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佛認知科學與語言學理論歸納出的六大寫作建議!
編譯/白之衡
如果你有志寫作,你一定希望自己能找到寫出好作品的方法。問題是,真的有一套所謂的方法,能讓自己往好作家之路邁進嗎?根據專欄作家巴克(Eric Barker)的說法,這個問題的答案不但是肯定的,還有哈佛認知科學與語言學家的認證!
巴克長期在專欄與部落格撰寫以科學及專家意見為根據的生活類文章,他在自己的部落格「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中寫有一篇《如何成為更好的作家》,這篇文章也刊登在《時代雜誌》,內容以哈佛的認知科學與語言學專家平克(Steven Pinker)所撰的《The Sense of Style: The Thinking Person’s Guide to Writing in the 21st Century》為根據,歸納出六大重點。檢要摘譯整理如下:
1. 描繪畫面,與讀者對話
巴克認為,讓讀者「看見」是個不錯的開始,能讓文字產生大大不同。
他舉平克的論點:
「我們靈長類,三分之一的大腦都專門作用於視覺,其中一大部分需要依賴觸摸、聆聽、動作和空間。人如果要從『我覺得我懂』前進到『我懂』,就必須看到畫面,並感覺到動作。許多實驗都顯示,如果文字以具體的語言表達,讀者腦中就能形成視覺影像,對於理解與記憶文字大有幫助…」
此外,還要試著與讀者對話。巴克認為人們普遍的問題就是喜歡掉書袋,讓自己看起來聰明一點。然而研究顯示,讓腦袋較能夠運轉的事物,比起需要耗點功夫理解的事物,更能讓人信服。
他再以平克為例論證:
「那些認定作家與讀者之間應該平等的經典作家,都能夠讓讀者覺得自己是天才。反之糟糕的寫作則會讓讀者覺得自己是笨蛋。…想像你正在和一個理解能力與自己差不多的讀者對話,不過剛好你知道某件他不知道的事。你用引導的方式,讓這位讀者以自己的雙眼看見這件他不曾注意到的事…這是一種讀者與作者之間的對稱;一種彼此對話的、平起平坐的風格;一種能讓事物產生畫面並具體化的判斷力;更是一種令人振奮的方法,因為你讓讀者知道世上的事物是能夠自己去看見的,而不是聚焦在人們必須鑽研過才能理解的事物上。」
2. 小心「知識的詛咒」
巴克引述平克的理論說明,人有假定別人都知道自己理解的事的傾向,而這會壞了文字作品:
「…認知科學有另一部分在討論的現象與此極度相關,這個現象叫做『知識的詛咒』。意思是,針對某件我們已經知道的事情,我們其實已經無法再去想像不知道這件事時是什麼感覺…人們都會認為他們認識的字句就是常識,認為他們知道的事情都早已經被世人所知…但是作者必須不停去思考讀者可能不知道些什麼。」
那麼,避免這個問題的最佳做法是什麼呢?巴克的建議很簡單,就是找個人來測試閱讀一下,看他是否看得懂,或是「給自己找個編輯吧(就算是找自己的朋友老王來讀讀也可以)。」
3. 不要隱瞞重點
關於這一點,巴克則摘了平克的這一段說明:
「讀者總是必須自己填補背景、讀懂句子之間的空白、編織蛛絲馬跡。意思是說,他們必須運用自己得到的背景知識來理解讀不懂的文本。如果他們不知道自己手邊的背景知識有哪些可以運用,那任何段落都是粗略難懂的,也就無法理解。所以記者常說『不要隱瞞重點』。原則上,作家必須清楚讓讀者知道段落的主題和重點是什麼。也就是說,作家必須知道自己要說什麼,並且確實有話可說。」
換句話說,巴克認為,把重點說明白、話說清楚才是最重要的,讀者在閱讀的時候必須知道作家將把他帶往何方,才有動力繼續讀下去,如果寫作者覺得這會毀了懸疑性,「那我再說一次,別想著賣弄聰明,把話說清楚才對。」巴克說。
4. 你不需要嚴守文法(不過至少得試)
巴克說,字典不是規則手冊;字典只能順應語言,無法領導語言。以平克的話來說:
「說到正確的文法,其實當中沒有任何一條是不可動搖的,畢竟這間瘋人院是瘋子管的(the lunatics are running the asylum,這裡指字典裡的字本身才是必須受檢視的)。字典的編輯都必須大量閱讀,在這麼多作家寫的這麼多文本中睜大眼睛搜尋新字詞和新用法,然後再根據他所讀到的內容來新增或變更定義。」
但是巴克並不否定文法的重要性,文法當然會讓寫作成品更好,而且要成為好作家,也得先知道規則,才能打破規則:「文法沒有法院;沒有規則委員會。這不像大聯盟有規則委員會一樣,訂出來的規則就是規則。語言並不是這樣運作的。世上有成千上百萬的英語使用者,他們還在不斷地為英語增添新詞彙;他們還在不斷地改變意義的細微之處。」巴克說。
他以詹姆士‧布朗(James Brown)的經典歌曲為例,「你想住在一個詹姆士.布朗必須被迫把〈I Feel Good〉改唱成〈I Feel Well〉的世界嗎?我才不要。」
5. 閱讀、閱讀、再閱讀
很多好作家根本壓根兒就沒讀過什麼教你寫出好作品的書,那麼他們都怎麼學寫作的?巴克說,最好的方就是閱讀。
他舉平克的論點:
「除非你花大量時間浸淫在文本中,讓自己泡在大量的方言、文法結構、演說與妙言佳句的名人,盡一切可能發展寫作的意識,否則我不覺得你能成為好作家。當一個作家,需要能咀嚼與翻轉好的文章,因為這樣才能讓你心生嚮往,並且對各式各樣的事物足夠敏感到化作好的句子,而這些句子可不是別人能一個字一個字拼給你聽的。」
6. 好的寫作意味著校訂
「成為好作家不是說你能馬上就想出好的文字,而是說你會花更多時間琢磨文字。」巴克說。
這樣的論點當然也有平克的支持:
「很多關於寫出好文章的建議,其實都在於校訂,因為很少人能夠在推斷出一個論點的同時,還能寫成一篇表達清晰的文章。大部分作家都必須經歷兩個步驟,才能完成這件事,而且在作家寫下一個想法之後,接著就必須精煉與潤飾文字。作家腦中冒出想法的順序,與讀者最容易理解這些想法的順序,很難能夠同步。而且,好的文字通常需要校訂,並重整你寫下的順序,如此讀者才容易讀懂。」
非常推薦繼續閱讀文本,看更詳細的說明與論證:How to Be a Better Writer: 6 Tips From Harvard’s Steven Pi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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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