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許多醫院明文規定:檢查結果不可以先告訴家屬

文/新井一二三 【告知 こくち】 「告知」的語感跟「宣判」極其相似。所以,被醫生「告知」了,就很難不埋怨大夫的殘酷,雖然他只是履行例行公事,說出事實罷了。 用當代日語,說「告知」一般只會有一種內容:癌症。如果有人說「我父親被醫生告知了」,老先生得的肯定是癌症,而且很可能是末期的。 一百年以前,日本人…

法律立的不好,被批判的卻是法官──《博恩夜夜秀》沒頂到的那個點

文/楊貴智原載於【Medium】,經作者同意轉載 看完《博恩夜夜秀》後,其中討論「公然侮辱除罪化」的段落讓人有種不夠深入、頂不到點的感覺,有種不夠暢快的失落感。 《博恩夜夜秀》標榜自己是台灣第一個美式政治時事諷刺秀,目的在於「告訴大家該為甚麼事情生氣」,既然是諷刺秀,想必未來會諷刺許多人,因此製作團…

「在真實人生的審判舞臺上,有罪推定仍舊是鐵則」

文/李茂生 一九九五年,徐自強因涉嫌與其餘三名共犯共同擄人撕票而被起訴。此案嫌疑人之一黃銘泉,逃亡後死於泰國,其餘二人陳憶隆、黃春棋均被快速判處死刑定讞。徐自強本來逃亡在外,於其他被告一審被判死刑後,一九九六年由律師陪同投案。往後長達二十年間,徐自強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直到二○一六年十月,終於等到了最…

警察不可能證明我做了我沒做的事──我本來是這麼想的

文/達米恩.艾寇斯 有天早上,我起床弄了一大碗水果甜甜圈燕麥片當早餐,山姆鳥這牌子的燕麥片還真好吃。我一邊開心嚼著燕麥片,心想牛奶很快就會變成粉紅色了,一邊轉著電視頻道。水果甜甜圈燕麥片配卡通最棒了,但那天沒有卡通。所有頻道都在播放同一則最新消息:三名小孩在前一天遇害了。報導內容都一樣:三名八歲男童…

律師看法:從「無間道CD-PRO2」、「一顆饅頭引發的血案」到谷阿莫

文/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賴文智律師 或許不少讀者對於谷阿莫被告侵害著作權的新聞事件還蠻關注的,坦白說,個人認為谷阿莫在做的事情,比較像是以自己詼諧的角度,利用剪輯電影或影集部分畫面製作摘要。從第52條合理引用的規定來看,比較不是第52條所稱「引用」的行為,而要回到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其他合理使用」…

【評書青鳥】五年前的死者根本沒死,那為這樁罪受刑的人怎麼辦?邱顯智談《法官的被害人》

文/邱顯智 如果不喜歡人的話,他就甚麼也無法了解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Thomas Fischer 冤獄平反協會譯介的新書《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作者是《明鏡周刊》記者Thomas Darnstaedt,本身也是一位法學博士,書中提及多起德國近年來著名的冤錯案,讓人驚呼:德國不是法治先進…

這群合法的懲罰者,可能是最相信嚴刑峻法的執法者

文/勞勃.弗格森 在美國,最不負責任的懲罰者就是州與聯邦的立法者。這是很嚴厲的指控,但犯罪學者未如其往常那樣詳細解釋,就支持此種指控。他們發現,「刑法,至少就立法者訂定的刑法來說,根本未堅守任何的規範理論,只有一點,越重越好。」 立法者建議採取嚴厲的措施,卻不用對未來法律的詮釋或執行負責。美國監獄人…

【黑水・私觀點】賴芳玉:《黑水》重寫媒體觀點,描寫這女人的罪與罰

文/賴芳玉 2014 年,在淡水某個咖啡店,一個意味著優閒、運動的小確幸地點,在老夫婦及看似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店長間,竟發生一件超乎眾人想像的兇殺事件。 這則社會矚目案件的判決書,其中有一段記載:「我只希望要離開,我不懂,也許審判長無法理解女孩子的心情(原審卷)」。 女店長辯解殺人動機是為了離開與死者…

【果子離群索書】卡夫卡的恐懼源頭:噢!父親

讀了卡夫卡《噢!父親》之後發現,要瞭解卡夫卡,要讀懂卡夫卡作品,從他致父親這封三萬五千字譯文的長信入門,是條捷徑。 卡夫卡《噢!父親》與王爾德《獄中記》兩封信,讓人讀後心情沈重。《獄中記》是愛恨交織的交響曲,充滿情意,但更多的是控訴,控訴收信人的無情無義與少不更事。《噢!父親》訴說父親帶給他的傷害,…

【讀書會記事】路人變被告?冤獄其實沒我們想像中遙遠──人權律師羅士翔談人權與冤獄

文/黃祺浩 「台灣除了江國慶、蘇建和的冤案,還有其他冤案嗎?」,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在台上問著大家。這問題不禁讓人思考,難道台灣有很多冤案嗎?而羅士翔的問題,又似在詢問我們:「難道台灣沒有其他冤案嗎?」 由 Dakuo 讀書會在 2015 年 3 月舉行的「人權與冤獄 《路人變被告:「走鐘」…