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舉手】一篇〈判決〉,各自翻譯:雜談卡夫卡名作的三版譯文
文/鄭靖傑
筆者藏書中,有收錄卡夫卡著名短篇〈判決〉的中譯選集如下:志文出版《卡夫卡短篇傑作選》、商周出版《變形記:卡夫卡短篇小說選》,以及木馬出版《懲罰:卡夫卡自選集:判決、變形記、在流刑地》。
其中已絕版的前兩本所收〈判決〉都是對岸的孫坤榮先生翻譯的。木馬版則由臺灣這邊的彤雅立女士翻譯。
對於孫譯的品質,最早成書的志文版在譯序中保證,所有參與傑作選翻譯的中國大陸譯者,都是「忠實、準確」的翻譯德文原作。商周版譯序也坦言,部分篇目包含孫譯〈判決〉,是鑒於早有譯文,徵譯者同意,才收入書中。那麼,在華文圈已有中國大陸「忠實、準確」譯文的狀態下,我們臺灣,還需要新譯嗎?
挑幾處情節比較各版譯文,同樣是孫譯,志文版與商周版就存在不少出入:比如主角幫已經自蓋被子的父親拉好棉被,志文版譯為「把被子蓋蓋好」,商周版重譯為「把被子拉好」,跟彤譯「拉攏棉被」差不多意思;在父親控訴主角的段落中,志文版父親大吼:「你的顧客的名單也都在我的口袋裡!」商周版把句首「你的」拿掉,彤譯倒有「你的」,刪第二個「的」:「你的顧客名單也都在我的口袋裡!」這些大意沒差的用字差異,曝露了志文版可能為「忠實、準確」表達原文文意,而忽視中文語感的問題,以致商周版重譯需要大幅向中文語感調整,大概還不惜違反所謂「忠實」於原文的原則,像那個被刪的「你的」彤譯也有,似乎就是原文也有的所有格。
除此之外,三版譯文大差不差,大多能表達同一種意思,如:主角有「好幾個月沒」(三版共同用詞)進父親房間了,或主角被判死刑、轉身逃離時,聽到父親「倒在床上/倒上床的聲音」。若要不諳原文的筆者比較高低,那就是志文版贅字頗多,即便商周版重譯修整,也不如彤譯用詞精煉,等於為臺灣新譯交出一張亮眼的成績單。
只是兩位譯者在文意上仍有三處頗有落差,謹依先後條列點評。首先是第一處:
志文版孫譯:
「格奧爾格手裡拿著這封信在書桌前坐了很久,把臉轉向窗戶。有一個過路的熟人從小巷裡跟他打招呼,他正想得出神而在微笑,剛好作為對人家的回禮。」
商周版孫譯:
「葛奧格對著窗戶,拿著這封信在書桌前坐了很久。一個路過小巷的朋友跟他打招呼,而他正因想得出神而微笑,剛好作為對人家的回禮。」
彤譯(與孫譯文意落差部分反紅):
「葛奧格將信握在手裡,臉朝向窗外,坐在書桌前良久。街上一個認識的人走過,向他打招呼,他幾乎沒有回應,只是出神地微笑著。」
孫譯為什麼強調出神微笑剛好作為「回禮」,重譯還保留這句強調,是原文確實有這層意思嗎?彤譯《卡夫卡自選集》卷末,有另外選譯卡夫卡日記,可惜選譯段落中,卡夫卡有交代主角窗前出神微笑是在想著自己與父親的共同點,卻沒交代那微笑是否回應對方打的招呼。如果硬把彤譯往孫譯方向理解,那彤譯的主角確實只是「幾乎」沒有回應:出神微笑,就是他的回應。然而,彤譯弱化「回應」,跟孫譯強調「回禮」恰恰背道而馳。
帶著疑慮看到第二處,是一句資訊交代:彤譯強調父子倆會在同一家飯館「共進午餐」,孫譯「同時在一個餐廳/會在同一間餐廳裡用午餐」感覺沒排除父子進同一家餐廳「各自用餐」的可能。至此能看出兩位譯者對主角各有「處理」。彤譯顯然順著她選譯的作者日記表達出來的思路,強調主角會因為想著父親忽視別人的招呼,並會與父親「共進午餐」,顯示他多麼在乎父親;孫譯則保留模糊空間,延續他在第一處為主角沒注意到有人向他打招呼「打圓場」的「和諧」感。
第三處存在於主角父親的指控:
孫譯志文版:
「你就和她接近,就這樣你毫無妨礙地在她身上得到了滿足⋯⋯你出賣了朋友」
孫譯商周版(沒想到用字遣詞跟志文版差那麼多):
「你就親近她、輕易地從她身上得到樂趣⋯⋯你出賣朋友」
彤譯(注意紅字):
「你終於對她行動了,為了毫無阻礙地取悅她⋯⋯你出賣了朋友」
孫先生兩譯主角父親對主角的控訴,都要強調主角因為從未婚妻身上得到「情緒價值」而出賣朋友。彤譯正相反:是主角要給未婚妻情緒價值,才「出賣朋友」。且不論原文到底是誰給誰情緒價值,這段彤譯都比兩版孫譯更切合三版譯文共同表達的主線劇情:主角因為未婚妻對他不告知在俄友人喜訊的打算表示不滿,才願意對所謂友人坦承訂婚。他有沒有從未婚妻身上「得到樂趣」,我們不知道。但在劇情中,他確實要「毫無阻礙地取悅」未婚妻。
就算孫譯才「忠實、準確」表達原文原意,縱觀以上翻譯細節,孫譯呈現的角色形象有些朦朧;彤譯則進行聚焦,依循作者日記與主線劇情表現的作者意圖,達到孫譯沒有的「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