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耀升 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力量,是駭人的毀滅。 那時我正就讀一所私立貴族國中,所有新生都必須住校,我唯一的娛樂來自於圖書館借閱的書籍,我借閱了整套金庸與古龍,意外成為年級借書前三名,獲贈一本印有圖書館徽章的日記。
有點騷,才是春天,就是最不甘心,才叫青春。《一代宗師》裡老來的宮二小姐對葉問說:「在我最好的時候遇見你,是我的運氣。」可年輕時代我不知道宮二,我只是個中二。那是我最壞的時候。可也是我最好的時候。
二十餘歲,前途茫茫,我無所謂,媽媽擔心,拐我去算命。命相館在二樓,我心不甘情不願,坐定後,不發一言。命相師專攻紫微斗數,在紙盤上畫出一堆線條,畫到一半,開口說:「年輕人,我知道你不信這一套,我說的你參考看看,信不信在你。」頭一樁講的就是:「你是寫稿子的人。」我嚇了一跳。接著更可怕:「但你寫得慢,一篇…
幸福是什麼?幸福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因此對喜愛閱讀的人來說,能經常一書在手,就是幸福。 這樣說來,我是幸運兒,沒有任何事務在任何時間阻礙我閱讀。即使在職場,因為只幹過出版與教書兩種營生工作,幸都不離書籍。真要與書小別,只有當兵時期。但也不是完全隔離,仍然得以間歇閱讀。 遙想當年,當兵抽中金馬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