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們建築師能夠改變人類的生活品質

我相信,我們建築師能夠改變人類的生活品質

文/珍妮佛‧哈德森

偉大的建築,必然以「不可測」開始,通過設計時的「可測」,最後再回歸「不可測」。──路易‧康(Louis Kahn)

談建築的書一般分成三類:講歷史、談理論,或者最常見的──對已完工的建築加以分析評論。然而本書所挑選的這些建案,是想強調建案成立的「過程」,從概念發想,到設計、發展、建造的各個階段,乃至最後的成果。

若要呈現這個進程,最直接的方法顯然就是請教這些建築師,而本書的做法正是直接訪問主持建築師,很多時候也會跟當地建築師和結構工程師對談。至於建案的選擇,則是希望能夠呈現各種建築師背景和建築類型。我選擇的建築師處於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有些是聲譽卓著、廣受讚揚的建築大師,除了實務工作,也同時從事教學,將專業理論化;有些雖然知名度較低,但作品水準無庸置疑。

書中內容十分國際化,專業規模大小兼具,因此這些案例可說是呈現出建築環境的方方面面。每項案例都會先提出概述,再搭配豐富的圖片與圖說,協助讀者理解各個案例完成背後的整套方法,包括:專案團隊的合作方式,可能是共同合作或是上下指導;設計須知(brief)的取得和發展方式;給委託人的簡報(有的建築師只會秀出一款設計,有時候會同時秀出幾款設計以供討論);如何透過草圖、實際模型及電腦輔助設計CAD 發展概念(電腦輔助設計的使用至今仍莫衷一是,有的建築師用在設計過程,有的人覺得這只是製圖和簡報的工具,也有少數人覺得用效果圖根本是種詐欺行為);細部設計;簽證建築師(architectof record)、顧問、專家和承造商的合作方式及意見;最後也列出在基地花的時間。

一般提到建築的設計過程,往往會簡化成「英國皇家建築師學會」(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或其他國際專業機構提出的幾個作業階段。各國詳情可能不同,但基本上都採用「準備、設計、建造、使用」的流程,然而,如果以為建築師就只是照這樣的順序,按部就班把這些事做完,其實是小看了他們。雖然我們必須知道有這樣的過程,但耐人尋味之處在於(後面就會證明)這些階段會有所重疊,而且隨著建案進行,起初的目標也可能會找到不只一種解決辦法。至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會因為要試著解決而有更深入的了解,甚至可能會為設計帶來新的點子;建築師常常到施工前和施工期間都還會因此而不斷改良設計。雖然從一開始,建築師心中就有個成果的大致構想,但每項建案都像是一趟旅程,只有最好奇、最具創意、思想最開放的人,才能順利解決途中的各種技術和預算問題。

建築師就像是樂隊的指揮。本書的許多案例都出自知名大師之手,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整個建案就是只靠這些人;當然,實情絕非如此。建築這件事,是內部(成立專案團隊後,如何組織並讓經營者和設計師能彼此溝通)與外部協力的共同冒險。無論建築師參與的是設計──建造合約,或是設計──建造招標合約(完成招標詳細設計以供建造使用後,便交給當地的建築師或建案經理完成),建案成功與否,就看建築師有沒有能力溝通、激勵眾人信心。重點在於,建築師和委託人(不論是個人或代表某機構的委員會)必須要能夠互相支持、支援。有些委託人的要求已經非常具體,但有些只是模糊的概念,而建築師就必須依個人的專業經驗及美感表現,擘畫出各種可能性,呈現出委託人想要的,甚至很多時候只是委託人「有可能會想要的」結果。最理想的情況,是雙方可以熱烈互動、擦出創意的火花,但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須互相熟悉、彼此信賴。最好的建案來自從一開始見面到最後交屋,都抱持著開放、溝通的合作態度。有些建案之所以出問題,常常是因為規模大、工期長,團隊成員離職而難以接續、失去連貫性,或是個人不夠投入,又或是不尊重核心概念。如果實際使用建物的並非委託人本人,建築師就得評估、想像真正使用者的需求,可能是透過觀察、參訪諮詢第三方,也可以想像自己是完工建築的使用者,以決定怎樣做才最貼近人心。

布萊恩‧勞森(Bryan Lawson)在《心設計》(Design in Mind)一書中曾引述奧地利哲學家維根斯坦的話:「你以為哲學已經夠難了,但我告訴你,和當個優秀建築師的難度相比,這根本沒什麼。」設計建築物是一回事,但重點是背後無比龐大的責任。建築不只是構思與建起實體結構的藝術及科學,也不只是空間、形式和氛圍的營造,又或是材料、技術、光影的創意運用及協調。我們可以把建築作品視為某個時代的文化和政治符碼,更重要的是,建築也正是我們日復一日得到庇護、吃飯、睡覺、工作、養家、娛樂、教育和熏陶的場所。成功的建築不只要實現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堅固、實用、美觀」( rmitas, utilitas, venustas)的三大基本原則,也不該局限於現代主義運動的「形隨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教條,光是堅固、實用、美觀還不夠,還必須納入各種使用、感知、享受的需求,在心靈上刺激並影響我們生活和互動的方式。英國建築師理查‧羅傑斯爵士(Sir Richard Rogers)深愛建築,而他有幾句話正可作為本文的結論:「我對建築滿懷熱情,樂不可抑,而且年紀愈大愈是深愛不已,正因為我相信,我們建築師能夠改變人類的生活品質。」

本文介紹:
建築從無到有》。本書作者/珍妮佛‧哈德森;出版社/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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