點小心翼翼,她覺得「他們希望我幸福,但看到我真的過得不錯的時候,又覺得很意外。」她不認為自己很特別、也不想特別做什麼,但是大家都覺得她應該要對自己有更美好的想像、做更完善的計劃。因為她這麼幸運、這麼難得地活下來了,人生不是應該要特別燦亮嗎?因為姊姊用性命、大叔用健康守護了她,她不是有責任一起把姊姊沒能繼續的人生過得精采、出人頭地好報答大叔嗎?

劉願是《劉願》的主角,事發十二年後的生活。在《劉願》的前半,從劉願的喃喃自訴,不難發現,身為一個如此的倖存者,劉願幾乎連抱怨的權力都沒有。對她抱持期待的並不是壞人,總在深夜前來白吃白喝甚至還白住的大叔也很難說是壞人,但那些關愛和「必須回報的恩情」,都會讓人難以呼吸。

不過劉願還是慢慢交到了朋友,漸漸伸出了對世界探索的觸角。劉願不知道,在《劉願》的後半,她會有機會,重新思考這一切的意義;故事前半因被拯救反而生出的種種困擾、疑問,甚或憎惡,將在改變思索角度之後,出現新的體悟。

犧牲和受益,施惠與報恩,人與人的連結意義沒有表面上看來那麼理所當然,一個人需要為另一個人負的責任與盡的義務也很難用一個既定規範去評價。《劉願》寫出這些細瑣實在的情緒糾結,同時指著點著:看吶,別忘了,還有其他面向可以理解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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