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好好先生都是窩囊廢?
文/羅伯特.格洛弗;譯/王梓争
幾年前的週六上午,我和妻子伊莉莎白為了某件我做的某件事而發生爭執。每次爭吵,伊莉莎白都覺得很無力,她沒辦法讓我看見我的固執;而我每次都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指控與迫害。那次吵到劍拔弩張時,伊莉莎白失望地對我大吼:「你這個窩囊廢!」接著她掉頭就走,我則是縮進浴室裏擦眼淚。
思考片刻之後,伊莉莎白前來敲響了浴室的門。
我以為她是要回來補我一刀,結果,她其實是過來向我道歉。
「我不該說你是窩囊廢的。對不起,我做得不對。」
我擦了擦眼淚,然後回她:「妳說得很對。我就是個窩囊廢。」
好人們都是窩囊廢。雖然不好聽,但這就是事實。這些人都是窩囊的受害者,因為他們的人生觀以及兒時生存機制的緣故,他們常常捨棄了自己的個人能力。
拒絕窩囊,重拾個人能力
我把「個人能力」1 為一種心態,這個心態是指某個人確信自己能夠處理任何可能發生的困難。擁有個人能力不僅能夠成功解決問題、克服挑戰與戰勝逆境,還能坦然的面對、迎難而上,同時感謝這些問題的存在。擁有個人能力並不代表不會恐懼,即便是個人能力非常強大的人也會有恐懼的時候。個人能力是在感到恐懼時面對恐懼,不向恐懼屈服而培養出來的能力。
有一個辦法能夠幫助好人克服他們的無助與脆弱,那就是從好人症候群中恢復過來,再次擁抱自己,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重拾個人能力的做法包括:
表達情緒:情緒也可以表達愛
好人害怕兩種情緒:自己的情緒以及別人的情緒。任何強烈的情緒都會讓好人覺得事情失去控制。在他們小的時候,強烈的情緒會招來負面關注,或是根本不會得到任何關注;因此,為了避免引起過多的負面關注,或是被拋棄,他們會把強烈的情緒掩蓋起來,並自認為是個不錯的辦法。
還記得剛跟伊莉莎白結婚時,她會跟我說,對於我總不表達情緒這件事,身為妻子的她覺得很挫折。我就跟大多數好人一樣,把情緒視為危險的事情。對我們而言,這是個制約。我背負著三十多年來所受的制約,實在不懂伊莉莎白到底想要我怎麼做。
即使當我開始意識到自己的情緒時,我也常把它們藏在心裏。好人們不太可能會想跟他們的伴侶分享自己的情緒,甚至連這種念頭都很少出現。
有一次,我跟伊莉莎白提及某個我藏在心中許久的情緒,她質問我:「為什麼你一開始不告訴我?」
「我已經比以前進步了。」我用好人式的標準答案回她:「這次也才過兩個星期,我就告訴你了。」
我常常聽到好人們藉由聲稱不想傷害別人,來合理化自己隱藏情緒這件事。然而事實上,這種行為是一種掩護,他們想保護自己,不希望讓兒時不悅的經歷重演。他們才不是為了防止別人受到傷害才這麼做的,他們不過是想讓自己的世界安穩,讓生活不要失控。
我常跟他們說:「情緒就是情緒,沒什麼大不了的,殺不死你的。」不管是感到焦慮、無助、恥辱、孤獨、憤怒或悲傷,都不會有生命危險。
教導好人們擁抱他們的情緒,並不是要他們變得軟弱,而是要讓他們知道,能與自己的情緒共處的男人,才是強大、自信、有活力的男人。他們大多認為,擁有情緒是女人的專利,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就是為什麼我非常鼓勵男性應該從別的男性身上領會「情緒」這件事。
雖然沒有一套公式或標準,讓好人新挖掘出被壓抑的情緒,但治療小組可以提供指導、示範,來協助他們完成這個緩慢卻至關重要的過程。治療小組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扮演類似「家庭」的角色。在這樣的情境中,好人們可以在處理情緒這方面,尋求到兒時從未獲得過的幫助。情緒是一件複雜的事,透過小組協助,他們可以暫時感受「失去控制的感覺」,然後從中學習:就算事情不受控制,也不代表將會一失足而摔得粉身碎骨;就算周圍的人表達他們的情緒,也沒什麼大不的,自己也不會就此受到生命威脅或死亡。
情緒是生而為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學會表達情緒,才能放下人生中無謂的包袱。如此一來,他們會感受到一股新的活力,能變得樂觀、與人親密,也能找到對生活的熱情。
幾年前,我意外學到了這一課。有一天,伊莉莎白跑來跟我說,她倒車時撞到了別人的車子;就像一個壞小孩等著我罵她似的。我都還沒來得及說任何話,她就先築起一道高牆,退到後方來保護自己。
我當時生氣了,但並不是因為車子撞傷的關係,而是因為伊莉莎白用這種方式拉開我與她的距離。我直截了當地表達了我的情緒。我沒有羞辱或攻擊她,我只對她說了聲:「停下來!」這樣強烈的情緒讓我們倆都大吃一驚。我讓她明白我與她同在,也讓她明白我不想要她把我推得遠遠的。我告訴她,我確實在意那輛車的情況,但我更在意我的妻子。我告訴她:「讓我們一起來解決這件事。」
後來,伊莉莎白對我還有她的幾位友人透露,當我展露自己的情緒時,她覺得更有安全感了。她知道我對那輛車的事情感到不悅,卻不會因此而覺得她很差勁,我也不會因此拋棄她。
我不讓伊莉莎白把我推開,態度是如此強烈,這樣反而讓她感到心安,也感受到我的愛。因此,她得以放心地在我身旁,聆聽我對那起意外的感受。整件事讓我們更親密了,我也自此明白,表達情緒能有多麼強大的治癒力。
NOTE
- 編按:原文「personal power」,又譯「個人權力」,指影響其他人和事的能力。這種形式的權力來自個人特徵、魅力,而不是正式的權威地位,更多的是一種態度或心態。↩
※ 本文摘自 《毒性羞恥:讓男人不敢做自己、隱藏過錯、渴望認同的童年創傷》,原篇名為〈第五章 重拾你的個人能力〉,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