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炳的編輯檯上,和檯下】要能駕馭訊息,而非被訊息駕馭
說「寫作需要風格」,也許就像說「消費需要花錢」一樣,簡直多此一說。的確,這在文學的領域確是如此,但對於「報導寫作」,風格之必要,卻就不那麼理所當然了;畢竟,事件報導的客觀性與寫作風格的主觀性,存有一定程度的矛盾。
不像小說或散文的創作,作者不是巧思布局,就是肺腑告白,風格容或雜沓,卻也百花盡情齊放。但在報導寫作的正統派眼中,風格卻往往是一座禁忌之城、不祥之物,彷彿一提及便生大亂。
儘管上個世紀六零年代「新新聞主義」旗幟高張,八零年代「文學新聞」的口號也曾登高一呼,但美國新聞界如火如荼實踐,台灣新聞界以《人間》雜誌為代表的星火,卻也僅是殘光一現。
台灣新聞界沒有較全面地歷經「敘事新聞」的洗練(這其中的主因當然是敘事報導費時又耗錢,不符台灣速食式的新聞工業所需),沒有歷經過好的以汲取養份,沒有歷經過壞的(譬如重大寫作造假醜聞事件)以強化免疫;以致今日常見的報導寫作,往往不是僵化如官式文章,就是濫情如抒情散文,甚至拙劣如免費廣告,少數優異寫手彷若明星。
其實,在報導寫作中,風格最基本的功用,並不在於凸顯寫作者的辨識度,而僅在於區隔「新聞體」與「敘事體」而已。採訪,深入而精準的採訪,比用力寫作重要得多;「寫作力」在報導寫作的邊際效益遞減得很快,畢竟,在非虛構的報導寫作世界裡,風格再怎麼變,也離不開「真實」這個如來佛的手掌心。
報導寫作要擺脫「新聞體」的糾纏是首要課題,因為絕大多數的記者正是從「倒金字塔式寫作法」浸淫出來的,他們擅長的是將從政府機構、企業公關取得的宣傳稿,改寫成一板一眼的「新聞」(部份記者轉職進入政府或企業,則繼續強化這個供需系統的再循環)。因此,當他們從事深度報導寫作時,那種不帶感情、一本正經的筆法,往往讓編輯人有逼良為娼的罪惡感。
從制式的「新聞體」,要走到風格的「敘事體」,並不容易,這需要自覺,也需要時間。一位私心仰慕的資深寫手告訴我:他是在認真地寫了三、五年後,才慢慢抓住「那種感覺」。
是的,一個寫作者自覺地寫著,時間久了就會漸次浮現那種感覺──他可以駕馭訊息,而不是訊息駕馭他。當一位控制力夠強的記者寫作時,「自我」就浮現了。讀者會感受到寫作者的「聲音」,感受到寫作者的存在,甚至會好奇地翻回前頁,想認識作者是誰。
當然,在這之前,讀者也會聽到你的「聲音」──一種粗糙的雜音,感受到你的存在──穿梭在字裡行間的笨拙身影,但他們不會想認識你。這沒關係,放輕鬆。你就安安穩穩地寫下去,等吸足日精月華,你也可以破石而出,大鬧天宮。
風格是寫作者自信的一種表現,丟掉制式文字,用自己的開始寫,持續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