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8歲起「被消失」長達十幾年,施虐者沒有半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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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娟芬 研究王信福的案子未久,我便知道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冤案。「前所未有」,意思是,他和我們熟悉的冤案樣貌,都不一樣。 我們熟悉也期待的冤案故事是:清白的人被判有罪,經過一番努力,通常包括律師運用法律技術、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人權工作者運用社會影響力,合力改正了錯誤,沉冤昭雪。就像一個數學習題起先算錯了,後來加加減減重算一遍,得到正確答案。 前所未有的冤案 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