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安不要偷懶了】我可以「一面守規矩,一面罵規矩嗎」?
Photo credit: David Goehring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我可以「一面守規矩,一面罵規矩」嗎?

學生是否一定要穿制服?男警員可不可以留長髮?這些公共討論的共通點在於它們都是在討論要不要修改某些規則。在這些討論中,有一些人在傾向於支持現狀,反對改變。這些人不見得擁有完全相同的價值觀,也不見得都會提出相同論點,以下我分析他們常用的兩種說法,並指出當中可能的瑕疵。

搞混法律和道德

我們通常會要求政府或其他有權力的單位在執行權力時符合道德,要達成這個目標,一般的做法是:

  1. 督促他們建立並遵守符合道德的規則。
  2. 依照他們確切執行此任務的程度,來賦予他們正當性。

在歷史上,若政府正當性低到谷底,可能會引發革命或戰爭。在這種意義下,規則是為了讓政府和人民的行為符合道德而訂出來的:

我們在道德上不該做某件事,所以我們訂一條規則來規定我們不能做那件事。

然而,有一些人支持現有的規則,是因為他們認為「人該怎麼做」就取決於「規則怎麼訂」,若你問他們人為什麼不能殺人,他們會回說這是因為法律規定不能殺人,不會回說這是因為殺人是錯的、殺人侵犯了人的自主性。

可以想像,任何政府都會很愛這種人,因為他們會比正常人更支持現有的政令。然而,這種人的想法對民主沒有幫助,因為他無法參與關於規則是否合理的討論,因此無法協助社會上的其他人,把規則修改得更貼近大家的需要。而這種問題的根源,則是他們沒有意識到,關於道德的討論,跟關於法律、校規等種種規則的討論,是不同的。

同意就惦惦

另一種為規則辯護的錯誤方式,是主張「既然你已經事先同意要遵守規則,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小歸:你不覺得有點奇怪嗎?我們明明就是責任制,為什麼事情做完還是要在辦公室待到五點?這段時間也不會被交辦其他工作,完全就是浪費。
主管:你當初簽的合約上面有註明耶,就在附件二。
小歸:是這樣沒錯,但是……

這種說法很常見,也有一些稍稍不同的變體,例如,會有人對爭取不穿制服的學生說:

要進這間學校之前,你就已經知道它有制服的規定了啊,如果這麼不想穿制服,可以去考政大附中啊!

嚴格來說,學生入學時並沒有簽契約說要遵守校規,但這種說法的言下之意似乎主張:只要一個人在知情且自願的情況下進入某個規則所轄的範圍,那麼就不該對規則有所異議:畢竟那是你自己選的。以下為了討論方便,讓我們把這種說法叫做「同意就惦惦」:

同意就惦惦
若人已經同意遵守某規則,或在對規則知情的情況下進入該規則所轄的社會位置,那麽,他就沒有資格、沒有道德立場挑剔這些規則。

「同意就惦惦」看似建立在「人應當遵守自己承諾遵守的規則」上,不過其實沒那麼簡單,以前面的例子來說,即便簽署合約足以顯示小歸同意遵守「時間到才下班」,這也不代表他同時同意遵守「不批評『時間到才下班』的規則」。

但用思想實驗來比較,可以發現「同意就惦惦」還是可以受到一些直覺支持:

倫倫因為工程才能被森森電子挖角,人資跟他說公司是責任制,但是工作量合理,工作情況很自由。然而他進了公司才發現,雖然公司是責任制,但還是規定大家要待到固定時間才能下班。阿森因此向主管抗議。
主管:你當初簽的合約上面有註明耶,就在附件二。我們公司一直都很重視員工就算工作作完了還是要坐好坐滿啊!
倫倫:當初簽約時是人資跟我解說的,他沒有講到這一點,所以我也沒有注意到。

對於下班時間規定不知情的倫倫,在某種意義上似乎比小歸更有資格和立場抗議。因此,我們似乎可以說,若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入自己不喜歡的規則所轄的位置(並且,他的不知情,並不是因為他少做了什麼自己該做的事情),那在直覺上,他比那些事先知道規則內容的人更「無辜」,也更有資格和立場抱怨。

然而,這並不代表後者就完全不應該,或者不可以抱怨,這取決於你認為「事先知情」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抵銷「抱怨權」。如果已經簽訂合約的小歸擺著一副理所當然的態度跑去要求公司更改他過去承諾遵守的規定,甚至向記者爆料,恐怕會被認為不識相。但即便小歸事先同意了規定,並不代表他因此不能要求主管說明規定的合理性、不能建議公司修改規定。

「同意就惦惦」的問題是因為它太極端了:我們不該認為只要某人是先同意要遵守規則,他就完全沒有立場抱怨該規則。事實上,如果我們同意這件事情,反而會有令人無法接受的結果:民主社會裡的眾多單位幾乎無法獲得合理的基礎去修改規則,因為根據「同意就惦惦」,「有資格提出異議抱怨規則不合理」的人實在太少了。

因為你事先同意規則,所以你對規則的質疑都沒道理

「同意就惦惦」本身是個有問題的說法,而它在實務討論上延伸出的一些態度則更糟糕。回頭看一下小歸和主管的對話,有沒有哪裡怪怪的?

小歸:你不覺得有點奇怪嗎?我們明明就是責任制,為什麼事情做完還是要在辦公室待到五點?這段時間也不會被交辦其他工作,完全就是浪費。
主管:你當初簽的合約上面有註明耶,就在附件二。

小歸對公司的時間規定提出質疑:該規定可能白白造成時間浪費。主管有正面回應小歸的質疑嗎?

沒有,他只說那是規定的,而這件事情小歸早就知道了。

若以上的對話是一個批判思考案例,那接下來講師要介紹的謬誤應該會叫做「答非所問」或「轉移焦點」:不回應對方的論點或質疑,而是用在邏輯上無關的東西搪塞過去。

在上述情境裡,主管並非無法正面回應,例如下面這些都可以算是「符合文法」的回答(即便它們不見得都會讓小歸滿意):

  • 「對啊,我也覺得很不合理」
  • 「公司希望你們待到下班,以便有突發狀況時找不到人處理」
  • 「因為老闆是個機八郎他覺得花錢買你就是花錢買你的時間,你覺得很浪費但他無所謂wwwwwwwww」

然而事實上,主管顯然不覺得小歸提出來的質疑需要回應,因為「那是你當初同意的規則」。這種「因為你事先同意╱默認規則,所以你對規則的質疑都沒道理╱不需回應」的說法,廣泛地散佈在關於既定規則的討論裡:

「制服限縮了學生的自由,並且沒有顯著好處,我們應該開放便服」
「你當初入學就知道學校要穿制服了啊,不然你可以轉學」

「女警可以留長髮,證明長髮不會影響職務,為什麼男警不能留長髮?」
「你考警察之前就知道男警不能留頭髮了啊,不然你可以不要當警察」

「婚姻對於一些同性戀來說也很重要,為什麼同性伴侶不能結婚?」
「同性戀本來就不能結婚啊,不然他們可以出國結婚」

從這些例子,你可以看出「同意就惦惦」引發的態度是如何造成討論阻礙:它讓不想改變規則的人很自然地認為對方提出的質疑不需要回應,這直接讓「規則是否合理」的討論成為不可能,更罔論改良規則了。

在民主社會裡,我們不可能避免跟立場不一樣的人討論和妥協,而有效率且公平的討論總是建立在清楚的概念上,並且不被參與者先入為主的態度干擾討論。在上面的分析裡,我說明「搞混法律和道德」以及「同意就惦惦」可能如何使得支持既有規則的人成為不好的討論者。這並不是因為我認為凡是反對既有規則的人都比較冷靜、聰明和理智,而是因為我相信,在這個反動的社會,反動的修辭需要被優先診斷。

※專欄內容為作家個人創作,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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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 安不要偷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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