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竟國家隨時有可能背叛你——專訪《公民不盲從》編者法律白話文李柏翰
文/愛麗絲
「要說真心話對吧?」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Movement)資深編輯李柏翰笑著回憶,起初自己讀法律不過是因成績、排名和想離開家裡的考量,大學時對財法相關科目也提不起興趣,「當時總覺得法律是一套,現實社會與權力政治又是另一套。」
學法律以學原則為起點,除了熟讀法律原則,還得花大把力氣裝備自己上法院的能力,「但一旦上法院,就表示產生法律爭端,這其實是少數且例外的情境。」李柏翰認為,「上法院」其實是大多數人生活裡少見的例外,比起費盡心思研究例外,他想深入理解的,其實是平凡無奇的日常,卻也是讀法律系不會回答的問題。「我好奇的是,人為什麼願意遵守法律?法律的治理對象是誰?他們是否有被成功治理?又是哪些人想治理這群人?為什麼?」以法律作為治理工具,各式各樣的人都在被治理,「那些『非例外』都是很有趣、值得被探討的。」
直到接觸國際法、國際組織、人權、社會學、性別研究等領域後,李柏翰才得以用全新視角看待法律,探討如何解釋法律與現實間的落差。如今,李柏翰任職台大,於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開設課程。相較成為執業律師、法官等「用法律處理法律」,李柏翰謙稱自己做不來,而學界倒給予他空間,允許自己用不同角度看法律,「如果不擔任教職,我也許會去NGO,或仍繼續與學術圈類似、編輯等工作吧。」
人權基礎讀本是讓你好好吵架的工具
對李柏翰而言,書寫文章、編輯工作絕不陌生——那正是他於法律白話文運動中扮演的角色。
李柏翰與法律白話文運動創辦團隊是學長學弟關係,曾一起打國際法模擬法庭的辯論比賽。起初,李柏翰僅單純投稿國際法、人權相關文章,而後受邀成為編輯,自他 2015 年至英國攻讀博士,到 2020 返台投入教職期間,更擔任總編輯角色,替網站上每篇文章把關。「博士研究生活是很苦悶的,在國外也常覺得與台灣脫節,是因為法白才讓我能一直跟上台灣時事脈動與社會議題發展。」法律白話文運動生於 318 太陽花學運世代,後 318 時代的快速變動,讓李柏翰深知自己必須時刻緊跟。
「教課與寫文章的感受是很不一樣的,」如今教學時,學生給李柏翰的反饋是即時且直接的,但網路上的文章,有時當下點擊不高,卻在議題浮上檯面時受熱烈轉載。李柏翰以 2016 年一篇〈真的好想要WHA邀請函…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是為了「有意義」還是為了「參與」?〉文章為例,當時該篇文章討論度不高,但在疫情期間台灣仍未收到世界衛生大會(WHA)邀請函時,該文章便受高度關注與討論。
現下李柏翰將大多數的時間投入教職與研究,課堂上竟不乏見到學生使用似曾相識的文章。「看到學生論文引用法白的文章,其實我第一個念頭是:『網路的文章怎麼可以當引用資料呢?』」李柏翰笑著說,但在論文裡出現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產物,也代表指導教授、學生認可其可信度,「有時課堂討論學生也會使用法白的東西,這更督促我們必須秉持初衷做好內容。」
2021 年,法律白話文運動以憲法為主軸,出版《憲政熱映中》後,李柏翰一直想著是否哪天能以人權為主題,重新收攏相關文章,恰巧出版社以相同概念提案,「原本他們是請我推薦合適作者,但這正好是我想做的事,一拍即合,就讓我來做吧!」新書《公民不盲從》裡,李柏翰重新梳理、改寫過往文章,「坊間許多關於人權的書籍比較艱澀生硬,這本書像了解人權的基礎讀本,用故事結合《世界人權公約》三十條內容,想了解人權,不妨先從這本著手。」
《公民不盲從》重新詮釋過往文章,文章被集結成書後更長出新的面貌,「我們可以看到不同條文、故事間的關聯性。」在書裡,李柏翰特意在每章結尾加上思辨討論區塊,提出各章延伸的討論問題與可參考資料,「畢竟讀者讀完各章可能會覺得,這也太理所當然了吧?」讀完書,李柏翰更希望讓讀者嘗試批判思考,試想自己將如何回答延伸題目。
「事實上,很多問題是倫理上的困難,那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或許沒有標準答案,但我們總得學會完善邏輯,用自己的方式思考、論述一套合理想法。「我希望這本書是幫助大家好好吵架的工具,」李柏翰笑著定位《公民不盲從》的角色,「知道你自己為什麼生氣?要怎麼解決、討論,這是我希望這本書能做到的。」這似乎也如同近年來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角色挪移,「我覺得 2019 年前的法白,像法治教育推廣的平台,但慢慢地,法白轉變成一個讓大家『有道理地對話』的平台。」
「覺得奇怪」不該是剝奪人權的理由吧?
不同世代間的溝通,或許正是需要「有道理地對話」的修羅場之一。談及自身經驗,李柏翰笑稱父親是自詡為進步的人,「只要告訴他這是進步的思維,我爸就能接受,甚至會假裝自己原本就是這麼想的。」不同於父親,李柏翰以「接地氣」形容母親,她總有許多和李柏翰互斥的想法,「但仍是好溝通的,我就想像她是幫我田野調查,收集街坊鄰居不同立場,給我反饋,讓我知道自己能怎麼調整論述。」
李柏翰進一步說明,比起部分出於宗教因素,認為特定議題是道德上的錯誤,許多長輩只是對不熟悉的事物而持保留態度,「這還算是好溝通的,畢竟人面對不熟悉的事物總想先保持距離觀察,萬一未經溝通就一再逼近,是會讓長輩恐懼、甚至生氣的啊。」這麼想來,不少長輩一開始對同性婚姻議題的反饋倒還不算意料之外。
「和長輩討論的過程中,他們說同性戀奇怪,但我反問『覺得奇怪』不該是剝奪人權的理由吧?」李柏翰用清晰易懂的方式一步步輕鬆推演,「說不定別人也覺得我們家的人很奇怪啊,畢竟我們那麼愛大聲唱歌和說話嘛!」《世界人權公約》裡第一條寫道:「所有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我們所擁有的人權,不該被輕易剝奪,因人而異的選擇、對社會與生活的不同想像等,都不能成為理所當然的藉口。
畢竟國家隨時有可能背叛你
日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 1973 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案,美國聯邦憲法不再保障人工流產的權利,將權力下放各州自行決定。
「事實上,女性決定要人工流產,肯定是經歷各種掙扎的,」李柏翰不諱言或許有些人因避孕失誤、思慮不周等因素懷孕,「但她全面考量後負責任的決定是人工流產,為什麼政府要剝奪女性自主決定的權利?」
若追本溯源,1973 年的判決裡,將人工流產權納於隱私權架構下,認為國家原則上不應干涉私領域,「若要進一步限制,需要經過法律正當程序原則的檢視。而當年正巧通過不少隱私權擴張的判例,這是比較方便的訴訟策略,且當時若以性別平等概念要求人工流產權,很可能遭受保守派女性或自由派男性的反對。」
然而,如今最高法院卻採和「活的憲法」相對之原典主義(Originalism),認為須以「通過憲法時」的理解為基礎,不可輕易創制新權利,並依此指稱聯邦憲法通過時,未將人工流產權涵括於隱私權中,Roe v. Wade 案為僭越(arrogate)憲法當權的判決。
「若 1973 年以法律平等保障的架構來論述人工流產的權利,今日大法官或許較難以原典主義推翻——畢竟,平等保護及於所有公民在法律中的地位,而何謂平等也更有爭論空間。」李柏翰亦提及,此次推翻人工流產權,也與 1978 年生效的《美洲人權公約》中對生命之定義與理解有關,「當中定義生命權始於受孕,這就與合法人工流產的權利牴觸了。」這也是為何人工流產普遍合法的加拿大,遟遲不願加入公約的理由之一。
如今,最高法院的判決,不只推翻人工流產權,更讓多項權利岌岌可危。在協同意見書(concurring opinion)中,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提及女性節育權利、經 2003 年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與 2015 年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認可與保障的同性婚姻,皆是「明顯錯誤(demonstrably erroneous)」。
「難道立憲那代人可以一直決定後代的權利嗎?」李柏翰對原典主義提出質疑,認為大法官既是解釋憲法這部社會契約的人,便肩負著讓憲法與時俱進的責任,法律人與社會現實的距離便是關鍵。
「也許有人說,想合法人工流產的人就去允許的州不就得了?」李柏翰解釋,這顯然並未考量實際執行的困難,人工流產是需與醫生多次評估、諮詢與考量的,「以伊斯蘭婦女為例,身處環境相對保守,若要多次往返、大費周章去人工流產,肯定會承受周遭壓力及異樣目光,這和能在住處巷口簡單諮詢、回家慢慢考量,是很不一樣的。」這便是我們需考量人權可近性(accessibility)的原因—— 「不是有就好,還有能不能到的問題。」
別忘了,這是政府本該還給人民的權利
透過《公民不盲從》這冊人權基礎讀本,李柏翰希望讓讀者具備人權意識、更理解我們與國家間的關係,「活得安好是很平凡的願望,但這個願望其實需要背後很多人的支持,畢竟國家隨時有可能收回權利、背叛你啊!」
「台灣人權發展在帳面上確實一直在進步,」李柏翰指出,自 2009 年國內法化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新上任的政府官員及公務員們也較具備人權意識。然而,部分思維仍有待改善,「有時政府不免以『我是為你好』家父長式態度面對人權,覺得錢與資源到位就是保障。事實上,政府得記得這不是他們的 mercy ,而是 obligation 才對啊。」
人權,是政府本該還給人民的權利,李柏翰也期盼未來人權教育不再只有「by the way」的地位,「若能像性別平等教育納入正規教育體制,才能真正向下扎根。」談及性別平等教育,李柏翰更希望未來能將情感教育納入其中,近日網路熱議的異男行為研究及男女情感教育差異,便肇因於社會長期背負性別二元論枷鎖,造成男女性別刻板印象、缺乏情感教育,衍伸出仇男、厭女情結,更使女性負擔過量情緒勞動。「唯有自源頭改變,我們才能真正活得安好。」李柏翰衷心期待,政府與人民能共同改變思維,讓未來往更理想的模樣邁進。
參考資料:
- Now that Roe is gone, what rights are endangered next?
- Supreme Court overturns Roe v. Wade, ending right to abortion upheld for decades
- Supreme Court overturns Roe v. Wade in landmark case on abortion rights
法律白話文運動:
- 你以為和你相距甚遠,但它每時每處都與你同在──專訪「法律白話文運動」
- 除了守法,更要知法:法律白話文運動《召喚法力》新書發表會側記
- 【法律白話文運動】不是所有國際賽事我們都得當「中華台北」,以及為什麼會有「中華台北」
- 【法律白話文運動】政府想拆、居民不搬──究竟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